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標的基本信息
| 標的名稱 | 武漢市**** |
| 租賃底價 | 23760元/年 |
| 掛牌開始日期 | **** |
| 掛牌截至日期 | **** |
二、出租方情況
| 出租方名稱 | |
| 所在地區 | 湖北武漢 |
| 出租方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1333X8 |
三、招租條件與承租方資格條件
| 租賃期限 | 一年 | |
| 是否存在定價依據 | 是 | |
| 定價依據 | 咨詢報告 | |
| 租金調整方式 | 不涉及 | |
| 是否有免租金裝潢期 | 不超過1 個月 | |
| 租賃用途 | 商業辦公 | |
| 目前狀態 | 出租中,現租戶****到期 | |
| 其他招租條件 | 1.承租方自行負責裝修改造,且不得影響招租標的的固定設施、結構及消防配套設施,裝修改造方案必須征得出租方同意后方可進行,費用由承租方承擔。 | |
| 2.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將資產對外轉租、分租或轉借,否則出租方有權立即終止租賃關系,因此產生的所有法律風險、經濟責任及賠償損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且出租方有權追究責任和損失; | ||
| 3.租賃期間,承租方應積極主動配合出租方的現場監督、檢查,服從統一物業管理,交納規定的物業管理費;保證按時交納由承租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賃期間的水電、垃圾衛生、防火、防盜、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物業費等費用; | ||
| 4.租賃合同到期之日,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歸還租賃資產的使用權及管理權。因承租方對承租資產裝修改造而形成的建筑部分均由出租方按現狀無償承繼,對不符合出租方要求的,出租方有權要求承租方恢復原貌。未經出租方同意留存的物品,出租方有權處置。 | ||
| 5.房屋的改裝,不得破壞現有結構,確因經營需要需改造現有結構的,必須書面報告征得出租方同意,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承擔。承租方需接受由出租方物業對租賃房屋提供所物業管理等相關服務。 | ||
| 6.雙方的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承租方在經得出租方同意,且不破壞房屋主體結構之前提條件下,對其投資的可移動的部分可以清退,其他裝飾裝修必須無償無條件移交出租方。 | ||
| 7.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后,非經出租方書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將租賃物整體或部分對外轉租、轉讓。否則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違約責任。 | ||
| 8.承租期限內如遇市政建設、需要對出租屋進行改造和拆遷,或遇重大自然災害對出租屋所損毀,出租人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承租方需無條件接受并遵守政府規定,承擔完全責任。 | ||
| 9.履約保證金及租金支付方式 | ||
| 租金按季度支付,履約保證金(押金)為壹個月租金。 | ||
| 10.若承租戶在租賃期內出現嚴重違反租賃合同約定條款的行為,出租方有權終止租賃關系,因此產生的所有法律風險、經濟責任及賠償損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 ||
| 11.承租方所經營項目需行政許可或行政審批的,由承租方自行申請獲得許可或審批。因承租方未獲得行政許可或行政審批影響營業的,出租人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 ||
| 12.承租方應當充分了解標的物的基本情況(如房屋結構),充分評估經營該標的物所需的消防安全條件。因消防安全條件影響承租方正常經營的,出租人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 ||
| 13.交易成交并付清全部款項,簽訂租賃合同后,由出租方在標的物所在地按標的物實物現狀移交,涉及清場的需承租方自行處理關事宜,清場退場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 | ||
| 14.承租方應注意水、電、氣的安全使用,經常檢查,防范事故發生。由于使用和財產保管不當及其他自然災害原因造成的損失或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災等)均由承租方負責,出租方有權對受到的損失依法追究賠償。 | ||
| 承租資格條件 | 意向承租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 |
| 重大事項披露 |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遇國家政策、政府相關部門決定要求收回出租房屋等不可抗力因素,雙方免責,互不追究違約責任,承租方不得向出租方提出相關經濟賠償和補償。 | |
| 租賃面積(平方米) | 44 | |
| 交易條件 | ||
| 掛牌開始日期 |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若無人摘牌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24個周期 | |
| 處置方案 | ||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價高者得 | |
| 報價方式 | 一次報價 | |
| 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 是否允許聯合承租 | 不允許 | |
| 承租意向方信件投寄地址 | 武漢市**** 信件需密封蓋章后投遞 | |
| 聯系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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