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標代理機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為做好茂名港大道蓮頭段一級公路新建工程生態修復項目(增殖放流)的采購工作,經研究,決定公開征集遴選符合條件的社會招標代理機構代理該項目的采購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基本信息
(一)項目名稱:茂名港大道蓮頭段一級公路新建工程生態修復項目(增殖放流)
(二)項目采購限價:145萬元。
(三)項目實施內容:根據《茂名港大道蓮頭段一級公路新建工程生態保護修復方案(調整)》實施增殖放流生態修復措施,開展苗種(黑鯛、斑節對蝦)采購工作,于2026年休漁期間(5月-8月)組織放流,并做好跟蹤監測及效果評估工作。
二、遴選內容及服務價格
(一)本次遴選茂名港大道蓮頭段一級公路新建工程生態修復項目(增殖放流)招標代理機構。
(二)招標代理服務費以該生態修復項目(增殖放流)的采購成交價為計費基數,參考《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國家計委計價格(2002)1980號)規定的收費標準計算,由該生態修復項目(增殖放流)的成交供應商支付。
三、服務單位資格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營業范圍包含招標投標代理服務;且同時具備相應工作能力。
2.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記錄名單,不處于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的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期間(提供查詢結果的網頁截圖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服務單位工作內容及要求
1.負責本項目政府采購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招標文件制作、組織招標文件論證、組織評審、履行政府采購網或公開招標有關流程手續、政府采購(公開招標)信息公開等;
2.本項目進度比較緊急,要響應及時,積極配合業主單位做好招標工作;
3.服務本項目人員須熟悉和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參與本項目的技術人員須能滿足項目質量、進度等整體要求;
4.中選單位在接到中選通知后,須安排專職人員與業主單位接洽,于5個工作日內簽訂合同。
五、遞交文件截止時間
1.文件采用電子郵件投遞,投遞郵箱:****@163.com
2.文件遞交截止時間:****17:30
3.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六、文件資料要求
1.提交前文“資格條件”所包括內容的證明材料;
2.提交與本項目相關的其它資質證明文件;
3.提交資格聲明函以及評分表中所要求的證明文件。
注:以上營業執照、法人證書、其他證明等材料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掃描遞交,缺項或不符合資質條件要求的服務商將被取消響應報價資格。資料模糊不清無法辨讀的,視為未提供該項資料。報價資料內容不符合要求的視為無效報價。
七、禁止服務商互相串通響應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服務商互相串通投標
1.服務商之間協商響應報價等響應文件的實質性內容;
2.服務商之間約定中選人;
3.服務商之間約定部分服務商放棄響應或者中選;
4.屬于同一集團、協會、商會等組織成員的服務商按照該組織要求協同響應;
5.響應商之間為謀取中選或者排斥特定服務商而采取的其他聯合行動。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服務商相互串通響應:
1.不同服務商的響應文件由同一單位或個人編制;
2.不同服務商委托同一單位或個人辦理響應事宜;
3.不同服務商的響應文件載明的項目成員為同一人;
4.不同服務商的響應文件異常一致(打印樣式、格式,投標書內容雷同)或者投標報價呈規律性差異;
5.不同服務商的響應文件相互混裝。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視為服務所提供的響應虛假響應資料:
1.過往業績不真實;
2.投標人授權代理人身份并非真實是投標工作人員的情形;
3.財務報表作假;
(四)一經發現“串標”、“圍標”、“陪標”行為,將做如下處罰:
1.該服務商與法人代表將被終止參與本項目資格,且在廣東茂名濱海新區政務網公示,3年內禁止參與點擊登錄查看的投標;
2.如涉嫌犯法的將依法交公安部門處理。
八、選取方式
點擊登錄查看將對報名中符合資格條件的招標代理機構進行評審,在滿足各方面要求的前提下,綜合評比,擇優選取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機構,并在茂名濱海新區政務網站公告。
九、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選公告在茂名濱海新區政務網站發布。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