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原文
補遺書 本補遺書是對京港澳項目拌合站臨建及混凝土拌合運輸工程(招標編號: ****(試))招標文件的 補充、 修改或澄清,是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補遺書內容與原招 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補遺書為準。 一、補遺內容 1、原招標文件第二章”1.總則”第3.4.3條“招標人最遲將在 中標通知書發出后90日內向中標候選人以外的其他 投標人退還投 標保證金,與中標人簽訂合同后90 日內向中標人和其他中標候選人 退還投標保證金。”現修改為: “計息標準:人民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之日起5日內,招標人向中標人和未中標的投標人 退還以現金(電匯、銀行轉賬、匯票、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標保證金,以現金形式繳納的,同時退還銀行同期活期存 款利息。其他形式的投標保證金,在投標有效期屆滿時自動失效,無需退還。” 2、對發布的招標公告進行附錄補充。見附件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京港澳高速公路鄭店至鄂湘界段改擴 建工程JGAZETJ-3標段項目經理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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