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深化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機制改革,壓實招標人主體責任,促進公共資源公開、公平、公正分配,營造公開、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根據《廣州市****
一、自****起,我區使用財政資金和區屬國有企業資金的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施工總承包、施工專業承包),按照廣州市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評標定標工作指引(試行)》(2026年第1期)開展招標工作。符合上述指引“招標人可自定評審流程和評審內容”情形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項目,以及我區使用財政資金和區屬國有企業資金的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工程其他類型項目(不含施工總承包、施工專業承包)、市政交通工程等,仍按照《點擊登錄查看 廣州市****點擊登錄查看 廣州市****
二、定標委員會成員可由招標單位(含項目業主單位)班子成員、招標單位(含項目業主單位、招標單位控股或被控股單位)業務骨干及單位外部專家等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單數,其中單位外部專家不得超過定標委員會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一。評標委員會成員是否可作為定標委員會成員由招標人自主確定。定標委員會成員與中標候選人存在回避情形的應主動回避。
三、根據建設項目實際情況,招標人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明確:鼓勵本地建筑業企業與央企、省外地方企業組成聯合體參與投標,鼓勵大型國有企業與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產業鏈企業等各類型企業組成聯合體或以專業分包單位等形式參與投標,優勢互補,強化供應鏈可靠性,確保項目落地,促進建筑業平穩健康發展。
四、積極促進建筑產業工業化、數字化、綠色化。鼓勵智能建造、新型建筑工業化、模塊化建筑相關企業參與我區工程項目建設,招標人可視項目需要在招標投標階段允許上述企業作為平等市場主體納入EPC(EMPC)項目投標聯合體,或以專業分包單位等形式參與投標。
特此通知。
附件 廣州市招標辦(2026年第1期)廣州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招標項目評標定標工作指引(試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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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陳工、董工,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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