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的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持有的房屋建(構)筑物、設備、土地使用權整體轉讓 | ||
| 項目編號 | **** | 轉讓底價 | 9234.32 萬元 |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 | 信息披露結束日期 | **** |
| 標的所在地區 | 重慶市>市轄區>巴南區 | 資產類別 | 房產 |
本轉讓方現提出申請,將本資產通過點擊登錄查看公開披露資產轉讓信息和組織交易活動,并依照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作如下承諾: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點擊登錄查看交易規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違約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1、我方已知曉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點擊登錄查看交易規則及配套細則,按照有關要求履行我方義務;
2、本次資產轉讓是我方真實意愿表示,交易標的權屬清晰,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對已設定擔保物權的國有資產轉讓,符合民法典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涉及政府社會公共管理事項的,已依法報政府有關部門審核通過;
3、我方轉讓資產的相關行為已履行了相應程序,經過有效的內部決策,并獲得相應批準;
4、我方所提交的資產轉讓公告及附件材料內容真實、完整、準確,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我方保證遵守以上承諾,若違反上述承諾或有違規違約行為,給交易相關方造成損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信息披露中設定的交易保證金金額承擔違約責任。交易保證金金額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利益受損方可以向我方進行追償。
| 標的坐落 | 重慶市**** | ||
| 轉讓底價 | 9234.32 萬元 | ||
| 產權證號 | 詳見附表 | 樓盤名稱 | - |
| 樓層 | 詳見附表 | 建筑面積(㎡) | 40910.55 |
| 房屋用途 | 詳見附表 | 土地用途 | 詳見附表 |
| 土地權利性質 | 詳見附表 | 出讓終止日期 | **** |
| 是否存在租賃 | 否 | ||
| 優先權人是否行權 | 否 | ||
| 是否存在抵押或其它他項權利情況 | 是 | ||
| 是否存在居住權 | 否 | ||
| 評估報告文號 | 重賽祥評報字(2025)017號 | ||
| 評估基準日 | ****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標的所涉房產、土地均有抵押,本次轉讓行為轉讓方已告知并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方承諾在受讓方全額支付交易價款至重慶聯交所指定的賬戶之日起1個月內完成解押手續。 2、本次資產涉及13項構筑物(面積共約13609.96平方米)無產權證且無法辦理權證,系本次轉讓標的配套附屬物(含圍墻、綠化、生化池、水井及室外弱電線路、室外官網等),轉讓方按現狀移交。 3、本次資產清單所列機器設備,其名稱、規格、計量單位等僅供意向受讓方參考,設備不支持功能驗證,不提供質保、維修、售后和其他技術支持。 | ||
| 標的踏勘聯系人 | 鄭浩 | 聯系電話 | **** |
| 轉讓方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 | |||
| 行為批準機構 | 重慶化醫控股(集團)公司 | |||
| 評估備案機構 | 重慶化醫控股(集團)公司 | |||
| 以下交易條件為轉讓的基本條件,是產權交易合同的必備條款。意向受讓人在提出受讓意向時不得低于該條件,但可對該條件進行細化和補充,其中優于該基本條件的內容應當作為轉讓文件和產權交易合同的組成部分。 | ||||||
| 與轉讓相關其他條件 | 1.點擊登錄查看持有的房屋建(構)筑物、設備、土地使用權項目為整體轉讓(詳見《資產轉讓清單》),項目若有增值,增值部分按各資產評估值比例進行分配。 2.意向受讓方可在信息披露期內通過現場報名(工作時間)或網上報名(詳見網上報名操作指南https://www.cquae.com/help/)兩種方式辦理報名手續,并交納交易保證金至重慶聯交所指定賬戶(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3.若信息披露期間只有一家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產生,則交易雙方按照轉讓底價與合格意向受讓方報價孰高原則確定交易價格;若信息披露期間產生兩家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則采取互聯網競價(多次報價)方式確定受讓方。 4.為保護轉讓方和意向受讓方的合法權益,轉讓方在此做出特別提示,設定如下內容作為要約,意向受讓方一旦通過交易資格確認且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此的承諾。若非轉讓方原因,意向受讓方(受讓方)出現下列情形導致交易無法推進或影響交易秩序的,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不予退還;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務費后,轉讓方有權扣除剩余部分作為違約金:(1)提出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未參與后續交易的;(2)在競價或報價過程中,各意向受讓方均未進行有效報價的;(3)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未按約定時限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交易價款的;(4)意向受讓方之間相互串通、影響公平競爭的;(5)其他無故不推進交易或無故放棄受讓行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約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現上述違約情形的,意向受讓方被確定為受讓方后,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約定轉為交易價款,其余意向受讓方所交納的保證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動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原路徑全額無息退還。 5.意向受讓方須自行判斷自身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或相關政策規定要求的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自身不符合受讓主體資格條件導致的費用、風險和損失。 6.意向受讓方須通過相關資料、實地踏勘等方式詳細了解標的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標的所涉房產、土地均有抵押,構筑物無產權證且無法辦理權證;機器設備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品質、質量以現狀移交為準等)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購、限售、規劃用途、稅收等),若決定受讓,須在報名時承諾將自行承擔相應的風險。若意向受讓方需現場踏勘標的物,可聯系轉讓方(須提前一天)銜接相關事宜,踏勘期間產生的費用或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均由意向受讓方自行承擔。轉讓標的均以實物現狀交驗為準,意向受讓方在掛牌期間有權利及義務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全面了解,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轉讓標的的全部現狀及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及瑕疵為由退還標的或拒付剩余交易價款,否則將視為違約。 7.意向受讓方須在被確定為受讓方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資產交易合同,并在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一次性交付至點擊登錄查看指定賬戶。因受讓方原因未在規定時限內簽訂合同或未在規定時限內全額交納交易價款的,除扣除交易保證金外,轉讓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和終結交易,并將標的另行處置。 8.本次資產轉讓的轉讓價格為不含增值稅價格。受讓方須另行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資產的稅金,稅金根據交易標的物及價款,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核定。受讓方如需轉讓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需提供相關納稅資格證明。 9.除上述第8條外,本次交易涉及的其他稅、費(含轉、受讓雙方應當向重慶聯交所支付的費用等)按相關規定由轉、受讓雙方各自承擔,重慶聯交所服務費收費標準詳見https://www.cquae.com/News2017/Content?id=30233。 10.房產自辦理權屬變更登記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轉讓方按現狀移交房產;設備及構筑物等資產自受讓方接到轉讓方通知次日起10個工作日內均按現狀完成移交。本次轉讓標的移交后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水、電、暖氣、罰金、滯納金、保管、修理、使用、維護、保養、安全責任、損壞、遺失、拆除、搬遷、運輸等)由受讓方自行負責。重慶聯交所不負責標的移交,不承擔瑕疵擔保責任和其他連帶責任。 11.有證房產及土地實際面積以最終過戶辦證為準,無證構筑物及設施設備以現狀移,且不以面積及質量有變動影響交易結果。房產過戶相關手續由受讓方負責辦理,轉讓方協助。 12.備查資料:不動產權證書、明細表、資產評估報告、不動產登記證明。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 交易保證金設定 | 是否交納保證金 | 是 | 交納金額 | 2770.30 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 | 掛牌截止日24時前到賬,以到賬為準 | 交納方式 | 轉賬 | |||
| 信息披露期滿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延長信息發布,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讓方 | |||||
| 交易方式 | 網絡競價(多次報價) | |||||
| 交易機構 | 交易機構名稱 | 重慶聯交所集團產權交易分中心 | ||||
| 交易機構聯系人 | 點擊登錄查看 | 聯系電話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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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點擊登錄查看資產處置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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