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永昌縣****招標公告 項目編號:****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2026 年永昌縣****已由永昌縣 發展和改革局以永發改審字〔2025〕175 號文件和金昌市交通運輸局以金交發〔2025〕43 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省級補助資金,招標人為永昌縣 交通運輸局,招標代理機構為點擊登錄查看。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建設地點:紅山窯鎮毛卜喇村。
2.2 項目建設規模及技術等級:
2.2.1 建設規模:永昌縣****K0+000-K6+500 處,采用設計速度 40km/h 的三級公路技術標準。路面結構采用 5cm 中粒式瀝青混凝土面層(AC-16)+18cm 水泥穩定砂礫基層+18cm 泥穩定砂礫底 基層(具體內容詳見工程量清單)。
2.2.2 技術標準:該項目設計汽車荷載等級為公路—Ⅱ級,路基、橋涵設計 洪水頻率為 1/25,全線設置完善的防排水設施和必要的交通安全設施,其他技 術指標采用《甘肅省農村公路村道工程技術標準》(DB62/T 2934-2018)中的規 定。
2.3 招標范圍: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全部施工內容。
2.4 本次招標工程共分為一個標段,具體標段劃分、起訖樁號、主要工程內 容、工期等見下表:
標段號 |
起訖樁號 |
主要工程內容 |
計劃工期 |
備注 |
001 |
K0+000-K6+500 處 |
具體工程量詳見 招 標 文 件“第 五章”工程量清 單。 |
209 日歷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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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企業資質要求:
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取得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須取得公路工程 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同時具有有效的的安全生產許可證。具有良好社會 信譽,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注:主要內容為本企業投標前無拖欠農民工工資 行為,中標后將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相關政策規定,嚴格履行農 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度,確保農民工工 資按時足額支付)。
3.2 人員要求:
項目經理在本項目計劃工期內無在建項目(出具無在建項目承諾書),具有 公路工程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并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 B 類 以上(含 B 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且在本公司繳納社保。具有至少一項 近三年(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算)公路工程項目經理的業績(必須有能證明在有 效期內的附頁)。
項目總工具有公路工程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和交通運輸主管部門 B 類安全 生產考核合格證書,并具有至少一項近三年(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算)公路工程 項目負責人的業績(必須有能證明在有效期內的附頁)。
安全生產負責人具有交通部門頒發的 C 類及以上人員安全生產考核證書并 同時具備公路工程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
3.3 業績要求:
近三年內(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算)應具有公路工程項目的業績(具體要求 詳見招標文件附錄 3)。
3.4 財務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須提供 2022 年-2024 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審計意見為無保留),若公司成立時間不足三年的須提供自成立以來的財務審計 報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須提供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
3.5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 接管理或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企業不得 同時參加對本項目投標,否則均按無效投標處理。
3.6 投標人應進入交通運輸部“全國公路建設市****工程施工資質企業名錄,且投標人名稱和資質與該名錄中的相應企業名稱和資質
完全一致。
3.7 凡在交通運輸部或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近三年建設市場信用評價中 被評為 D 級的單位不允許參與本項目投標;凡被交通運輸部或甘肅省交通運輸廳 (或相關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取消或暫停投標資格且在處罰期內的單位不允許參 與本項目投標。“在本省尚未取得信用評價等級的投標人,其信用等級參照全國 綜合評價結果。尚無全國綜合評價的投標人,若無不良信用記錄,可按 A 級對 待。若有不良信用記錄,視其嚴重程度按 B 級及以下對待”。
3.8 投標單位必須提供“中國裁判文書網”無行賄犯罪信息查詢結果,并加 蓋投標單位公章,作為投標文件的內容之一。
3.9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且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單位,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否則,相關投標均無效。
3.10 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 信被執行人名單的投標人,不得參加投標。
3.11 投標人須提供農民工工資支付承諾書(注:主要內容為本企業投標前 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中標后將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及相關政策 規定,嚴格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認真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各項制 度,確保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
3.12 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項目總工程師在近三年 內不 得 有 行 賄 犯 罪 行 為 ( 行 賄 犯 罪 行 為 的 認 定 以 中國 裁 判 文 書 網(http:****)。
4. 招標文件的獲取
4.1 招標文件獲取時間:2026 年 03 月 12 日 00 時 00 分至 2026 年 03 月 18 日 23 時 59 分(北京時間,下同,節假日不休息)。
4.2 投 標 人 可 通 過 金 昌 市 公 共 資 源 交 易 中 心 網 站 ( 網 址 :http:****)免費下載或查閱招標文件。
4.3 技術支持電話:**** 。
4.4 其他補充內容:為了規范交易平臺的業務流程以及給用戶提供方便快捷 的服務,凡是擬參與金昌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 需先在金昌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注冊,使用“用戶名+密碼+驗證碼”或“CA 數 字認證方式”登錄辦理業務。社會公眾可通過金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瀏覽公
告,并點擊“免費下載招標文件”,根據系統提示,保存電子標書文件至本地電 腦;投標人瀏覽招標文件后,確定投標的需登錄金昌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 統 2.0,在系統首頁最新招標項目中查詢需要投標的項目或在“招標方案”-“標 段(包)”中查詢需要投標的標段,選中后點擊“投標登記”,根據要求填寫信 息 。
5. 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 本 項 目 開 標 和 評 標 活 動 通 過 甘 肅 中 工 不 見 面 開 標 大 廳 (http:**** )進行。
5.2 網上開標時間:投標文件上傳開標系統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 為 2026 年 04 月 01 日 09 時 00 分。
5.3 投 標 文 件 遞 交 地 點 : 甘 肅 中 工 不 見 面 開 標 大 廳 (http:****)。
5.4 其他補充內容:本項目采用“網上不見面開標系統”進行開標,現將有 關事項公告如下:
5.4.1.投標人需在甘肅中工國際官網(網址:http:****)下 載中心中下載投標工具包,并按照使用需求安裝相關軟件,完成投標文件編制工 作。
投標文件必須使用招標文件規定的專用工具軟件編制,并通過對應的開標系 統完成投標過程。依照招標文件的規定完成電子投標文件的編制和提交,如未按 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提交電子投標文件,將導致否決投標,其后果由投標人自負。
5.4.2.投標人須在開標前將加密 ZGTF 投標文件上傳至金昌市公共資源交易 中心電子服務系統。上傳文件過程中,請投標人耐心等待,直至出現文件上傳成 功提示。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到網絡及系統平臺可能存在的突發狀況,在投標文件 編制完成后盡早完成上傳,若未按時上傳或上傳的文件損壞將導致貴單位不能正 常開標,對此引起的后果貴單位自行承擔。
5.4.3.系統或直播現場提示開標記錄表確認時,如表上信息確認無誤,請投 標人使用企業 CA 數字證書在 10 分鐘內完成開標記錄表簽章。開標記錄表中需 法定代表授權委托人簽字,務必使用本人手寫電子印章進行簽章。
5.4.4. 復 會 時 , 投 標 人 須 進 入 甘 肅 中 工 國 際 不 見 面 開 標 系 統(http:****
投標文件的 CA 證書登錄),觀看復會直播。
5.4.5.關于原件的說明: 招標文件要求的資質、資格證書等各類證明材料,投標人須將復印件、掃描件或者電子證照編入投標文件并對其真實性負責,須在 投標文件中提交投標材料真實性承諾書(格式自擬),不再單獨遞交原件備查。
5.4.6. 其他注意事項:
(1)投標人應充分考慮到網絡及系統平臺可能存在的突發狀況,在投標文件 編制完成后盡早完成上傳。
(2)開標當日,投標人不必抵達開標現場,僅需在任意地點登陸指定開標系 統,并根據需要使用開標系統與現場招標人進行互動交流、澄清、質疑等活動。未按時加入系統對投標文件解密的視為放棄投標。
6. 發布媒介
本項目的招標公告、中標候選人公示、中標結果公告、補遺文件、變更公告 等信息在金昌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址:http:****) 上發布。
7. 評標方法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雙信封形式。評標方法采用:技術評分最低標價法。
8. 招標工作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8.1 公示制度
招標人在收到評標報告之日起 3 日內,將評標結果以及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其 他信息在相關網站上公示不少于 3 日以接受社會公開監督。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 關系人對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8.2 異議、投訴處理
8.2.1 異議處理
(1)潛在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招標文件的異議以及招標人的答 復,均應通過“電子交易系統”在“異議與答復”菜單中完成。
(2)投標人對開標如有異議,應在“電子交易系統”提出。
(3)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評標結果如有異議,應在中標候選人公 示期間提出。投標人提出異議以及招標人的答復均應通過“電子交易系統”中進 行。
8.2.2 投訴處理
行政監督部門按照《》《處理辦法》(2013 年 3 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第 23 號令修改)、《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發改法規〔2021〕240 號)、交通運 輸部《路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接受針對公示內容的 投訴。投訴材料要求、投訴受理條件及查處按照上述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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