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遺書
01號
致各潛在投標人:
由我單位實施的南充順慶區城區智慧停車場建設項目設計施工總承包招標文件已上網,現就有關內容補遺如下:
1.現補充上傳PDF版圖紙,投標人請自行下載。
2.招標文件第四章合同條款及格式第三部分專用合同條件14.3.2現變更為:“進度付款審核和支付進度付款的審核方式和支付的約定:合同采用單價合同。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 (1)工程款支付約定:按月付款,每月按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 85%,工程款支付額累計達到合同價的 85%時應暫停撥付資金,待工程造價單位作出結算審核認定結論后,除留工程審定金額的 3%作為質保金外,余款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變更導致新增工程不得撥付進度款,待工程造價單位作出結算審核認定結論后按合同約定支付。(2)設計費支付約定:1.簽約款支付 合同暫定金額的 20%;2.完成需送審主體施工圖并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審查,并通過發包人審查與認可,支付至合同暫定金額的 60%;3.完成專項設計施工圖通過相關職能部門審查,并通過發包人審查與認可,支付至合同暫定金額的 80%;4.工程竣工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最終設計費的 95%。5.結算通過后支付至合同最終設計費的 5%。若項目分期分批次實施開展工作,按分期的工作量占總工作量的比例計算對應的設計費。發包人應在進度款支付證書或臨時進度款支付證書簽發后的14天內完成支付,發包人逾期支付進度款的,應按照 按通用條款執行支付違約金。其余內容不變。
3、其余內容不變。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