京杭運河湖西航道(上級湖段)改造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配套工程(錨泊區工程、渡口工程、航標工程)專業分包
| 項目編號:**** |
| 發布時間:****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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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 |
| 公告標題:京杭運河湖西航道(上級湖段)改造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配套工程(錨泊區工程、渡口工程、航標工程)專業分包招標 |
| 公告內容: |
| 京杭運河湖西航道(上級湖段)改造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配套工程(錨泊區工程、渡口工程、航標工程)專業分包(項目名稱)配套工程(包件名稱) 港航業務(專業類別名稱)專業分包招標公告 (招標編號:****) 1. 招標條件本招標項目京杭運河湖西航道(上級湖段)改造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項目配套工程(錨泊區工程、渡口工程、航標工程)專業分包(項目名稱)專業分包已具備招標條件。為確保該項目建設的順利實施,現對該項目港航業務(專業類別名稱)專業分包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2.1項目概況 建設地點: 山東省濟寧市 。 建設規模: 京杭運河湖西航道(上級湖段)改造工程按照內河航道II級標準整治,起點為南四湖上級湖湖口(醋劉莊),終點為二級壩(微山船閘上游引航道末端),航道里程63.903km。設計代表船型1頂+2×2000t船隊,航道底寬Bb≥60m,航道水深H≥ 4m,最小轉彎半徑R≥540m。主要建設內容包括疏浚工程、護岸工程、航標工程,以及錨泊區、橋梁、渡口、排灌站、信息化、線纜改建等配套工程 。 發包人(建設單位):濟寧市港航事業發展中心。 招標人(總包方):點擊登錄查看。 2.2招標范圍 招標范圍: “京杭運河湖西航道(上級湖段)改造工程設計施工總承包合同”范圍內的錨泊區工程、渡口工程、航標工程的材料設備采購、建筑安裝施工、交工驗收、試運行、專項驗收、工程保修、缺陷責任期修復,直至工程竣工驗收,按規定提交全部竣工資料(包括竣工圖),向總包方、發包人移交合格工程。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1)負責辦理本合同工程所有需以發包人、總包方、施工方名義辦理的施工證件和批件以及通航安全論證、航行通告、質量監督、開工備案、水上水下作業許可證、拋泥許可、國土手續等施工報建手續,并將辦理結果報總包方留存,發包人和總包方就上述工作予以協助,費用由施工方承擔。 (2)負責辦理本合同工程實施所需的臨時用地,在交工驗收前恢復原狀并及時移交土地權屬人,費用由施工方承擔。解決施工船舶的臨時停泊并按照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位置和方式停放,不得阻塞航道、妨礙進出船舶航行及安全,保障船舶在施工水域內航行安全和暢通。 (3)負責按照有關部門審定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完成本合同工程全部建設內容的材料設備采購、建筑安裝施工,并承擔專項驗收、試運行、工程保修、缺陷責任期修復、等責任,對施工作業、施工方案以及工程的完備性和安全可靠性負責,向總包方和發包人移交合格工程。 (4)負責本合同工程地方關系協調、征占用地與地方關系協調等,自行解決外部環境對施工的干擾,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保障總包方、發包人不受外部相關方的滋擾。發生交叉施工時,施工方應與工程其他承包人互相配合,并服從總包方和發包人的統一協調。由此產生的費用增加和工期延誤費用已包含在本合同綜合單價中,總包方不另行支付。 (5)負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質量、進度、安全、環保、水保、維穩等實施和管理,并承擔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與本合同工程有關的施工安全、質量、環保、水保等措施費,以及與之相關的各類會議、檢查費用。按時參加總包方、監理和發包人召開的有關協調會議及工程例會。 (6)負責本合同工程施工交竣工資料的編制、歸類、整理并及時移交總包方;負責協助總包方完成本合同工程結(決)算審計等工作。 (7)負責里程K16+800處臨時碼頭的日常維護與管理。 (8)上述工程范圍內的工程順利實施必需的HSE設施由施工方負責。 (9)“總包合同”中所包含上述工程范圍內的其他相關內容。 (10)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過程中,總包方因工程施工銜接的需要,須對施工方的承包范圍及內容進行適當的增加或減少時,施工方應予以接受,并不得據此向總包方提出任何索賠和權利主張。 包件劃分: “配套工程”包件,1個包件 。 計劃工期: 暫定 540 日歷天,其中錨泊區工程工期不超過365日歷天,渡口工程工期不超過180日歷天,航標工程工期不超過480日歷天,實際開工日期以招標人下發的開工通知為準,實際完工日期以發包人批復的三級進度計劃為準。 2.3其他: 2.3.1質量要求: (1)施工質量要求:按照交通運輸部頒布的現行的水運工程質量檢驗標準評定,達到合格等級。 (2)采購質量要求:工程所有物資(材料、半成品/成品、設備)采購必須符合設計圖紙、發包人要求及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設備材料合格率達到100%。鋼材應選擇山鋼、萊鋼、寶武鋼等大廠產品;水泥應選用中聯、山水、海螺等大廠產品;砂石料、商品混凝土應選擇質量好且穩定、供應保障能力強的周邊地區供應廠商。 2.3.2 HSE目標:零事故、零傷害、零污染,符合國家、省、市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和環境保護管理相關規定和屬地政府部門的監管要求。項目人員體檢率100%,無疾病流行,無職業病傷害。 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的最低資格條件見招標公告附錄,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3.2 投標人必須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統的分包商庫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標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3.4投標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參與本包件的投標: (1)列入中交集團范圍內的D級分包商; (2)列入中交集團管控名單且在管控期限內的分包商; (3)列入中交集團黑名單且處于禁入有效期內的分包商; (4)列入中交集團重點關注名單且處于整改期內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1)船機設備應滿足發包人和總包方要求;(2)投標人在投標報價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不論中標與否,均由投標人自行承擔 。 4. 招標文件的獲取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應當在“中交集團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以下簡稱“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下同)(網址: https:**** )進行注冊登記。 4.2完成注冊登記后,請于 2026 年 01 月 26 日 16:00 時至 2026 年 01 月 31 日 16:00 時止(北京時間、下同),通過互聯網登錄“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在所投包件下載招標文件。未按規定從“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下載招標文件的,招標人拒收其投標文件。 5. 投標文件的遞交5.1投標文件提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 2026 年 02 月 05 日 16 時 00 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上傳投標文件。 5.2投標人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前,通過互聯網登錄“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上傳電子投標文件。逾期未完成上傳或未加密的電子投標文件,招標人將拒收。 6. 投標相關事宜踏勘現場時間:不召開; 投標預備會時間:不召開; 7.評標辦法本包件評標辦法采用 綜合評分法 。 8.發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標公告在“分包電子采購共享平臺”上發布。 9. 聯系方式招 標 人(異議受理人): 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 北京市**** 聯 系 人: 王振奧、張云 電 話: ****,**** 傳 真: **** 電子郵件: ****@pdiwt.com.cn ****@pdiwt.com.cn 2026年 01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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