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問題編號:****
問:我方已認真閱讀本項目招標文件,現就評標委員會組建相關條款提出如下疑問,請招標人/招標代理予以明確答復:
1. 招標文件中關于評標委員會的組建人數、招標人代表人數、表述不清晰、不明確,無法判斷是否符合《東莞市****
2. 請明確評標專家抽取方式、抽取范圍(是否從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隨機抽取),以及招標人代表的資格條件、產生方式。
3. 請對評標委員會組建規則作出清晰、具體、無歧義的說明,確保符合法定要求,保障招投標活動公平、公正、公開。
請在規定時限內通過交易平臺予以書面回復,謝謝。
答:評標委員會構成:共9人。其中招標人代表3人,在廣東省綜合評標評審專家庫隨機抽取6人。
評標專家確定方式:由招標人代表及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其中,其中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以外的技術、經濟等專家不得少于成員總數的三分之二。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