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我公司定于****上午9:30時開始,在銅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統(https:****:
在原拍賣公告及拍賣文件中增加《競買須知》,具體內容如下:
1.拍賣成交后,競租人須在合同簽訂后30個工作日內按照委托方要求,向委托方支付10萬元履約保證金,并向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兩年成交總租金繳納到委托方指定銀行賬戶。以后每年度租金在第一年度租期屆滿前1個月內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2.承租人須向委托方按照約定繳納相關款項,租賃期滿承租人沒有違約行為,交回的房屋經委托方驗收無誤(房屋附屬設施無損壞、無欠水電費等情況)后,委托方將履約保證金退還承租人(不計利息)。
3.承租人主要經營業務:承租方租賃該場地用于建設4S店及汽車銷售等業務。
4.標的物現狀:該標的整個項目處于爛尾狀態。占地部分已經硬化,未占地部分為砂石路面。有部分圍墻,但入口較多,未通正式水電等。負一層及一層框架已建設完成,均未修建外墻,鋼筋裸露,電梯井未封閉,未通水電等。
5.拍賣成交后,標的水、電等基礎設施由承租人自行建設,相關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承租人需按照供水、供電部門相關規定自行繳納水、電費。同時建設4S店及運營期間的所有相關手續由承租人自行辦理。在租賃期間承租人需采取建設外墻等措施,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同時在租賃期間在一切安全生產責任全部由承租人自行負責,與委托人無關。
6.承租人租賃期間未經委托方同意,不得擅自轉租該標的,或借租給第三人使用。
7.其他要求以承租人與委托方簽訂租賃合同中約定為準。
請各位意向競買人以更正后的內容為準,原拍賣公告及拍賣文件中的其他內容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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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預覽:
更正公告.pdf
更正后拍賣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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