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投標人需具有網格化巡查監測終端系統手持終端及后臺終端設備維護能力、能按期完成維護任務的企業。
3.2.本標段不接受聯合體投標申請。
3.3.投標人未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投標人未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投標人未被列入鐵路工程建設失信行為“黑名單”,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
3.4.投標人須具有對本項目涉及的鐵路防洪信息化系統軟件進行維護的技術能力。如投標人非原系統軟件開發商,須提供原軟件開發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技術服務授權書或能夠證明其通過合法途徑獲得原系統技術資料、有權進行維護的其他有效文件。
3.5.其他信譽要求:未被取消或暫停投標資格(或不存在轄內失信的情形)。
3.6其它投標人資質要求見用戶需求書。
3.1.投標人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注冊的獨立企業法人或其他組織,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
3.2.汽車維修廠家或公司的投標人必須是中國鐵路95306網(http:****)“物資采購商務平臺”注冊供應商,且用戶登錄狀態為復核通過(新用戶可在上述平臺按流程要求注冊)。
3.3.為節約維修成本,保證維修質量且便于維修過程盯控,投標單位必須維修技術成熟,熟知尼桑、豐田、金杯、福特、依維柯、江鈴工程車等性能。包件1投標人須在武威市涼州區開設修理廠;包件2投標人必須在張掖市甘州區開設修理廠;包件3投標人必須在玉門市區開設修理廠;包件4必須在敦煌市區開設修理廠。
3.4.為保證車輛維修進度,投標人維修技工不得少于3人,投標人需提供近1年相關業績。
3.5.存在以下行為的投標方將被限制參與本項目:
5.1投標方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中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2投標方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5.3投標方或其法人代表(單位負責人)有在(投標截至日前)近一年內被司法機關認定的行賄犯罪行為(以中國裁判文書網http://wenshu.cour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5.4投標方應有良好的信譽和服務承諾。
5.5本次招標項目不得分包,轉包;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6投標人需為二類及以上維修企業。
3.7其它投標人資質要求見用戶需求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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