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我局牽頭擬制了《2026年度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監督管理考核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意見征集時間:****至3月11日上午12:00。意見請發送至電子郵箱:****@sina.com
附件: 2026年度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監督管理考核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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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林慶豐,聯系電話:****)
附件:
2026年度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
監督管理考核實施方案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規范本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以下簡稱共享單車)運營秩序,加強科學化、精細化、常態化監管,提升共享單車服務水平,維護廈門市高素質、高顏值城市形象,根據《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制訂本方案。
一、監管考核對象、內容及重點
本方案適用于在廈門市****
二、監管考核組織實施
(一)組織領導。按照規范有序、服務為本、屬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原則,市****
(二)考核實施。市****
(三)時間安排。考核實施單位每月25日前完成考核并報送成績,市執法局每季度結束的次月確定并公布季度成績。各考核實施單位每月底需將當月考核結果、臺賬報送市執法局監管處室(大隊)匯總。
(四)計分辦法。考核分值采用百分制,由“平臺考核(占比40%)、日常考核(占比40%)、專項考核(占比20%)”三部分構成。根據考核結果,按占比分別核算計分并匯算出各單車運營企業每月考核分值,原則上當年12個月的平均分值即年度考核成績。如企業有重大創新運用在廈落地、對廈有突出貢獻等特別情形,經考核組集體審議研究后可審慎加分。
三、監管考核結果運用
(一)配額增減。兌現2025年考核方案獎勵配額,2026年投放總量為10.5萬輛(島內7萬、島外3.5萬),但獎勵配額嚴格投放使用審核程序,采取分批次、限區域限制性投放管理。
為激勵企業創新作為,鼓勵爭先創優,2026年考核最終結果運用于下年度配額獎勵。綜合考量當前島內社會居民電動車保有量持續增長、交通改造提升、空間承載壓力等諸多實際因素,同時適度體現管理差距優劣獎罰,2026年度共享單車監管考核獎勵配額因應下調。即:2026年底,獎勵配額總數由1.5萬輛下調整至4500輛,即:年度監管考核綜合成績第一名獎勵為3000輛;第二名獎勵1500輛。市執法局根據全市性重大活動、節假日期間管理需求,實施全市嚴管區域部分車輛暫時收存、定量減投等應急管控措施時,共享單車運營企業必須嚴格落實。如遇城市規劃、交通建設、非機動車管理等決策部署調整,市執法局可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相關獎勵、配額和投放區域等。
2026年度,仍實行每季度根據考核分值動態調整增減配額的機制:每季度平均分值90分(含)以上的,不扣配額;每季度平均分值80分(含)以上不滿90分的,扣除1000輛島內配額;每季度平均分值80分以下的扣除2000輛島內配額。為激勵上進,每季度平均分值由80分(含)以上不滿90分進步到90分以上,返還被扣減配額1000輛;由80分以下進步到90分以上,返還被扣減配額2000輛。特殊任務或重大活動(如文明創建、防抗臺風等)的配合保障中,發生重大失誤、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每次扣減配額1000輛,且當年度不得返還。
經核實為超份額投放單車的,每輛次相應扣減該單車所屬企業年度投放份額2000輛(次月起優先從島內投放份額內扣減,島內份額不足的從島外份額扣減),扣完為止。
(二)調整時限。季度份額調整,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在接到動態調節指標調整通知后3日內調整完畢;年度份額調整,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在接到調整通知后10日內調整完畢;逾期未調整的,扣除其2000輛投放份額并責令其5日內整改,仍逾期未整改的,再扣除其2000輛投放份額,扣完為止。
四、監管考核結果申訴
年度(月份)考核結果由市****
五、其他相關事項說明
(一)關于封閉管理的校(園)區投放專用車輛規定
廈門大學翔安校區、廈門技師學院、廈門南洋職業學院、華僑大學、集美大學、廈門軟件學院、廈門工學院、東海職業技術學院等封閉管理的學校(園區)實施單獨管理。運營企業可以在上述區域投放明顯區別于市場正常運營的單車,單車身份信息納入監管平臺,但不計入經考核分配的投放份額之內。由運營企業提出申請,出具與校(園)方合作協議,經備案核準后實施。退出前實施報備,退出后數據撤出監管平臺。
(二)關于新申請入廈的共享單車運營企業規定
擬新進入廈門運營的共享單車運營企業于新年度考核正式實施一周前,向共享單車管理主管部門提出報備,并征求擬運營投放區域的區政府屬地意見后,根據主管部門核準情況,與其他在廈運營單車企業一并參與考核。考核合格的企業經科學測算投放數,在試運營區域分配適量投放份額,對其進行為期一年的運營管理考察,完成車輛投放后應與其它運營企業同步參與每月考核。
(三)對企業不具備經營條件的處理規定
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應當將單車數量、實時定位,運維人員、調度車輛定位,共享單車車輛唯一識別電子編碼等信息,實時、準確接入單車監管平臺,杜絕“一碼多車”、超份額投放,若不能實現數據實時、準確、穩定對接,或存在弄虛作假、惡意競爭、損害行業內部營商環境等問題,且拒不配合主管部門落實加強共享單車管理措施和整改要求,市執法局將依據《廈門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管理辦法》及本方案等相關規定扣減、凍結已投放份額,乃至有序引導經營者退出廈門市場。
經營者出現運營管理或押金退還等問題引發群體性事件,或出現違反法律法規,組織、煽動、參與影響社會公共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群體性事件的,市****
企業被政府有關部門列入失信名單的,市執法局將成立相應機構,綜合評估對廈門共享單車市場的影響,視情況有序啟動引導經營者退出廈門市場。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