漣水縣****
****001002(標段編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漣水縣****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政府財政資金和上級補助(資金來源),項目建設采用:□自建 □代建 √集中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漣水縣****
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代理機構名稱)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施工招標事宜。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標段名稱:漣水縣****淺集農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設施建設工程
2.2 建設地點:漣水縣****
2.3 建設內容:總用地面積20814.44平方米,包括①土建部分;②安裝部分。
2.4 質量要求:合格
2.5 工程規模(工程特征、結構層次、建筑高度、道路寬度長度等):總用地面積20814.44平方米,土建部分包括淺集綜合服務樓工程(其建筑面積212.68平方米)、室外道路及鋪裝工程、墓穴工程(其中合葬墓位3765個,獨立墓位149個,生態墓位3523個,花壇葬72個)、雨、污水工程、家居小品工程、景墻、圍墻、涵洞等工程,安裝部分包括綜合服務樓、路燈、室外給水等。
2.6 工程合同估算價(萬元):1312.299767;
2.7 單位工程及招標范圍說明:本次工程項目共1個標段,為漣水縣****
2.8 工程類別和技術復雜程度:
工程類別:□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術復雜工程:
項目技術復雜特征描述:
2.9 工期:90日歷天
2.10 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否
√是
下載2.10.1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10.1.1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以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業。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以上(含三級)資質;
3.2擬選派項目負責人專業及資質等級: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專業二級以上(含二級)注冊建造師并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注:如投標人使用一級建造師,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相關要求詳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一級建造師電子注冊證書的通知》(建辦市****
3.3資格審查必要條件:
3.3.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3.2投標人的資質類別、等級和項目負責人注冊專業、資格等級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3.3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聯合體的資格(資質)條件必須符合招標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標協議;
3.3.4投標人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規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3.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4資格審查可選條件:
□3.4.1□企業 □項目負責人 承擔過類似工程;
類似工程認定標準:企業或者項目負責人 點擊登錄查看 月 日以來承擔過類似工程(類似工程設置要求為:1、類似工程業績的企業或者項目負責人僅可選1項;2、類似工程數量僅可選1個;3、類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點擊登錄查看。);
(注:除法律法規規定的項目負責人業績不予認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認可:(1)項目負責人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2)合同履行時,項目負責人不具備注冊建造師資格或者超越注冊建造師執業規模范圍執業的;(3)項目負責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的;(4)項目負責人違反規定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項目負責人的。)
√3.4.2自2024點擊登錄查看03月09日以來(近2點擊登錄查看內),投標人和擬派項目負責人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建設等有關部門行政處罰的;
√3.4.3自2025點擊登錄查看03月09日以來(近1點擊登錄查看內),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項目負責人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4.4自 點擊登錄查看 月 日以來(近5點擊登錄查看內),投標人或者擬派項目負責人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3.6以聯合體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業的實施方式及預留份額:
□本標段以聯合體形式預留。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 %(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標協議中明確。
□本標段以分包形式預留。接受大型企業將 %(不低于 %)以上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業,且在擬分包項目計劃表中明確。
√3.7 本次招標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招標,投標人需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3.8其他要求
3.8.1授權委托人必須是投標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須提供授權委托代理人與投標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2025點擊登錄查看10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投標企業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如為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及其與投標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
3.8.2項目負責人必須是投標企業簽訂勞動合同的正式員工。須提供項目負責人與投標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和2025點擊登錄查看10月1日以來任意1個月投標企業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如為退休人員,須提供退休證及其與投標企業簽訂的聘用合同)。
注:1.以上投標人資格要求中第3.3.5(1)項包含的情形如下: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c、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d、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資格審查可選條件3.4.2、3.4.3投標人必須提供符合上述條款規定的承諾書(格式自擬);承諾書需加蓋投標人公章(或簽電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簽字或簽電子章均予以認可)。承諾書原件的掃描件上傳至電子投標文件中。
4.資格審查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具體審查標準如下:
| 評標入圍 |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 1 | 中標候選人排序方法 | 投標報價也相等的,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采用抽簽方式確定中標候選人順序。 | ||
| 2.1.1 | 評標入圍條件 | 投標文件存在所列情況之一的,不再進行后續評標: 至投標截止時間止,未按招標文件要求遞交投標保證金; 投標函中載明的招標項目完成期限超過招標文件規定的期限;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質量標準未響應招標文件的實質性要求和條件; 投標函中載明的投標報價高于最高投標限價的; □ | ||
| 2.1.2 | 評標入圍方法和數量 | 評標入圍方法: (一)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小于等于20家時,全部確定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二)當滿足評標入圍條件的投標文件超過20家時, √ 招標人直接確定以下 方法三 的評標入圍方法,確定進入后續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 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 從以下 方法×、方法× (不少于兩種)中隨機抽取一種入圍方式,并抽取相關參數(如有),確定進入后續評標程序入圍投標人。 □方法一:全部入圍法 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全部進入后續評標程序。 □方法二:低價排序法 先按報價由低到高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1(G1值為10%、15%、20%、25%、30%) 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和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2(G2值為10%、15%、20%)最高投標報價的投標人(去高、去低的數量分別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報價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開標時抽取;再按報價由低到高取不少于 R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體數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排序第 R 位存在兩個及以上報價并列相同的,同時入圍;不足 R 家時,按實際數量計取。 √方法三:均值入圍法 先按報價由低到高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1(G1值為10%、15%、20%)最低報價的投標人和由高到低去除進入評標入圍環節的投標人數量×G2(G2值為10%、15%、20%、25%、30%)最高投標報價的投標人(去高、去低的數量分別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報價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開標時抽取,已經去除的投標人不再參與報價平均值計算和后續評標;計算剩余投標人的報價平均值,取平均值(含)以上和平均值以下若干家投標人進入后續評標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體數量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體數量為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標人應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標人,合計數量不少于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體數量在招標文件中明確,不足R家時,按實際數量計取)。評標入圍過程中,當投標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數量不足時按實際數量計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數量。按順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標人時,末位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均不入圍;按順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標人時,報價相同的投標人同時入圍。 (三)未入圍評標的投標人,不再參與后續的評標程序,其投標文件不再進行下一步評審。 (四)評標入圍結果調整方式: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審或計算錯誤外,評標入圍結果不因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 ||
| 初步評審 | ||||
| 條款號 | 評審因素 | 評審標準 | ||
| 2.2.1 | 形式性評審標準 | 投標人名稱 | 投標人名稱與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一致;不一致的,有有效證明材料。 | |
| 投標函簽字蓋章 | 投標函加蓋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簽字)。 | |||
| 投標文件的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3.1.1的要求。 | |||
| 報價唯一 | 只能有一個有效報價。 | |||
| 暗標 | 符合招標文件有關暗標的要求。 | |||
| …… | …… | |||
| 2.2.2 | 資格評審標準 | 營業執照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安全生產許可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資質等級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項目負責人資質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項目負責人其他要求 | 項目負責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1)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2)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 注:以上(1)項包含的情形如下:a、同時在兩個及以上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會保險;b、將本人執(職)業資格證書同時注冊在兩個及以上單位;c、擔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他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d、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
| 業績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 | |||
| 聯合體投標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1.4.2項規定。 | |||
| 其他禁止性情形 | 無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任一項情形。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1項規定的其他要求。 | |||
| 中小企業聲明函(如有) | 符合第一章“招標公告”第3.7項規定。 | |||
| 授權委托人的勞動合同與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 符合第一章“招標公告”第3.8.1項規定。 | |||
| 項目負責人的勞動合同與養老保險繳費證明 | 符合第一章“招標公告”第3.8.2項規定。 | |||
| …… | …… | |||
| 2.2.3 | 響應性 評審標準 | 投標內容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1項規定。 | |
| 工期 | 投標函中載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2項規定。 | |||
| 工程質量 | 投標函中載明的質量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3.3項規定。 | |||
| 投標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3.1項規定。 | |||
| 投標保證金 | 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4.1項規定。 | |||
| 投標報價 | 無下列情形之一:(1)低于成本;(2)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3)不符合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3.2項的規定。 | |||
| 承諾書 | 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有效的承諾書。 | |||
| 其他 | 無第三章“評標辦法”4.無效標條款所列情形。 | |||
| …… | …… | |||
5.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合理低價法,具體評標標準和方法如下:
| 詳細評審 | ||||
| 條款號 | 條款內容 | 編列內容 | ||
| 2.3.1 | 分值構成 (總分100分) | √以投標報價為評審因素 投標報價:100分 | ||
| 2.3.2 | 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 一、評標基準價計算方法: □招標人直接選擇方法五作為評標基準價的計算方法; √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從以下方法一、方法二(方法一至方法四中任選不少于兩種)中隨機抽取一種。 √方法一:以有效投標文件(有效投標文件是指初步評審合格的投標文件,下同)的評標價(評標價是指經澄清、補正和修正算術計算錯誤的投標報價,下同)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 評標基準價=A×K,K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隨機抽取確定,K值的取值范圍為:96.5%、97%、97.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標文件的評標價算術平均值為A〔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進行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最高報價(最高報價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則次低報價作為投標平均價A〕,最高投標限價為B,則: 評標基準價=A×K1×Q1+B×K2×Q2 Q2=1-Q1; Q1的取值范圍為:65%、70%、75%、80%、85% ; K1的取值范圍為:96.5%、97%、97.5%、98%; K2的取值范圍為:建筑工程為90%~100%,裝飾、安裝為88%~100%,市政工程為86%~100%,園林綠化工程為84%~100%,其他工程88%~100%。; Q1、K1值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隨機抽取確定。K2的取值為:95%。 □方法三:以有效投標文件的次低評標價為評標基準價。 □方法四:以合理最低價作為評標基準價。 對有效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綜合單價子目(指單價)、單價措施項目清單綜合單價子目(指單價)、總價措施項目清單費用(指總費用)、其他項目清單費用(指總費用)等所有報價由低到高分別依次排序。 當有效投標文件≥7家時,先剔除各報價中最高的20%項(四舍五入取整,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和最低的20%項(四舍五入取整,投標報價相同的均保留)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6家時,剔除各報價中最高值(最高值相同的均剔除)后進行算術平均;當有效投標文件<4時,取各報價中的次低值。 將上述計算結果按計價規范,分別生成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和其他項目費,再按招標清單所列費率計算規費、稅金,得出總價A。 評標基準價(合理最低價)=A×K。 下浮率K值的確定(下浮率取整): 本工程下浮率K值 □在投標文件開啟(解密)后, 從下浮區間隨機抽取確定,本工程下浮區間為: ; □招標人明確確定固定下浮率K值為: ; K值建筑工程下浮范圍為 97%~93% ,裝修、安裝工程下浮范圍為 95%~90% ,市政工程下浮范圍為93%~88%,園林綠化工程下浮范圍為92%~85%,其他工程下浮范圍為95%~90%,各地可根據情況適時對下浮范圍進行調整。 □方法五:ABC合成法。 評標基準價=(A×50%+B×30%+C×20%)×K A=最高投標限價×(100%-下浮率Δ); B=在規定范圍內的評標價除C值外的任意一個評標價,隨機抽取確定;抽取方式:若評標價在A值的95%(及以上)范圍內,則該類評標價不納入B值抽取范圍;若在A值的95%-92%(含)、92%-89%(含)范圍內,則在兩個區間內各抽取一個評標價,與在A值的89%以下至規定范圍內的其他評標價合并后作為B值抽取范圍。若按上述辦法未能抽取B值,則在規定范圍內的任意一個評標價(除C值外)中隨機抽取B值; C=在規定范圍內的最低評標價; 規定范圍內:評標價算術平均值×70%與最高投標限價×30%之和下浮25%以內的所有評標價; 下浮系數K、下浮率Δ在 階段按下表取值范圍內隨機抽取 ,B在 階段抽取。 本次招標項目下浮率Δ分類為 分類取值范圍下浮系數K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Δ房屋建筑工程6%、7%、8%、9%、10%、11%、12%裝飾裝修、建筑幕墻、鋼結構工程8%、9%、10%、11%、12%、13%、14%、15%機電安裝工程9%、10%、11%、12%、13%、14%、15%、16%市政工程12%、13%、14%、15%、16%、17%、18%、19%、20%綠化工程17%、18%、19%、20%、21%、22%、23%、24%、25%上述方法五最高投標限價和評標價均應扣除專業工程暫估價(含稅金)后參與計算和抽取;應扣除的專業工程暫估價(含稅金)為 ,開標時不再另行計算。 二、特殊情形下,評標基準價調整方式: □評標結束后,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核或者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評審或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核或者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評標結束后,除確認存在計算錯誤外,評標基準價不因招投標當事人異議、投訴、復核或者復議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變。 | ||
| 2.3.3 | 投標報價的偏差率計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標人報價-評標基準價)/評標基準價 | ||
| 條款號 | 評分因素 | 評分標準 | 分值 | |
| 2.3.4(1) | 投標報價評分標準 | 投標報價評審 | 評標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100分,評標價偏離評標基準價的相應扣減得分,評標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偏離1%,扣減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離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計算得分。 (注:投標報價等于評標基準價的得滿分,投標報價相對評標基準價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1%的所扣分值為負偏離扣分的1.5倍。) | 100分 |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2026點擊登錄查看03月09日09時00分至2026點擊登錄查看03月19日23時59分。
6.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是指: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投標截止時間為:2026點擊登錄查看03月20日09時00分。投標人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投標文件。
7.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投標文件遞交。
7.3逾期未完成投標文件遞交,“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拒絕接收。
8.其他要求
8.1本項目對應的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所屬行業為建筑業。
8.2中小企業劃分標準按照《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執行。
9.發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淮安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布;
9.2本次招標公告為第 1 次發布。
10.聯系方式
10.1招標主體
招標人地址:漣水縣安東大廈 招標代理機構地址:漣水縣政務中心東三樓319室
聯系人:馮先生 聯系人:林女士
電話:**** 電話:****
傳真: / 項目負責人:凌女士
郵編:/ 傳真:/
電子郵箱:/ 郵編:/ 電子郵箱:/
10.2相關部門
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漣水縣數據局
聯系電話:****,****
10.3異議渠道
通過淮安市公共資源全程電子化交易平臺提出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