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綜合門診采購醫療設備項目
招標代理機構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以及《西藏自治區****點擊登錄查看政府采購及項目工作合理、合法、合規、優質高效,結合工作實際需要,現就公開比選招標代理機構服務機構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標人
二、招標代理機構服務范圍及內容
(一)招標代理范圍
項目全流程招標代理(含采購需求梳理輔助、招標文件編制至合同簽訂協調)。
(二)主要服務內容
1.編制符合醫療設備采購規范的招標文件,明確技術參數、驗收標準等關鍵條款。
2.擬定規范、合規的招標文件,按要求發布招標公告,確保公告信息真實、完整準確。
3.負責處理項目招標過程中的質疑事項(如有),依法依規予以答復,保障招標活動順利推進。
4.組織開標、評標相關工作,規范工作流程,確保開標、評標過程公平、公正、公開。
5.按規定發放中標通知書,做好招標項目相關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確保資料完整可追溯。
6.協調建設單位、投標單位及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關系,協助開展招標相關的其他工作。
7.完成委托單位安排的與招標代理相關的其他技術服務工作。
三、招標代理機構資格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參加競選的代理機構在本次比選截止時間近三年內(即自2023年起)單位、法定代表人在參加項目代理活動中,無行賄犯罪記錄,未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以及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三)具有完成項目等履行合同所需的場所、設備、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五)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六)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競選代理機構,不得同時參加申請(需提供承諾函);
(七)近三年(****至本項目公告截止日)內承擔過醫療類采購項目的公開招標代理業績。(需提供中標通知書或代理合同);
(八)本次比選不接受聯合體參加;
(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評審辦法
本項目將按照公平、公正、科學擇優的原則,采用綜合評分進行評選,綜合考慮資質、人員技術、服務方案等因素、按照評分表進行打分,綜合得分最高的確定為采購類招標代理服務機構(詳見附件評審標準)。
五、代理費最高限價
中標單位承擔,不超過采購總價1.5%。
六、比選響應性文件遞交及報名時間
1.申請人于****(星期五)下午18:00(北京時間)之前,將投標資料送到日喀則藏醫院醫技樓四樓總務處。(注明:投標資料逐頁蓋章膠裝成冊+密封+聯系號)。
2.比選人在規定的報名、遞交有效期內,比選人不得要求撤銷或修改其報名、響應性文件;
3.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不予受理;
七、其他事項
(一)中選機構需在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提交詳細的招標代理服務計劃,若服務過程中團隊人員無法滿足需求,須無條件更換(項目負責人變更需經甲方書面同意)。
(二)若因中選機構原因導致招標流程延誤或違規,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并追究相應責任。
(三)中選機構在簽訂合同前提交服務承諾函。
八、發布媒介
本次比選公告在點擊登錄查看微信公眾號上發布。
九、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