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三峽庫區森林火災應急能力建設項目
(巫溪片區)答疑及補遺通知
各潛在投標人:
一、現將重慶市三峽庫區森林火災應急能力建設項目(巫溪片區)答疑發布如下:
問題一:1、財務報告可以不提供財務報表附注嗎2、投標函附錄中,工期、分包、工程質量要求可以統一填寫"達到招標文件要求"嗎3、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二)承諾部分是否包含招標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諾,投標人是否還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諾
答:1、本次招標要求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須至少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財務報表附注由投標人自行決定是否提供。
2、可以。
3、承諾格式以“第八章(二)承諾”提供為準,內容請投標人自行比對檢查,是否額外提交其他承諾由投標人自行考慮。
問題二:1.專用合同條款中,對于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未明確。
2.專用合同條款中,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不明確。
3.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情形未明確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處罰。
4.專用合同中,12.4.1關于工程進度款的付款周期不明確,請明確。
5.專用合同中12.3.2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不明確,請明確。
6.專用合同16.1.3條中,關于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中,對于承包人按約定暫停施工滿多少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認包有權解除合同
7.在通用合同11.1 條關于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在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但在專用合同條款中,對于人工和材料費市場價格波動的調整不明確。
答:詳見補遺通知。
問題三:在職的已退休的注冊人員,其社保局出具的養老證明已無法提供,該類人員是否可以用退休證、注冊證及在本單位注冊的證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1.4.1條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信譽:特別說明:(3)本招標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員養老保險證明要求如下:
①企業提供養老保險證明,事業單位提供養老保險證明或行政主管部門在編證明。
②擬派人員在投標單位的連續養老保險證明期限須包含 2025 年 8月至 2026 年 1 月。提供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須體現擬派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或社保號)、單位名稱、在投標單位參保時間(或起始參保時間),并帶有社保部門公章或社保部門的有效電子印章。
問題四: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二)承諾部分是否包含招標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諾,投標人是否還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諾
答:承諾格式以“第八章(二)承諾”提供為準,內容請投標人自行比對檢查,是否額外提交其他承諾由投標人自行考慮。
問題五:投標函附錄中,工期、分包和工程質量要求對應的約定內容,可以統一填寫“達到招標文件要求”嗎
答:可以。
問題六:獎項中的擬派人員有沒有具體的崗位要求
答:按招標文件規定執行。
問題七:投標函中的缺陷責任期可以填“達到招標文件的要求”嗎
答:可以。
問題八:擬派人員以前在其他公司參與項目施工獲得的國家級獎項符合獎項加分要求嗎
答:以招標文件要求為準。
問題九:現場遞交紙質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項目投標人須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權委托書和養老保險證明材料復印件遞交嗎
答:不需要。
問題十:任一清單的綜合單價低于警戒線,就要提供說明嗎
答:本項目只設置了投標總報價異常低價警戒線,未設置任一清單的綜合單價低價警戒線。
問題十一: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 金融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審計報告查驗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將其承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報告)上傳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統一監管平臺)并申請賦碼。本項目投標人提供的財務報告需要賦碼和提供深度查詢截圖嗎
答:不需要。按照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款2.財務要求執行。
問題十二: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購買協議、勞務協議、設備租賃協議作為低價說明證明材料嗎
答: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的規定提交異常低價警戒線證明材料,投標人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理由是否充分且合理,由評標委員會判定。
問題十三:有沒有人行賄專家,有的話我們就不參加了。
答:該質疑與本項目無關。如有行賄專家等圍標串標的違法行為相關線索,請潛在投標人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舉報。
問題十四:財務報告可以不提供財務報表附注嗎
答:本次招標要求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須至少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財務報表附注由投標人自行決定是否提供。
問題十五:投標人投標總報價或者部分單項報價低于招標文件規定的對應的異常低價警戒線的,投標人未提供報價合理性說明或者提供的說明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部分單項報價是指單項工程的合價低于警戒線提供合理說明還是清單綜合單價低于警戒線提供合理說明呢
答:本項目僅對投標總報價設置了異常低價警戒線,須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附表異常低價警戒線規定的內容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問題十六:投標人投標總報價或者部分單項報價低于招標文件規定的對應的異常低價警戒線的,投標人未提供報價合理性說明或者提供的說明不能證明其報價合理性的,由評標委員會作否決投標處理。部分單項報價是指單項工程的合價低于警戒線提供合理說明還是清單綜合單價低于警戒線提供合理說明呢
答:本項目僅對投標總報價設置了異常低價警戒線,須按招標文件投標人須知附表異常低價警戒線規定的內容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問題十七:專業分包業績滿足業績要求嗎
答:以招標文件約定為準。
問題十八:現在除了沒有技術方案的低價項目評標專家不被圍獵,哪個項目不圍獵評標專家,請問招標人如何保證公平
答:此問題與本招標項目無關。評標委員會是獨立評標,若有違法行為,歡迎向有關部門舉報。
問題十九:在職的已退休的注冊人員,其社保局出具的養老證明已無法提供,該類人員是否可以用退休證、注冊證及在本單位注冊的證明文件替代
答:不可以。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1.4.1條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信譽:特別說明:(3)本招標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員養老保險證明要求如下:
①企業提供養老保險證明,事業單位提供養老保險證明或行政主管部門在編證明。
②擬派人員在投標單位的連續養老保險證明期限須包含 2025 年 8月至 2026 年 1 月。提供的養老保險參保證明須體現擬派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或社保號)、單位名稱、在投標單位參保時間(或起始參保時間),并帶有社保部門公章或社保部門的有效電子印章。
問題二十:建筑裝修或幕墻業績滿足嗎
答:業績要求以招標文件規定的為準。
問題二十一:請問投標文件制作系統軟件導出的電子投標文件格式與加蓋公章的招標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標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個為準
答:以PDF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里面的格式為準,重慶市電子招投標系統中固定不可以修改的格式以重慶市電子招投標系統中的格式為準。
問題二十二:財政部 國務院國資委 金融監管總局****發布的《關于加強審計報告查驗工作的通知》中要求會計師事務所應當按照規定將其承辦《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會計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審計業務出具的報告(以下簡稱審計報告)上傳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以下簡稱統一監管平臺)并申請賦碼。本項目投標人提供的財務報告需要賦碼和提供深度查詢截圖嗎
答:不需要。按照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4.1條款2.財務要求執行。
問題二十三:必須是新建建筑工程嗎
答:本項目未要求必須是新建工程。
問題二十四:專業分包的項目獲得國家級獎項符合獎項加分要求嗎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二十五:專業分包的項目獲得國家級獎項符合獎項加分要求嗎
答:按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二十六:安全負責人需要提供安全生產考核C證嗎
答:根據招標文件第二章 投標人須知“1.4.1條投標人資質條件、能力、信譽:6.其他要求(2)主要管理人員:投標人在中標后簽訂合同之前,須按照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組建施工項目部,配置項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應當明確施工項目部的職責、崗位設置、人員配備,并書面通知招標人。相關崗位管理人員應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的崗位證書,并提供投標人為其繳納的養老保險證明材料。中標后不能滿足該要求的,招標人可取消投標人中標資格;簽訂合同后不滿足該要求的,招標人按合同相關條款要求投標人承擔責任并上報行政主管部門;給招標人造成損失的,投標人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或違約責任。
問題二十七:1、財務報告可以不提供財務報表附注嗎
2、投標函附錄中,工期、分包、工程質量等要求可以統一填寫"達到招標文件要求"嗎
3、招標文件第八章投標文件格式中(二)承諾部分是否包含招標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諾,投標人是否還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諾
4、本項目是否異地評標
答:1、本次招標要求提供“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機構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財務審計報告及財務報表,財務報表須至少包括現金流量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財務報表附注由投標人自行決定是否提供。
2、可以。
3、承諾格式以“第八章(二)承諾”提供為準,內容請投標人自行比對檢查,是否額外提交其他承諾由投標人自行考慮。
4、本項目不是異地評標。
二、現將重慶市三峽庫區森林火災應急能力建設項目(巫溪片區)補遺通知發布如下:
1、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 一般約定
1.13工程量清單錯誤的修正中“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修改為:“出現工程量清單錯誤時,是否調整合同價格: 不調整 。”
2、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義務中“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修改為:“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資料套數: 6套 。”
3、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1. 價格調整
11.1 市場價格波動引起的調整中“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修改為:“市場價格波動是否調整合同價格的約定: 不調整 。”
4、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2.3 計量12.3.2 計量周期中“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 。”修改為:“關于計量周期的約定: 每月一次 。”
5、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12.4.1 付款周期中“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 。”修改為:“關于付款周期的約定:每月按工程進度付款一次 。”
6、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2.4 工程進度款支付12.4.4 進度款審核和支付中“(2)發包人進度款支付: 按工程進度支付,進度款實際支付金額為經審核的完成合格工程量計價款的80%;工程竣工(或交工)驗收合格后支付至經審核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計價款的80%;由財政局或國家審計機關下達竣工財務結算批復后,支付至合同工程完工結算總價的97%;留3%作質保金,待24個月的缺陷責任期滿后按規定無息退還。工程結算金額以國家審計機關審定金額為準 。”修改為:“(2)發包人進度款支付:按工程進度支付工程進度款,每月20日前將工程進度及撥付工程進度款申請單報發包方審批后撥付實際完成工程價款的70%,項目完成竣工驗收撥付到70%,完成結算審計撥付到80%,取得主管部門財務決算批復后撥付到97%,留3%的質量保證金。缺陷責任期滿12個月后14天內由承包單位申請無息退還剩余質保金。”
7、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6.1 發包人違約
16.1.3 因發包人違約解除合同中“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 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修改為:“承包人按16.1.1項〔發包人違約的情形〕約定暫停施工滿 56 天后發包人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承包人有權解除合同。”
7、招標文件第四章 合同條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16. 違約16.1.2 發包人違約的責任中“(7)其他: 。”修改為:(7)其他:因發包人原因導致工期延誤的情形的違約責任:由發包人承擔由此增加的費用和(或)順延工期,并支付合理利潤,具體索賠程序按照第19條〔索賠〕約定執行。
注:招標文件與本答疑補遺內容不一致的地方,以本答疑補遺為準。請各潛在投標人自行在網上下載本通知相關內容,不管下載與否,都視為全部知曉其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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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3 月 20 日
[****].CQC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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