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非免疫規劃疫苗遴選的公告
為規范非免疫規劃疫苗遴選與采購管理,保障疫苗質量安全、供應穩定及居民預防接種需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縣區級疾控中心非免疫規劃疫苗采購供應管理的通知》等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啟動非免疫規劃疫苗遴選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海南省疾病預防控制局《關于進一步加強縣****
二、遴選范圍
參選疫苗須來自2024年度省級疾控中心公布的《非免疫規劃疫苗成交品種目錄》及后續增補目錄,未列入該目錄的疫苗不得參與。
三、參選條件
(一)疫苗生產企業/委托推廣企業須具備合法資質,進口疫苗需提供《進口藥品注冊證》。
(二)需簽署《疫苗包退包換協議》,且嚴格執行海南省非免疫規劃疫苗儲存運輸收費相關規定。
(三)疫苗生產企業/代理公司近3年無監管部門不良通報,近2年無違規宣傳、控苗壓苗、不配合異常反應處置等行為。
(四)疫苗需符合質量標準,提供完整的生產企業資質、產品規格、安全性監測數據等相關材料。
四、申報材料及提交方式
請各參選企業用牛皮紙檔案袋按照以下順序歸檔材料(含電子版和紙質版),所有資料均需蓋章,申報材料具體內容要求詳見附件。
(一)申報材料
1.檔案袋封面
2.目錄
3.生產企業資質材料;
4.疫苗資質材料;
5.委托推廣企業資質資料;
6.配送商資質材料;
7.生產廠家簽署《疫苗包退包換協議》。
(二)提交方式
將紙質材料(總1份)報送至點擊登錄查看免疫規劃科。電子版報送至點擊登錄查看免疫規劃科郵箱****@163.com。
(三)提交截止時間
電子版于****17:00前,紙質版于****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四)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岳女士,辦公室電話:****(正常上班時間)。
五、遴選流程
(一)會議材料評審
非免疫規劃疫苗遴選工作委員會召開評審會議,對申報材料進行合規性審核。
(二)結果公示
遴選結果通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三)目錄印發
公示無異議后,正式印發《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非免疫規劃疫苗遴選入選目錄》。
六、監督機制
遴選全過程由縣疾控中心紀檢部門派監督員進行全程監督,確保公開透明、合規有序,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七、其他事項
(一)申報材料真實性由申報單位負責,弄虛作假者取消參選資格;
(二)遴選結果僅適用于2026-2027年度非免疫規劃疫苗采購;
(三)本公告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縣非免疫規劃疫苗遴選委員會負責解釋。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