澡港河以東、云河路南側、衡山路西側、澡港河西支二以北地塊開發項目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總承包(EPC一體化)工程總承包招標公告
本招標項目澡港河以東、云河路南側、衡山路西側、澡港河西支二以北地塊開發項目已由常州****點擊登錄查看,招標人為點擊登錄查看,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國有資金:100.00%。項目建設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設。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澡港河以東、云河路南側、衡山路西側、澡港河西支二以北地塊開發項目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總承包(EPC一體化)(標段)的工程總承包進行公開招標。
點擊登錄查看受招標人的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2.1項目概況
2.1.1建設地點:常州市****
2.1.2建設規模:項目新增用地面積56370平方米,新增總建筑面積1381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積8455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53545平方米,包括9棟毛坯住宅、商業和地下車庫,建筑面積81059平方米,投資額89578萬元;11棟精裝住宅,建筑面積55711平方米,投資額71561萬元;公建配套用房及其他(環境、綠化、道路、路面停車及水、電、氣等配套),建筑面積1330平方米,投資額為6861萬元;同步實施配套工程。
2.1.3合同估算價:99908.21萬元(其中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為:2998.86萬元,采購、施工費最高投標限價為:95109.35萬元,暫列金額:1800萬元)
2.1.4工期要求:總工期要求: 1048 日歷天。
設計開工日期: 2026 年 5 月 8 日,施工開工日期: 2026 年6 月 7 日,
工程竣工日期: 2029 年 3 月 20 日
2.1.5質量要求:設計符合國家相關規范要求,施工達到合格,工程所有物資(設備、材料等)采購質量需符合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合格率達到100%。
2.1.6其他:/
2.2招標范圍:澡港河以東、云河路南側、衡山路西側、澡港河西支二以北地塊開發項目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總承包(EPC一體化)。總承包單位承包整個建設工程的設計、采購、施工工程總承包,并對所承包的建設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等全面負責,最終向招標人提交一個符合合同約定、滿足使用功能、具備使用條件并經竣工驗收達到合格的建設工程項目。本項目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設計:方案設計(含報批)、擴初設計(含報建)、施工圖設計、建筑、結構(含樁基、裝配式、預應力和鋼結構等)、基坑支護及降水設計、綠建(二星)設計及咨詢、節能、熱水系統、給排水、電氣、暖通、消防、智能化、裝修(批量、公區和架空層)、人防設計(含人防標識標牌、平戰轉換設計)、建筑室內外導向標識(含道路劃線)、房屋外立面(含幕墻、門窗、欄桿百葉和外墻保溫一體板深化、泛光照明)、示范區樣板房裝修設計、室內燈光、抗震支架、小區配電房(不含電力專項工藝設計)等,項目范圍內市****
② 采購:本項目工程所有設備的供貨及建造、催交、運輸、保險、接車、卸車、倉儲保管等;
③ 施工:本項目工程內所有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與基礎工程(樁基、基坑支護及降水、土石方)、房屋結構、一般水電、機電安裝、室內裝飾、外墻裝飾(含幕墻)、保溫、防水工程、金屬門窗、消防工程、管道安裝工程、電梯安裝工程、通風系統、綠建二星、建筑智能化工程、道路及地下管線工程、園林綠化工程、太陽能、光伏工程、其他(抗震支架、亮化照明、建筑室內外導向標識、人防標識標牌、海綿城市****
2.3是否屬于政府采購工程:
√否
□是
2.3.1是否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預留
□是
√否(不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的原因及適用條款)
2.3.1.1面向中小企業預留的實施方式
□本標段整體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以聯合體形式面向中小企業
□本標段以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業
3.1投標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3.2投標人資質條件:
(1)投標人應當具備下列資質條件:
a.設計資質要求: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甲級資質或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專業甲級資質;
b.施工資質要求: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
(2)施工企業須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
3.3擬派項目負責人(總承包項目經理)須具備以下條件:
(1)總承包項目經理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 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①一級注冊建筑師或一級建造師(建筑工程)或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同時具備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 取得相應工程建設類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適用于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
(2)總承包項目經理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a.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b.不得在其他工程項目上擔任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施工項目負責人。
3.4業績要求:
(1)投標人:自2023 年3月 18 日以來,承擔過與發包工程相類似的設計、施工、工程總承包業績之一。
工程總承包類似業績認定標準:單份合同建筑面積690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竣工驗收合格的居住建筑[分類標準按 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分類標準》執行,時間、建筑面積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工程類型以可說明項目使用性質的“立項批文”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載為準。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6]。
設計類似業績認定標準:單份合同建筑面積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分類標準按 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分類標準》執行,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手續資料)或合同所載為準,若不一致的,以較小值為準;建筑類型以可說明項目使用性質的“立項批文”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6]。
施工類似業績認定標準:單份合同建筑面積690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竣工驗收合格的居住建筑[分類標準按 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分類標準》執行,時間、建筑面積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工程類型以可說明項目使用性質的“立項批文”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載為準。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6]。
(2)總承包項目經理:自2023 年3月 18 日以來,承擔過類似業績的工程總承包項目經理、設計項目負責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或者項目總監理工程師。
工程總承包類似業績認定標準:單份合同建筑面積690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竣工驗收合格的居住建筑[分類標準按 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分類標準》執行,時間、建筑面積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項目負責人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證明材料)或合同或驗收合格證明為準;工程類型以可說明項目使用性質的“立項批文”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載為準。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6]。
設計類似業績認定標準:單份合同建筑面積69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居住建筑[分類標準按 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分類標準》執行,時間以合同簽訂日期為準;建筑面積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手續資料)或合同所載為準,若不一致的,以較小值為準;項目負責人以合同所載項目負責人為準;建筑類型以可說明項目使用性質的“立項批文”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為準。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6]。
施工類似業績認定標準:單份合同建筑面積690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竣工驗收合格的居住建筑[分類標準按 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分類標準》執行,時間、建筑面積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項目負責人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證明材料)或合同或驗收合格證明為準;工程類型以可說明項目使用性質的“立項批文”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載為準。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6]。
監理類似業績認定標準:單份合同建筑面積69000平方米及以上并已竣工驗收合格的居住建筑[分類標準按 GB/T 50841-2013《建筑工程分類標準》執行,時間、建筑面積以驗收合格證明為準;項目負責人以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證明材料)或合同或驗收合格證明為準;工程類型以可說明項目使用性質的“立項批文”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所載為準。具體要求詳見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6]。
注:總承包項目經理業績除法律法規不予認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認可:業績不是投標人承擔的。
3.5 投標人及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應具備其他要求:
√(1)自2024年 3月 18 日(近2年)以來,投標人和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沒有因串通投標、弄虛作假、以他人名義投標、騙取中標、轉包、違法分包等違法行為受到刑事處罰或行政處罰的;
√(2)自2025年 3月 18 日(近1年)以來,投標人沒有無正當理由放棄中標資格(不含總承包項目經理多投多中后放棄)、不與招標人訂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約擔保情形的;
□(3)自 / 年 / 月 / 日(近5年內)以來,投標人或者擬派總承包項目經理在招標人之前的工程中沒有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履約評價不合格的名單如下:
√(4)其他: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項目負責人是非變更后無在建工程,或項目負責人是變更后無在建工程(必須原合同工期已滿且變更備案之日已滿6個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項目停工超過120天(含),經建設單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開工、且已辦理了項目負責人解鎖手續,或項目負責人有在建工程,但該在建工程與本次招標的工程屬于同一工程項目、同一項目批文、同一施工地點分段發包或分期施工的情況且總的工程規模在施工項目負責人執業范圍之內。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項目負責人不得同時在其他公司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變更信息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變更備案信息為準。
3.6投標人不得有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3項規定的情形。
3.7本次招標 □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時,須滿足:聯合體牽頭人必須具備本公告3.2中施工資質要求或設計資質要求之一;聯合體成員不得超過2個;授權委托人、擬派項目負責人必須為聯合體牽頭人的人員。
采用聯合體投標的,應滿足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第1.4.2項的規定。
3.8以聯合體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業的實施方式及預留份額:
□本標段以聯合體形式預留。聯合體中中小企業承擔的合同份額需達到/%(不低于/ %)以上,且在共同投標協議中明確。
□本標段以分包形式預留。接受大型企業將/%(不低于/%)以上的非主體、非關鍵性工作分包給/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業,且在擬分包計劃表中明確。
3.9面向中小企業招標的,投標人(或聯合體或分包中的中小企業)須為中小企業,并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
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進行資格審查,詳見“第三章 評標辦法”。
本次招標采用□綜合評估法:采用兩階段開評標(不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的) √綜合評估法:采用兩階段開評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綜合評估法:不采用兩階段開評標(不采用評定分離方式的)□綜合評估法:不采用兩階段開評標(采用評定分離方式),詳見“第三章評標辦法”。
6.1招標文件獲取時間為:****/時/分至****9時30分;
6.2招標文件獲取方式:投標人使用CA數字證書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獲取。
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常州市工程交易系統7.0”(網址:http://gc.cz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
7.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09時30分。投標人應在截止時間前登錄“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遞交投標文件。
7.2以聯合體形式投標的,由聯合體牽頭人完成投標文件遞交。
7.3逾期遞交到指定“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的投標文件,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將予以拒收。
遇到操作問題或系統故障時,請在工作時間聯系軟件公司,聯系方式:****。
9.1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蘇建設工程招標網、江蘇省公共資源交易網、常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上發布。
9.2本次招標公告為第1次發布。
10.1招標主體
招標人地址:常州市****
聯系人: 陳先生 聯系人: 點擊登錄查看
電話: **** 電話:****-8302
傳真: / 項目負責人: 點擊登錄查看
郵編:213000 傳真: /
電子郵箱: / 郵編:213000
電子郵箱:****@163.com
10.2相關部門
招投標行政監督部門:常州市****
聯系電話:****
10.3異議渠道
建設單位異議聯系電話:****;聯系地址:常州市****
招標代理異議聯系電話:****-8302;聯系地址:常州市鐘樓區清潭路85-2號;異議郵箱:****@163.com。
招標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標代理機構 (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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