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ble {border-spacing:0}
質疑人:廣西福堡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電話:139****8559
地址:南寧市****
郵編:530000
我公司于****收到貴公司遞交的八桂田園漁業綠色循環產學研基地設備及安裝采購項目(重)(項目編號:****)質疑函。我公司對貴公司所提出的質疑內容高度重視,已第一時間報送采購人。為了保證本次政府采購項目的公平、公正,我公司已與采購人共同核查貴公司所質疑的事項,我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等相關規定,現作出答復如下:
| 質疑事項1:代理公司出具的《質疑協助函》未清晰列明針對我方的具體質疑事項,與第三方《質疑函》明確的具體事項不一致,違反“一事一核、精準告知”的法定原則,導致我方無法針對性準備核查材料、充分行使陳述申辯權,程序存在重大瑕疵。 質疑事項1的答復:經核查,我公司在質疑處理過程中,已按照《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規定,對質疑內容進行了審查,并依法向相關當事人履行了告知義務。質疑人的質疑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質疑事項不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 |
| 質疑事項2:代理公司在《質疑答復函》中針對我方作出認定的事項,即便聲稱與第三方《質疑函》一致,但其在質疑處理全過程中未將該具體事項書面告知我方、未納入《質疑協助函》核查范圍,屬于以“事項一致”為借口變相剝奪我方合法權利的違規操作。 質疑事項2的答復:我公司在質疑事項處理中,始終嚴格遵循《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的程序要求。質疑人的質疑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質疑事項不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 |
| 質疑事項3:代理公司以“該事項屬評審有權審查范圍,我方及代理公司均無權干預,故無需通知我方”為由推諉,混淆了評審階段協助權與質疑階段處理權的法定邊界,刻意規避告知義務,其系列操作涉嫌掩蓋主觀故意,意圖通過程序操控影響招標結果、變更原招標結論。 質疑事項3的答復:經核實,對于涉及貴公司的質疑事項,我公司已依法履行告知義務。質疑人的質疑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質疑事項不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 |
| 質疑事項4:報價表中第21項“5.靜態功耗:2mA,寡照下,可連續工作不低于40天”;第32項“9.續航要求:無光照下不少于60天”;第37項“1.要求至少配備3個傳感器接口,能夠根據實際應用情況自由組合傳感器,并且達到即開即用的效果”,報價文件沒有填寫貨物具體參數或商務響應承諾的具體數值,顯示不低于、不少于、至少沒有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內容,招標文件規定:響應文件承諾不得直接復制采購需求,響應文件承諾內容應當寫明競標貨物具體參數或商務響應承諾的具體數值,否則按競標無效處理。我方對此結論不予認可。關于投標文件中“不低于/不少于/至少”的表述,是我方對產品參數用通用中文詞匯進行事實表述,不存在復制粘貼。應認定為已實質性響應招標文件要求。 質疑事項4的答復:經審查,貴公司響應文件技術參數第21項、第32項、第37項僅用“不低于/不少于/至少”表述,未填寫具體參數或數值,不符合《競爭性談判文件》實質性響應要求。質疑人的質疑事項缺乏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質疑事項不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658號)、《政府采購非招標采購方式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7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 |
如質疑人對本質疑答復不滿意,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提起投訴申請,感謝質疑人對我公司采購代理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特此復函。
采購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
地址:南寧市****
聯系人:彭冬梅、方瑩、肖禾、李鵬宇、毛崇文
聯系電話:****
日期:****
附件信息:
質疑答復函-廣西福堡.pdf (160.8 KB)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