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點擊登錄查看特種車輛(設備)上裝)維修保養服務采購項目
三、采購內容:特種車輛上裝設備維修保養服務
四、采 購 人:點擊登錄查看
五、項目基本情況:
1. 項目編號:****
2. 項目名稱:十堰武當山機場地面服務部特種車輛上裝設備維修保養服務
3. 采購方式:詢價評審擇優采購。
4. 采購需求:采購1-2家供應商為武當山機場特種車輛上裝設備提供常規維保及故障搶修服務。
5、服務內容及要求
| 服務項目 | 服務內容 | 數量 | 服務地點 | 服務期 | 維修配件質保期 | 備注 |
| 十堰武當山機場地面服務部特種車輛(設備)上裝保養維修及現場搶修服務采購項目 | 包括但不限于對氣源車、電源車、清水車、污水車、垃圾車、普通客梯車、手推客梯車、飛機牽引車、除冰車、行李貨物牽傳送車、行李貨物牽引車、等特種車輛(設備)上裝提供保養、維修及現場搶修服務 | 1項 | 十堰武當山機場內,采購人指定地點 | 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 負責維保車輛日常維修所需更換的低值易耗材料質保期為三個月;配件、總成件質保期與原廠一致;保養濾芯質保至下一個保養周期 |
6.設備清單
| 序號 | 車輛類型 | 廠牌型號 | 數量 | 生產廠家 | |
| 1 | 飛機牽引車 | WGQY15 | 2 |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2 | 行李貨物傳送帶車 | WGJS70 | 2 |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3 | 飛除冰車 | WGCB40E | 2 |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4 | 飛機氣源車 | WGAS290 | 2 |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5 | 飛機電源車 | WG100PQ2 | 2 |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6 | 普通客梯車 | GKKT44 | 2 | 威海廣泰科技開發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7 | 清水車 | GGS30 | 1 |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8 | 電動清水車 | GGS40D | 1 |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9 | 污水車 | WGWS30 | 1 |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10 | 電動污水車 | GWS40D | 威海廣泰空港設備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威海 | ||
| 11 | 電動垃圾車 | LJCE-15 | 1 | 無錫藍航空港設備有限公司/中國/無錫 | |
| 12 | 垃圾車 | WXQ5050ZLJ | 1 | 無錫錫梅特種汽車有限公司/中國/無錫 | |
| 13 | 旅客行李輸送系統(進出港) | 2 | 上海東方航空設備制造公司 | ||
| 14 | 橋載設備 | 4 | 橋載電源4臺、橋載空調4臺、空調送風管收送車4臺 | ||
| 15 | 機務設備 | 17 | 飛機牽引桿9根、飛機工作梯4臺、飛機千斤頂3臺(公主嶺市大鵬航空設備有限公司)、冬季航空器排水收集車1臺。 | ||
| 說明:在服務期內新采購的特種車輛設備包含在維保服務范圍內 | |||||
六、服務商技術、服務要求
(一)服務內容
1.保養:根據車輛運行記錄,按周期(半年/一年)完成十堰武當山機場地面服務部特種車輛設備上裝年度保養,包括清潔、調整、緊固、潤滑等(見車輛維保報價單);
2.常規維修:修復、更換部分磨損接近極限和已損壞的零件,調整設備的局部結構,保證設備正常運轉、恢復性能的作業。包括對非系統性故障隱患的排除作業及非系統性故障發生后的恢復功能和應急處置作業;
3.現場搶修:維修人員接到通知后遠程指導應急撤離和轉移等作業,必要時及時趕到故障現場進行現場修理;
(二)服務要求
1.服務商應在接到采購人維修電話后,1小時內,提供及時快捷的服務;
2.車輛設備的維修必須嚴格按照車輛設備的技術標準,迅速排除故障,恢復車輛設備技術性能,確保關鍵功能、關鍵性能指標和安全應急裝置有效;
3.負責把控配件材料采購渠道,確保配件材料質量,建立備品、備件庫存,并承擔由于配件材料質量原因引起的相關損失;
4.服務商使用的零部件及耗材必須為原廠件(同型號、同品牌),廠家停產除外;
5.服務商工時費最高限價:工時費單價不得超過140/小時,超過則為無效;
6.部分特殊車輛(如新能源車輛)的非常規維修工作或無技術壁壘需及時恢復使用的小項,供應商無法實施的,采購人可委托其他具有相關能力的單位進行維修;
7供應商負責提供設備維修保養檔案的材料(一車一檔案),記錄所有維修相關信息,包括維修的時間、配件材料清單、工時價格清單。
(三)質量要求
1.在質保期內嚴格執行“三包”服務規定,提供設備標準現場保修、技術支持服務及原廠備品備件支持服務;
2.由于民航工作的特殊性,服務商應具備駐場7×24小時全天候提供服務響應能力,車輛使用中發生故障需緊急搶修的,應攜帶原廠備品、備件并進行現場更換(在保修范圍內無償更換,保修范圍外收成本費),承諾在最短時間內恢復正常使用;
3.日常車輛故障維修排除時間不超過24小時,如需從湖北省以外采購特種配件時間不超過72小時。對于設備自身存在的設計上缺陷或重大技術性難點問題的解決不受此時間的限制;
4.服務商應對維修竣工出廠車輛出現的質量問題或與合同約定的項目不符的問題進行無償返工。因供應商違反合同給修車單位造成損失時,給予經濟賠償;
5.服務商應在所明確的修理時間內完成維修并交付車輛。如修理過程中發現有其他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時完成修理的,供應商應立即告知采購人,經同意后雙方約定維修時間延長范圍;
6.維修保養過程中嚴格執行作業標準要求,確保設備性能符合相關技術標準,滿足使用需求;
7.維修配件質保期:負責維保車輛日常維修所需更換的低值易耗材料,質保期為三個月;配件、總成件質保期與原廠一致;保養濾芯質保至下一個保養周期;
服務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年。
七、響應人的資質要求
1.報價要求:響應商報價須涵蓋項目所需的人工、材料(包括稅費(提供1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等所有費用。
2.相關資質要求:
(1)響應人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執照須具備民用機場運營、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應包含車輛維修等經營范圍。
(2)響應人近三年(****至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具有以上特種車輛保養或特種車輛維修服務業績,須同時提供①合同(含封面頁、合同內容頁、簽章頁等關鍵頁);
(3)響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提供網站查詢截圖);
(4)響應人應具備機場控制區內特種車輛設備設施維護保養經驗,且熟知控制區安全管理相關規定。
(5)響應人應自備車輛方便運輸工具、設備。
3.合同履約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維保服務合同履約結止期止。
4.付款方式:簽訂合同時另行約定。
5.報價以郵寄方式發送至:點擊登錄查看。
6.報價截止時間:截止至****08:30至****17:30。
八、開啟時間
1.****10點00分(北京時間)
2.地點:十堰武當山機場集團有限公司行政樓1號會議室。
3.評審及結果通知:由十堰武當山機場集團有限公司相關部門組成評審小組,通過評審確定服務方。
九、公告期限
****至****。
十、聯系人信息
詢價單位:十堰武當山機場集團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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