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 項目編號 | **** |
| 項目名稱 | 長茅嶺安置房18-02 |
| 轉讓底價 | 59.6666萬元 |
| 掛牌日期 |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資產概述 | 本次轉讓標的是以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前往對轉讓標的進行現場勘察。 |
| 標的所在地 | 湖北省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 - 宣恩縣 |
| 重大事項披露 | 1、本次轉讓標的是以現狀轉讓,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前往對轉讓標的進行現場勘察( 現場踏勘聯系人:彭艷榮,聯系電話:****),對轉讓標的現狀和瑕疵進行充分調查和了解,對可能存在的風險有充分的認識,一旦提交受讓申請并按規定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視為對標的現狀及相關約定予以認可,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自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功受讓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等為由放棄受讓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不得因受讓后可能產生的任何經濟或民事糾紛而向轉讓方和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進行追責和索賠。 2、如轉讓標的涉及的不動產權證書等載明的信息與現狀有差異,則以相關管理部門實測核定為準,面積差額及用途性質變化不影響本次產權交易的價格和結果,受讓方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為由拒絕按現狀接收該標的。 3、意向受讓方遞交受讓申請、交納保證金之前須自行審核是否具備并完全符合國家及宣恩縣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成交后若因受讓方原因造成標的無法辦理過戶而產生的損失,由受讓方自行承擔。 4、本次擬轉讓標的成交后過戶手續由受讓方負責辦理,轉讓方予以配合,辦理過戶手續所需時間以相關部門要求為準,辦理過戶手續中涉及的交易雙方應繳納的各項稅、費由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5、本次轉讓標的房產為現房,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后一個月內辦理產權證。 |
標的資產信息
| 不動產 | |
| 地址 | 宣恩縣**** |
| 房產證號 | 鄂(2024)宣恩縣不動產權第 ****號 |
| 建筑面積 | 136.850000(平方米)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征集到兩個及以上受讓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掛牌起始日期 | **** |
| 掛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 |
| 信息發布期滿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按約定工作日為周期延長信息披露 |
| 是否自動延牌 | 是 |
| 延牌規則 | 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40個周期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優先權人是否意向行使優先購買權 | 不涉及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1、意向受讓方報名登記時須繳納足額交易保證金到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賬戶(以掛牌截止時17:00前到達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賬戶為準);并應在上述約定時間內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支付訂單,完成對保證金的確認付款操作;不接受擔保或第三方代為支付。 2、意向受讓方被確認為受讓方之日起5 個工作日內須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轉讓產權交易合同》,自簽訂產權交易合同之日起受讓方支付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 3、交易價款尾款支付方式: (1)采取全款方式支付尾款:受讓方須在自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剩余交易價款一次性支付至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賬戶。 (2)采取銀行按揭方式支付尾款:受讓方須在自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到貸款銀行(湖北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宣恩支行或湖北宣恩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辦理過戶和抵押貸款手續,銀行下放的貸款直接匯至轉讓方指定賬戶作為交易價款的尾款,不足以抵扣交易價款尾款的由受讓方在5個工作日內補齊,超過交易價款尾款的部分由轉讓方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至受讓方。 4、意向受讓方在報名時自行了解是否可以做銀行按揭以及按揭比例,若意向受讓方辦理了報名登記并交納了報名保證金,視為對所有程序及規定了解清楚,若受讓方因自身原因做不了按揭,必須在10日內補齊剩余成交價款,否則視為違約,其報名保證金不予退還。轉讓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且受讓方應賠償由此給轉讓方帶來的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前期資產處置時產生的評估費,辦理不動產過戶的所有費用,起訴或仲裁產生的財產保全費、律師費、交通費等一切費用(本項內容以下所述“經濟損失”解釋同此,不再輟述)】。轉讓方維權方式包括:①繼續履行合同;②單方面解除合同的,受讓方應在解除通知到達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本合同所屬標的過戶到轉讓方名下的手續,所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包括轉讓方承擔的費用)。 5、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實物資產交易合同》后,受讓方辦理的貸款未匯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前,受讓方不得將產權交易合同所述標的出租、入股、買賣或辦理任何擔保的形式進行處置,否則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受讓方應在解除通知到達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本產權交易合同所述標的過戶到轉讓方名下的手續,所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包括轉讓方承擔的費用),且受讓方應賠償由此給轉讓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6、意向受讓方若采取按揭方式支付交易價款尾款,須保證其不存在其他債務或任何訴訟(作為被告),若經轉讓方發現其存在其他債務或訴訟,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受讓方應在解除通知到達后5個工作日內辦理本產權交易合同所述標的過戶到轉讓方名下的手續,所有費用由受讓方承擔(包括轉讓方承擔的費用),且受讓方應賠償由此給轉讓方帶來的經濟損失。 7、本次交易應支付給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的產權交易費用由交易雙方各自承擔。受讓方須在產權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產權交易費用交納至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指定賬戶。 8、受讓方須同意武漢光谷聯合產權交易所在收到受讓方交納的產權交易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并一次性劃轉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9、意向受讓方應完全認可由湖北立勤房地產資產評估咨詢有限公司對本次資產轉讓項目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立勤資評報字2025第106號)中的全部內容,并不持任何異議。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1、意向受讓方須為依法設立、合法存續的企業法人,其他組織或有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受讓。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保證金金額(萬元) | 17.9 |
| 交納時間 | 掛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1、掛牌截止后,經資格審核,如僅有1個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辦理受讓登記手續,則采取協議的方式成交, 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掛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網絡競價方式進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讓方交納的交易保證金直接轉為競價保證金。競價結束,經確認的受讓方與轉讓方簽訂產權交易合同后,競價保證金直接轉為交易價款的一部分;未競得轉讓標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3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2、經資格審核,被確定為不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在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至該意向受讓方“我的賬戶”中(意向受讓方進入“e產權”——個人中心——資金轉出,完成交易保證金提現操作)。 3、如因非轉讓方原因,出現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全部保證金不予退還,光谷聯交所將按照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的要求,直接從該保證金中先扣取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按約定應收取的全部產權交易費用,余額將作為對轉讓方的經濟賠償,經轉讓方書面申請后支付。若保證金不足以彌補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的經濟損失,轉讓方和光谷聯交所恩施公司還有權進一步追究意向受讓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①掛牌截止后,意向受讓方單方要求撤回受讓申請的;②以協議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不簽訂產權交易合同的;③以網絡競價方式轉讓的,意向受讓方未按要求參與競價及應價,或者在被確認為受讓方后,未按要求簽署產權交易合同或放棄受讓的。 除非轉讓方和受讓方另有明確約定,否則從產權交易合同生效時起,扣除交易費用后剩余的保證金自動轉為合同交易價款的一部分,保證金保證作用終止,合同雙方權利義務按合同約定履行。 |
| 聯系人姓名 | 彭艷榮 |
| 聯系人電話 | **** |
轉讓方信息
| 轉讓方信息 |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資產評估情況
| 估值機構 | 湖北立勤房地產資產評估有限公司 |
| 備案編號/核準編號 | ****001 |
| 核準或備案 | 備案 |
| 核準或備案機構名稱 | 宣恩縣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 |
| 核準(備案)日期 | **** |
| 評估基準日 | **** |
| 評估值(萬元) | 59.6666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