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研編號:****
設備名稱:高效液相色譜儀
品牌型號:HITACHI CHROMASTER
數量:1
設備故障現象:液相連續進樣峰面積偏差較大,相關部件老化磨損,導致進樣量不準確
一、維修要求:
1. 需對故障設備進行更換配件或維修操作。
2. 相關維修配件或檢修工具由參與公司自行安排人員配送。更換配件或維修工作必須安排具備相應資質的維修工程師到現場處理,以確保維修質量和設備安全。
二、驗收要求:
1. 維修完成后,設備應能夠安全、穩定、正常運行,各項性能指標需達到或超過設備原有標準;
2. 維修后必須提供有科室簽名和維修公司蓋章的維修驗收單。
三、踏勘安排:
1. 踏勘時間:有意參與本次維修項目的公司,請于截止時間前進行踏勘。踏勘前請提前至少1個工作日通過電話(聯系電話:****)與醫院設備管理部門預約踏勘時間,以便醫院安排檢修時間。
2. 踏勘注意事項:
(1) 踏勘人員需攜帶公司有效證件或授權文件,以便醫院核實身份。
(2) 踏勘過程中,請嚴格遵守醫院的相關規章制度,聽從醫院設備管理部門指揮和安排。不得隨意觸碰設備其他未故障部件,避免對設備造成二次損壞。如因違規操作導致設備損壞,參與公司需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 踏勘人員應仔細記錄設備現狀、周邊環境等信息,以便后續制定合理的維修方案和報價。如有疑問,可向醫院設備管理部門咨詢。
(4) 因未進行踏勘而導致的對設備情況了解不足,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維修方案不合理、報價不準確等,均由參與公司自行承擔。
四、參與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4) 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 投標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參與提交以下資料:
1. 蓋章維修報價單(報價表注明調研編號)。
2. 維修配件質量承諾書:
(1) 保證配件是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的產品,其質量、規格及技術特征符合要求;
(2) 配件保質保用期內,非因院方的人為原因而出現產品質量及安裝問題,參與公司負責包修、包換或包退,并承擔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配件費用、運輸費用、人工費用等。并在收到醫院通知后4小時內派員到現場維修(技術要求另有規定的除外)。
3. 三證合一證件、產品維修授權書、個人授權以及資質證明文件、其他醫院成交記錄(發票掃描件或合同掃描件)
4.以上資料均需加蓋響應公司的鮮章。
5.請將全套資料掃描件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A****@163.com。如有疑問,可撥打聯系電話:****/****。
6.報名截止日期:****
備注:第一次公開調研已遞交資料,第二次不需重復遞交資料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