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目名稱
芙蓉北大道(太陽山路-鐵路線)交通隱患整治工程
二、項目預算:****.00元,最高限價:****.00元。
(注:本項目采取單價與總價雙控,即單項投標報價及投標總價均不能超過控制價,
否則報價無效。本項目預算編制報告中,工程建設其他費190490.00元,不計入本項目采購控制價。)
三、項目概況:本項目為芙蓉北大道(太陽山路-鐵路線)交通隱患整治工程項目完善標志標線;增設護欄、防撞桶、橡膠減速帶;中央綠化帶、側綠帶開口封閉;新增信號燈、電子警察等。具體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四、項目清單:施工圖及工程量清單另冊。
二、相關標準:五、相關標準
本項目應嚴格按照現行最新的施工驗收規范進行施工。主要技術規范(包括但不限于):
1、《公路工程技術標準》JTGB01-2014;
2、《小交通量農村公路工程設計規范》JTG/T3311-2021;
3、《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規范》JTGD81-2017;
4、《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2025)(第1部分:總則)、《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2-2022)(第2部分:道路交通標志)、《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3-2025)(第3部分:道路交通標線);
5、《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置規范》(JTGD82-2009);
6、《公路安全生命防護工程實施技術指南》(試行);
7、《湖南省農村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實施技術指南》(試行);
8、《公路交通安全設施施工技術規范》(JTG/T3671-2021);
9、《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實施技術細則》;
10、《公路交通標志和標線設施手冊》;
11、《城市****
12、《城市****
13、《城市****
14、《城市****
15、《城市****
16、《道路交通標志板及支撐件》GB/T23827-2021;
17、《道路交通信號控制機》GB25280-2016;
18、《長沙市****
19、《湖南省工程建設標準設計圖集-城市****
20、《長沙市****
21、《工程結構通用規范》(GB55001-2021);
22、《鋼結構焊接規范(2015年版)》(GB50661-2011);
23、《鋼結構設計標準》(GB50017-2017)(2021年版);
24、《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標準》(GB/T50476-2019)等。
其他:未列出的技術規范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他見設計文件及施工詳圖中規定。節能、消防、環保、用地、抗震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除上述技術規范外,若有遺缺,按國家或行業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和行業不全的按本地有關部門規定和標準執行。如在提交正式設計至工程開工這一過程中出現規范更新,則以上所列的相應舊規范應廢止,施工技術要求及其質量控制與檢測均以最新發布的規范為準。
三、技術規格:本項目為芙蓉北大道(太陽山路-鐵路線)交通隱患整治工程項目完善標志標線;增設護欄、防撞桶、橡膠減速帶;中央綠化帶、側綠帶開口封閉;新增信號燈、電子警察等。具體以圖紙及工程量清單為準。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1)工期要求:150 天(日歷日)。
(2)實施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五、服務標準:六、采購服務需滿足的質量、安全等要求
1、供應商應具備履行本項目合同的能力,確保人員、設備配備到位。擬任本次投標的關鍵崗位人員(項目負責人、項目總工、安全員)必須是本企業在職人員,提供施工項目部關鍵崗位人員相應證書掃描件;關鍵崗位人員不得有在建項目,提供無在建工程承諾書(格式自擬),不接受供應商的法定代表人和總經理作為本項目的關鍵崗位人員。
2、成交供應商須加強施工的組織管理,所有施工人員須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關規章制度,持證上崗。采購人將對其崗位人員配備和到崗履職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配備不達標、擅自更換、不到崗、不按規定履行職責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應商承擔。
3、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交(竣)工驗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
4、工程安全要求: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確保無安全責任事故。
5、工程環保要求:嚴格執行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確保符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以及長沙市望城區水土保持、藍天保衛戰等相關要求。
6、施工設備及材料的運輸、保管
(1)成交供應商負責施工設備及材料到施工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及現場搬運等。
(2)成交供應商負責施工設備及材料在施工地點的保管,直至項目驗收合格。
(3)成交供應商負責維修后的施工區域內的建筑廢棄材料(含施工垃圾)清理、離場運輸、處置場地的選擇等。
(4)成交供應商負責在工程交(竣)工驗收后移交相關的材料、配件的技術參數(品牌名稱、產地、規格型號等)、圖紙說明等檔案材料。
(5)成交供應商負責在工程交(竣)工后廢舊材料的收集,并造冊按照采購人的要求統一搬運至指定地點存放。
六、驗收標準:七、驗收標準
(1)本項目按《關于加強長沙市****
(2)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報告作為結算付款的憑證之一。
七、其他要求:八、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
1、項目實施的時間和地點
(1)工期要求:150 天(日歷日)。
(2)實施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2、結算方法
(1)付款人:點擊登錄查看(國庫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工程交(竣)工驗收合格后最多可付至合同價的70%;最終金額以工程結算結果為準。出具工程結算報告后,可付至工程結算報告的97%,剩余3%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待缺陷責任期過后付清(該期限內不計息)。如有新規定,按相應規定執行。
(3)本項目變更事宜按《長沙市望城區小額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優化審批辦法》執行。
3、工程相關資料
工程交(竣)工驗收后,成交供應商應在30天內提交完整齊備的工程交(竣)工結算資料、驗收資料和結算資料(竣工圖四套、結算資料貳套),必須保證所有歸檔資料的真實性。
4、其他
(1)本項目缺陷責任期為貳年。缺陷責任期期間進場維修,保證無償修理完好,否則,由采購人安排維修,維修費在質量保證金中扣除。
(2)成交供應商及其工作人員應當遵守采購人關于保密管理的各項規定,對知悉的包括但不限于文檔、資料、圖片、數據等所有相關信息均應當嚴格保密,不得泄密。
(3)成交供應商應負責其工作人員的社會保險和意外傷害險的購買及手續辦理,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糾紛均與采購人無關,由成交供應商全責承擔。
(4)為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及時支付,供應商須在響應文件中提供保證不拖欠農民工工資承諾書(格式自擬)。
(5)成交供應商及時足額發放包括但不限于工作人員工資、加班費及福利費等應當支付的人工費用,不得因上述費用發放不及時,導致發生采購人項目無法正常進行或引發糾紛、造成影響等事件發生。如發生一起,由成交供應商承擔所有損失及對采購人的賠償,且采購人有權終止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費用。
(6)成交供應商須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工程類)外,另須簽訂廉政合同及安全合同,具體詳見合同文本格式。
5、對于上述項目要求,供應商應在響應文件中進行回應以及作出承諾和說明。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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