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共體石柱分院遷建工程開挖區采出普通建筑用砂石和石料(宕碴)
我方擬轉讓所持有標的資產,并通過“浙交匯”平臺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依照公開、公平、公正和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本次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思表示,轉讓標的權屬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項外,我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處置權且不存在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于設定擔保物權的資產轉讓,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
(2)本次轉讓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3)我方所提交的轉讓申請及相關材料真實、完整、準確、合法、有效,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4)我方在交易過程中自愿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浙交匯”平臺相關交易規則及規定,恪守轉讓公告約定,按照相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5)我方已認真考慮本次轉讓行為可能導致的企業經營、行業、市場、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預計的各項風險因素,愿意自行承擔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風險;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如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行為,給交易相關方及點擊登錄查看和“浙交匯”平臺造成損失的,我方愿意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及其他法律責任。
| 標的名稱 | 永康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共體石柱分院遷建工程開挖區采出普通建筑用砂石和石料(宕碴) | ||
| 資產來源 | 行政事業單位實物資產 | ||
| 其他 | 標的為永康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共體石柱分院遷建工程開挖區采出普通建筑用砂石和石料(宕碴),根據核工業湖州勘測規劃設計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年 12 月勘測報告資源量建筑砂石礦約6.50千立方米(9.75千噸);普通建筑石料礦(宕碴)約32.54千立方米 (79.44千噸)。 競買人要充分考慮渣石的數量、材質、比例、運輸條件、市場價格等因素,充分考慮因競買產生的一切可能涉及的風險及責任。 | ||
| 其他披露內容 | 權利人是否行使優先受讓權 □是 □否 √不涉及 □已通知但無法確定 1、公告掛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意向方并辦理線上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方應在信息披露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在“浙交匯”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約定的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條件的競買人,則按動態報價結果確定成交價和受讓方。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4、標的的情況說明;本次轉讓標的為永康市****點擊登錄查看****。 12.標的按實際現狀進行轉讓,并按交付時實際現狀移交標的。如遇公告質量等與實際辦理有差異的,并不影響本次轉讓的成交價格和成交關系;轉讓方與交易所不保證轉讓標的的質量、數量、品質、規格等,競買人完成報名手續即視為對標的現狀的充分了解與認可。標的物圖片、《永康市第一人民醫院醫共體石柱分院遷建工程普通建筑用砂石礦開挖量估算報告》等僅為競買人提供參考,一切均以現場實物為準,轉讓方、交易所對標的物狀態及品質不作擔保,也不承擔瑕疵的擔保責任。 13.本次標的轉讓由金華產權交易所采用“浙交匯”系統組織競價交易,競買方報名、競價等有關具體操作流程及步驟在公示附件《競買和承諾及規則須知》文本中均有詳細介紹,競買方須詳細閱讀并理解《競買和承諾及規則須知》相關內容,如有疑問可致電聯系交易機構聯系人;同時交易所提供與報名以及競價等有關的電話咨詢、現場指導等一系列流程服務,如因競買方未向交易所咨詢或未經指導導致對轉讓標的缺乏正確認知、理解以及對系統交易產生的誤解、操作等,一切責任自負。 14.受讓方競得后不得變更簽約人,出讓合同中除受讓方相關信息及“成交價款”條款等手填條款外,其他條款均已確定而不得修改(競買人須于競買前慎重考慮以何為主體參與報名,一旦報名成功即不得變更,本次標的轉讓須遵循“誰報名、誰競價、誰簽約、誰受讓”原則)。 15.競買人報名可自行下載或向聯系人索取報名材料,聯系人:汪女士,聯系電話:****,地址:永康市華豐西路123號二樓。 |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 注冊地 | 浙江省永康市**** | ||
| 證件類型 | 營業執照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32639G |
| 交易條件 | 計價方式 | 總價 | |
| 轉讓底價(萬元) | 36.37 | ||
| 是否有保留價 | 無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成交款將在合同生效之日后3個工作日付清。 |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一、意向方競買報名時應交納80000元保證金至指定賬戶(戶名:點擊登錄查看,開戶行:工行金華開發區支行,賬號:********),操作路徑:浙交匯—個人中心—支付訂單—確認付款。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二、受讓方必須在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合同生效之日后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成交款。 三、本項目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按成交總價款的20%收取。受讓方須在合同簽訂的同時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戶名:永康市第一人民醫院-石柱分院,開戶行:浙江永康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部,賬號:********)。受讓方應根據與轉讓方簽訂的合同約定要求完成標的資產的提取、清運工作,經轉讓方驗收合格后,由轉讓方在30個自然日內無息退還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 。因受讓方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違約、施工安全事故等引起相關賠償責任,提貨履約/安全風險保證金優先用于相關賠償。余額不足成交總價款20%的,受讓方應當在3日內(提貨完成前)補足。 四.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不含稅價,轉讓方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只提供非稅統一票據。 五.轉讓標的以交付時實物現狀為準,受讓方自行承擔資產評估基準日后的渣石市場價格變動或渣石質量等問題而帶來的風險。 六.受讓方必須在付清成交價款及履約保證金的前提下且在接到轉讓方開工通知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交接標的資產 。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應當符合相應條件。 | ||
| 保證金設定 | 交納金額(萬元) | 8.00 | |
| 交納時間 | 信息披露期滿前交納。意向方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日17:00前交納保證金(以“浙交匯”平臺保證金訂單完成支付為準)。 | ||
| 溫馨提示 | 因技術、網絡等原因,您的資金匯入銀行賬戶后,在“浙交匯”平臺-“我的賬戶”中的到賬時間可能發生遲延,請在截止時間前盡早匯入資金。 | ||
| 交納方式 | 線上; | ||
| 處置方式 | 1.競買活動結束后,未被確定為受讓方的競買方,且未出現“浙交匯”平臺規定應當扣除或不予退還競買保證金情形的,其已遞交的保證金在競價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無息原路返還至競買方的“我的賬戶”中。 2.項目成交(即競買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受讓方交納的競買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自動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3.項目成交后,受讓方未按所報價格及項目公告條件與轉讓方簽訂合同及履行支付價款等相關義務,競買保證金扣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不予退還(因不可抗力因素或轉讓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 ||
| 信息披露期 | 信息發布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5個工作日 |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信息披露內容,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 延牌情況 | 目前已延長0個周期,已延長0個工作日 | ||
| 資產展示安排 | 看樣地點:永康市****點擊登錄查看****。 | ||
| 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在線報價 | ||
| 項目附件 | 公示附件 | 1.報名所需材料清單及說明.docx 、 2.實地勘察證明.docx 、 3.競買和承諾.doc 、 4.競買規則與須知.docx 、 5.交易服務費條款.docx 、 6.保證金處理條款.docx 、 8.法人授權委托書(意向方).docx 、 7.資產交易合同(樣稿).doc | |
| 材料附件 | |||
| 交易機構 | 聯系人 | 汪女士 | 電話 | ****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浙江省金華市**** | 網址 | ||
| 轉讓方 | 聯系人 | 應海能 | 電話 | |
| 傳真 | 郵箱 | |||
| 地址 | 網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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