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能源化工集團化工銷售
有限公司乙二醇產品線上競價銷售公告(編號:****)
點擊登錄查看擬在河南能源大 宗商品交易平臺對河南龍宇/黔希煤化工乙二醇產品進行網 上公開競價銷售,本著公開、公平、公正、誠信的原則,邀 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報名參加。
一、交易商品
河南龍宇/黔希煤化工乙二醇產品
二、資格要求
在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臺實名認證的注冊用戶。
三、交易平臺
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臺(https:****)四、交易商品基本信息
序號 |
產品 |
銷售單 位 |
生產單 位 |
提貨地 |
提貨方式 |
數量 |
價格 |
基價 |
質量 |
1 |
乙二 醇 |
化銷公 司 |
河南龍 宇 |
河南龍宇 庫區 |
自提 |
198 |
現匯 |
4400 |
符合 |
2 |
乙二 醇 |
化銷公 司 |
黔希煤 化工 |
黔希煤化 工庫區 |
自提 |
198 |
現匯 |
4400 |
符合 |
提貨期限 |
詳見備注 |
||||||||
備注:1、選擇六個月及以內銀行承兌交款的在現匯價格基礎上加價 50 元/噸。
2、自 2026 年 3 月 20 日起開始提貨。提貨截止日:2026 年 3 月 25 日提完。
3、按河南能源集團公司新規定河南龍宇/黔希煤化工乙二醇由河南能源化工集
團化工銷售有限公司進行競拍及合同簽訂,河南能源大宗產品交易平臺上成交的
價格基礎上加價 5 元/噸為合同簽訂價格。
五、時間安排及競價規則
1
1.競價銷售交易時間
本場次:2026 年 3 月 20 日 10:00 起。
2.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本場次常規競價交易時間截止前
報名方式:有意參與競價銷售交易的企業通過登錄電商 平臺(https:****),查看本公告報名。
3.競價規則
(1)每次報價的競買最小加價幅度為 5 元/噸。
(2)本次競價交易采用延時競價交易方式:
①常規交易時間為 30 分鐘,若無出價,則流單;有出 價,28 分鐘后系統自動延時 2 分鐘;
②在交易延時階段,若有出價,系統自動重新開始 2 分 鐘延時倒計時,直至 2 分鐘延時階段內無出價時,本場次競 價交易結束,交易系統按照(競價場次發布時所選)的原則,以(所選規則約定)自動生成交易結果。
(3)競價期間,報名單位數量少于 1 家,則不能出價。
4.貨款結算方式:先款后貨,競拍結束后需方 2 日內將 貨款匯至供方賬戶,賣方開具增值稅發票,稅率為 13%。
六、相關事項
1.實行交易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制度
(1)交易保證金繳納方式:會員通過交易平臺綁定銀 行賬戶進行保證金“入金”操作,并在參與交易中凍結相應 的資金作為交易保證金。
(2)為確保交易順利開展,參與競價銷售交易的交易 會員須繳納交易保證金 1 萬元/場次,未成交會員在本場次 競拍結束后隨即釋放交易保證金;成交會員在本場次競拍結 束后將自動將交易保證金轉化為履約保證金并凍結。
2
(3)參與競價銷售交易的交易會員需在報名截止時間 前,向河南能源大宗商品交易平臺一次性足額繳納交易保證 金,逾期未足額繳納交易保證金的企業將無法參與競價銷售 交易。
(4)在規定提貨期限內,中標用戶應履行以下內容:(5)因自然災害、生產條件變化、政府行政行為、重 大公共衛生事件影響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易無法進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按成交價格及實際數量結算,并全 額退還交易保證金或履約保證金。
2.當競價銷售結束時,交易平臺按照競價場次發布時所 選的原則,以所選規則約定自動成交。交易平臺將發布競價 交易結果公告,并通知成交企業。競價銷售交易結束后,未 中標企業的交易保證金將通過平臺自動退還。
3.競價銷售交易成功后,競買成功企業的交易保證金自 動轉為履約保證金,以保障交易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果企業 拒絕簽訂或執行交易合同,將扣除違約方的全部交易保證金 賠償履約方,發運量按成交價格結算。
4.質量和數量驗收標準及方法以公告及合同約定為準。
5.具體執行過程中的相關事項,由交易雙方協商,在簽 訂的交易合同條款中另行約定。
6.如因黑客攻擊、系統故障、服務器故障等原因,導致 競價中斷或無法正常進行的,則該場次的競價程序無效,且 本交易平臺有權對該場次競價全權進行處理,任何交易商均 無權干涉。
7.參與競價銷售用戶視為同意以上所有內容及條款。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段士磊 電話:****
3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