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項目申報單位:
為打造漁業全產業鏈,提升水產品加工倉儲現代化水平,提高水產品加工率、流通率和副產品利用率,促進一二三產融合發展。根據《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下達2025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漁業發展方向)的通知》(閩財農指〔2025〕1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水產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鮮設施設備建設項目。支持水產品加工和冷藏保鮮設施設備配備。主要支持水產品暫養凈化、冷藏冷凍、生態環保等設施和原料處理、分級分割、滅菌包裝等設備購置。
二、補助對象及要求
支持縣內具備初加工冷藏能力的漁業企業、新型經營主體等,優先支持提升潛力大、建設條件成熟、帶動能力強、科技含量高的項目建設。符合國家、地方水產品加工業管理有關法律法規要求,食品生產企業應持有《食品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件;以往年度已獲得中央、省級財政支持的水產品初加工和冷藏保鮮設施設備項目且尚未通過驗收的單位,不得申請新年度項目。同個項目或相關建設內容已獲得其他省級財政及以上補助的,不得再申報。
項目申報單位應為本縣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漁業企業、新型經營主體等,項目應為2025年至今新建或在建并于****前建設完成。
三、補助標準
支持水產品暫養凈化、冷藏冷凍、生態環保等設施和原料處理分級分割、加工、滅菌包裝等設備購置,補助上限不超過總造價的30%,本次項目補助總金額不超過39.83萬元。
四、申報要求及時限
申報單位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所有申報材料必須統一使用A4紙張打印或復印、編制頁碼,按頁碼順序裝訂成冊(不得采用活頁裝訂),于****前報送點擊登錄查看,逾期不再受理。項目需提交如下材料:
1.封面:“霞浦縣2026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漁業發展方向)項目申報材料”“申報單位:******”“申報日期: 年 月 日”;
2.申報材料總目錄(請標明各張表格、文件及所有附件材料的具體頁碼范圍);
3.項目申請報告(應含申報單位基本情況、現有建設情況、申請補助資金等詳細情況);
4.霞浦縣2026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漁業發展方向)項目申報表;
5.項目申報單位需提供營業執照、法人(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等;
6.屬于食品生產的,應提供《食品生產許可證》復印件;
7.項目用地權屬證明;
8.項目位置圖、平面布局圖;
9.企業信用報告;
10.近3年(或注冊后)的企業納稅信用級別證明;
11.承諾書;
12.項目新增投資證明材料;
13.申報材料一式5份,并報送電子文檔,確保紙質材料與電子文檔保持一致。
五、審核審批要求
1.申報單位要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并確保補助資金專款專用。
2.申報單位必須承諾愿意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3.點擊登錄查看、財政局對項目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組織專家進行評審,并經公示無異議后,對補助的項目建設內容予以批復。
六、項目驗收要求
該項目采用“先建后補”的補助方式,項目實施單位在完成建設任務后,向縣****
聯系方式:縣海洋與漁業局:金巖燦、陳志鵬,辦公電話:****,電子郵箱:****@163.com;縣財政局:
辦公電話:****。
附件:1.霞浦縣2026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漁業發展方向)項目申請表
2.霞浦縣2026年中央農業產業發展資金(漁業發展方向)項目申報匯總表
點擊登錄查看霞浦縣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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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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