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原文
廣惠1標樁基工程1(1)號補遺書 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第“3.投標人資格要求” 原文:3.4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包件中的 1 個包件投標,每個投標人允許中 1 個標。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個 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招標人將結合推薦中標人有效報價合計最低原則確定該投標人中標包件,其余包件順位確定中標 人。 修改為:3.4各投標人均可就本招標項目上述包件中的 2 個包件投標,每個投標人允許中 1 個標。如果同一投標人在多 個包件中均排序第一,招標人將結合推薦中標人有效報價合計最低原則確定該投標人中標包件,其余包件順位確定中標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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