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股份東部分公司2026年度職工補充醫療保險
答疑補遺通知(1)
各潛在供應商:
現將渝水股份東部分公司2026年度職工補充醫療保險(以下簡稱“比選文件”)中不清楚、不明確或需更改、更正等的有關問題解釋,以答疑補遺通知形式告知你們。本答疑補遺通知,是在比選文件的基礎上,進行澄清與修正,如與比選文件不符時,以本答疑補遺通知為準。本答疑補遺通知作為比選文件的組成部份。
一、現將競標人提出的質疑答疑如下:
質疑1:本次比選要求供應商具備的資質條件:業務范圍須包含人壽保險
問題:監管部門對人壽保險的定義為:人壽保險是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人身保險,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身故。而本次招標保險方案中險種不包含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保障責任,建議將供應商業務范圍調整為包含人壽保險或健康保險。
回復:將比選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1.4.1中“具有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有效的保險許可證或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業務范圍須包含人壽保險”更改為“具有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有效的保險許可證或經營保險業務許可證,業務范圍須包含人壽保險或健康保險”。
質疑2:員工團體綜合保險最高限價為1500.00元/人(含門診醫療基金(健康委托管理服務)管理費)
問題:限價中包含了門診醫療基金管理費,因為無門診醫療基金規模,無法確定管理費金額,建議提供門診醫療基金規模便于計算管理費。
回復:將比選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2.2最高限價“本項目員工團體綜合保險最高限價為1500.00元/人(含門診醫療基金(健康委托管理服務)管理費),競標人的競標報價不得超過比選人設置的最高限價,否則按否決競標處理”更改為“本項目員工團體綜合保險最高限價為1500.00元/人;門診醫療基金(健康委托管理服務)管理費費率為固定1.00%(在競標函中不作填報),競標人的競標報價不得超過比選人設置的最高限價,否則按否決競標處理”。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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