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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體育館和綜合館項目
2、工程地點:河北省保定市****
3、招標工程項目簡介:項目占地面積約為128.12畝,總建面88920㎡,總投資約10.55億元。其中主要內容有:建設體育館、綜合場館(含博物館、規劃館、圖書館、文化館 、影院、服務景觀廊)、游泳館、產業配套用房、地下車庫兼兩防一體化工程。
二、招標范圍及內容
招標范圍:高碑店市體育館和綜合館項目室外鋪裝材料采購
工程量清單及報價表:見后附表。
三、工程質量、安全
質量要求:
1、中標單位必須保證所供材料符合現行國家標準。中標單位需要提供檢測報告、產品合格證明等證明資料,若不能滿足以上要求,招標方可拒收、退貨等處理方法,并追究其違約責任。
四、供貨周期及違約責任
供貨計劃:分批交貨,根據招標方使用計劃提前3日通知乙方。因供貨不及時導致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五、交貨地點
河北省保定市****燕趙公園南100m。
六、結算方式及付款
1、結算方式:本次招標采用以下第 2 種方式結算
(1)固定總價,如僅供應部分貨物,則按以下方式結算: /
(2)固定單價,不可調價;
(3)可調價,調整因素包括: / ,調價方式為 / 。乙方應于調價前七日內,向甲方書面遞交調價清單或相關資料,由甲方項目經理審核并簽字同意后方可調價,否則不予調價,仍以本合同簽訂價為準。在此期間,乙方不得停止供貨,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所有損失及責任外,還應額外承擔合同價款10%的罰款。
2、結算依據:甲方授權的收貨人簽收的驗收單。
3、過程結算
(1)過程結算的時間:每月26日乙方向甲方申報辦理上月26日至當月25日計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確認實際完成量。如甲方有異議,可要求乙方補正,確認及結算時間相應順延。
(2)所有過程結算均作為中間結算,應由甲方項目經理簽字、乙方加蓋印章或簽字確認,其僅是乙方供貨量的粗略估算,不是計算乙方供貨量的準確計量,不作為乙方的最終結算及付款的依據。
4、最終結算的條件及流程:乙方供貨完畢,并交付貨物的相關的技術、質量資料后,半年內與甲方辦理最終結算。
5、雙方最終結算及付款依據必須由甲方項目經理和本項目所在的工程(分)公司經理(工程部長)同時簽字,如缺少其中一人(或方),視為甲方內部報送材料,對外不產生法律效力。
6、乙方每次申請付款前,應按雙方確認的當期結算金額,向甲方提供足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或乙方提交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與結算單金額不一致的(結算金額以結算單確認為準),應承擔合同總額(含增值稅)15 %的違約金,同時甲方有權不予付款。因發票問題使得甲方蒙受損失(包括罰款、處理費用、經營受到影響等)的,乙方應當承擔全部責任,并賠償損失。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