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轉讓方提供的資料顯示,該房屋建筑物于****取得內蒙古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可行性報告的批復(內發改社字【2008】1252號),以及于****取得清水河縣**** *請各意向受讓方親自勘驗標的,自行留存視頻、音頻等勘驗資料,了解標的實際情況,與當地規劃、住建、自然資源等相關部門溝通,了解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并判斷項目風險及評估自身風險承受能力,并在勘驗時簽署《現場勘驗確認表》(報名時上傳) 。受讓標的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而放棄受讓標的。 1、本次掛牌轉讓標的系位于清水河縣****,其中三樓房屋面積約658.24㎡;四樓房屋面積約1316.99㎡,合計約2633.98㎡。建成年份為2009年,磚混結構。本次掛牌轉讓標的僅包括地上建筑物,不包括相關配套設施及室內裝修裝飾、動產。 2、本次轉讓標的無不動產權證及相關建設審批等手續,是否具備權屬登記條件須由意向受讓方自行與相關部門了解咨詢,標的成交后,由受讓方自行與土地使用權人協商辦理權屬登記相關手續,受讓方須承擔對應風險及責任。標的成交后,辦理權屬登記或拆除等相關費用、稅費等均由受讓方承擔。如標的辦理權屬登記涉及土地出讓金的由受讓方承擔。 3、如上內容均來自于轉讓方提供的資料,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中心”)僅就轉讓方提供的資料負披露義務,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4、在通過e交易平臺參與項目過程中,出現《e交易平臺競價交易規則》、《電子競價風險告知及接受確認書》及任何e交易平臺中 公開披露的說明中列舉的無法正常競價情形的,點擊登錄查看不承擔任何責任。 5、受讓方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訂相關受讓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約定及時間付清全部交易價款或交易服務費的,經過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轉讓方有權單方解除交易、終結該項目,并另行處置標的。 6、各意向受讓方報名時,需將保證金充值進系統分配的錢包賬戶中。需在保證金交納截止時間前,在系統內通過錢包賬戶完成擬參與項目保證金支付。 7、本公告中披露的受讓方服務費收費標準為最高標準,具體收費按照中心收費辦法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