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標報價(設計)計算公式: (1)最高投標限價 招標人設立最高投標限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設計部分)超過已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及其他相應價格的為無效標。對投標報價(設計部分)低于投標工程成本價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應當否決其投標。 (2)投標報價(設計)得分(10分) 評標基準價計算公式:J=(B1+B2+…+Bn)÷n B1 B2……Bn 為 n 個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當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 個數n>3且 n≤9 時,J為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個數n>9 時,J為去掉二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個數 n≤3 個時,J 為全部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的算術平均值。 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界定為:投標工程成本價≤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最高投標限價 (3)偏差率計算公式P= │Bn-J │ ÷J×100% Bn –第n個有效投標報價(設計)如投標報價(設計部分)為下浮率的, Bn =1-投標函中相應的下浮率。 J–評標基準價 (4)投標報價(設計部分)得分計算公式: A=10-P×K×100 A–投標報價(設計部分)得分(A≥0) P–偏差率 K–扣分分值:Bn 大于 J 時,K 取 0.002;Bn 小于 J 時,K 取 0.00198;Bn 等于 J 時 ,K 取 0。 | 投標報價(設計)計算公式: (1)最高投標限價 招標人設立最高投標限價,投標人的投標報價(設計部分)超過已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及其他相應價格的為無效標。對投標報價(設計部分)低于投標工程成本價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競標,應當否決其投標。 (2)投標報價(設計)得分(10分) 評標基準價計算公式:J=(B1+B2+…+Bn)÷n B1 B2……Bn 為 n 個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當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 個數n>3且 n≤9 時,J為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個數n>9 時,J為去掉二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個數 n≤3 個時,J 為全部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的算術平均值。 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界定為:投標工程成本價≤有效投標報價(設計部分)≤最高投標限價 (3)偏差率計算公式P= │Bn-J │ ÷J×100% Bn –第n個有效投標報價(設計)如投標報價(設計部分)為下浮率的, Bn =1-投標函中相應的下浮率。 J–評標基準價 (4)投標報價(設計部分)得分計算公式: A=10-P×K×100 A–投標報價(設計部分)得分(A≥0) P–偏差率 K–扣分分值:Bn 大于 J 時,K 取5;Bn 小于 J 時,K 取3 ;Bn 等于 J 時 ,K 取 0。 |
| 投標報價(施工部分)計算公式: (1)最高投標限價 招標人設立最高投標限價,投標人的 投標報價(施工部分)超過已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及其他相應價格的為無效標。對投標報價(施工部分)低于投標工程成本價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 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 競標,應當否決其投標。 (2)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得分(30 分) 評標基準價計算公式:J=(B1+B2+…+Bn) ÷n B1 B2……Bn 為 n 個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當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 個數n>3且 n≤9 時,J 為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 當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個數n>9 時,J 為去掉二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 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投標報價(施 工部分)個數 n≤3 個時,J 為全部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的算術平均值。 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界定為: 投標工程成本價≤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最高投標限價 (3)偏差率計算公式 P= │Bn-J │ ÷J×100% Bn—第 n 個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如投標報價(施工部分)為下浮率的,Bn =1-投標函中相應的下浮率。 J–評標基準價 (4)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得分計算公式:C=30-P×K×100 C–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得分(C≥0) P–偏差率 K–扣分分值:Bn 大于 J 時,K 取 0.002;Bn 小于 J 時,K 取 0.00198;Bn 等于 J時 ,K 取 0。 | 投標報價(施工部分)計算公式: (1)最高投標限價 招標人設立最高投標限價,投標人的 投標報價(施工部分)超過已公布的最高投標限價及其他相應價格的為無效標。對投標報價(施工部分)低于投標工程成本價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要求該投標人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供相應的 證明材料。投標人不能合理說明或者 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的,評標委員會應當認定該投標人以低于成本報價 競標,應當否決其投標。 (2)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得分(30 分) 評標基準價計算公式:J=(B1+B2+…+Bn) ÷n B1 B2……Bn 為 n 個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當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 個數n>3且 n≤9 時,J 為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 當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個數n>9 時,J 為去掉二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 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投標報價(施 工部分)個數 n≤3 個時,J 為全部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的算術平均值。 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界定為: 投標工程成本價≤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最高投標限價 (3)偏差率計算公式 P= │Bn-J │ ÷J×100% Bn—第 n 個有效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如投標報價(施工部分)為下浮率的,Bn =1-投標函中相應的下浮率。 J–評標基準價 (4)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得分計算公式:C=30-P×K×100 C–投標報價(施工部分)得分(C≥0) P–偏差率 K–扣分分值:Bn 大于 J 時,K 取 5;Bn 小于 J 時,K 取 3;Bn 等于 J時 ,K 取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