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項目名稱 | 鐮刀灣特大橋商品混凝土采購 |
| 項目編號 | **** |
| 采購方式 | 詢價采購 |
| 招采類型 | 物資材料 |
| 招標方式 | 公開 |
| 報名(資格審查)開始時間 | **** 12:00:00 |
| 報名(資格審查)截止時間 | **** 12:00:00 |
詢價通知書
現就我司呼北高速張官段鐮刀灣特大橋項目所需的商品混凝土,按要求組織詢價,具體通知如下:
一、擬采購材料規格、數量表:
| 序號 | 產品名稱 | 型號 | 計量單位 | 預計數量 | 備注 |
| 1 | 噴射混凝土 | C20 | 方 | 50 | |
| 2 | 硬化混凝土 | C25 | 方 | 200 | |
| 3 | 水下混凝土 | C30 | 方 | 500 | |
| 4 | 硬化混凝土 | C30 | 方 | 650 | |
| 5 | 水穩料 | 方 | 350 | ||
| 合計 | 方 | 1750 | |||
注:具體采購數量以項目實際需求為準。
二、報價規則:
1、收到邀請函且有意參加單位,需在“湖南路橋電子招投標采購交易平臺”(以 下簡稱“電子交易平臺”)門戶網站點擊“注冊及 CA 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冊后方可報名及遞交報價文件;投標人辦理完成 CA 數字證書后方可開展全流程電子招采活動,具體辦理可咨詢門戶網站下方電話及 QQ。
2、價格模式:本次采購的材料采用固定價。
三、質量要求:
1、混凝土及原材料:滿足《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T 3650-2020 、《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混凝土試驗規程》JTG 3420-2020、《公路鋼筋混凝土及預應力混凝土橋梁設計規范》(JTG 3362-2018)、《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規程》JGJ 55-2011、《公路工程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JTG/T 3310-2019)、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具體質量標準按下列項執行(未盡事項按照公路行業標準要求,判斷有沖突按最嚴標準項進行)。
配合比設計:由乙方負責,經甲方及甲方的監理、業主對乙方所設計的配合比作驗證性試驗,通過后才能作為控制配制混凝土的依據。
2、細集料:宜采用反擊破,帶整形工藝,級配良好、質地堅硬、顆粒潔凈,技術標準采用JTG∕T 3650-2020中細集料II類技術要求2區中砂要求,機制砂采用為卵石破碎機制砂,細度模數2.8~3.1,MB值≤1.0,石粉含量≤10.0,泥塊含量≤1.0。濕法制砂工藝的骨料在進場前必須提供使用的絮凝劑品種及用量,禁止使用規定范圍外的其他骨料和再生骨料。
3、粗集料:采用反擊破碎工藝,質地堅硬、潔凈、級配合理、粒形良好、吸水率小的碎石或卵石。技術標準采用JTG∕T 3650-2020 中粗集料II類技術要求,碎石壓碎指標≤20,卵石壓碎指標≤14,堅固性≤8,吸水率≤2.0,針片狀顆粒總含量≤10,含泥量≤1.0,泥塊含量≤0.2,需根據混凝土最大粒徑采用連續兩級配或連續多級配,采用卵石破碎成碎石時,應具有兩個及以上的破碎面,且其破碎面應不小于70%。卵石和碎石混合使用時,壓碎值應分別按卵石和碎石控制。
4、水:符合國家標準的飲用水可直接作為混凝土的拌制和養護用水;當采用其他水源或對 水質有疑問時,應對水質進行檢驗。水的品質指標應符合JTG/T3650-2020表 6.5.1 的規定。
5、外加劑:使用的外加劑,與水泥、礦物摻合料之間應具有良好的相容性。滿足工作性、耐久性等要求。外加劑的品種和摻量應根據使用要求、施工條件、混凝土原材料的變化等通過試驗確定。
6、摻合料:礦渣粉滿足GB/T 203-2008《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爐礦渣》。粉煤灰滿足GB/T 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采用II級煤灰標準,C40以上采用I級粉煤灰標準。
7、水泥:采用低水化熱水泥,結構混凝土水泥采用品質穩定的硅酸鹽水泥或普通硅酸鹽水泥,強度等級為42.5及以上的水泥,為了改善混凝土體積穩定性和抗裂性能,水泥細度≤350㎡/㎏,水泥含堿量≤0.6%,(注意:JTG/T 3650-2020條文說明采用普通硅酸鹽水泥、礦渣水泥時,應將水泥中原有的礦物摻合料與配置混凝土時加入的礦物摻合料用量一并計算。)
8、配合比:應以質量比表示,并應通過計算和試配選定。試配時應采用施工實際使用的材料,配制的混凝土拌合物應滿足和易性、凝結時間等施工技術條件;制成的混凝土應滿足配制強度、力學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設計要求。
9、檢測流程:
開盤前我部派相關試驗人員進場核查原材料,測試相關材料的性能指標,具備生產條件方可開始生產,由于原材料、外加劑性能、設備、車輛等原因,生產出的混凝土達不到我方、監理及業主要求,我部有權立即中斷生產,該損失由貴公司承擔,混凝土到場后,由我方、監理、業主進行抽檢,因混凝土工作性能不滿足要求,經二次攪拌,已無法進行技術調整。則由我部試驗人員現場確認做退場處理,退場處理費用由貴公司承擔。
10、強度判定標準:根據JTG 3420-2020標準,當混凝土拌合物從攪拌機出料起至澆筑入模的時間超過 15min 時,取樣制件及相關試驗以澆筑地點為準。我部、監理或業主任一方現場成型試件(供貨方可自己取樣進行參考,因個人原因未進行相關現場試驗的,表明認可我方試驗方法及標準并無異議)。如約定相關部位標號的混凝土有早期強度要求的,則采用同條件試件相應齡期的強度作為現場控制標準。
| 附表一: | ||
| 序號 | 檢測項目 | 檢測標準技術要求 |
| 1 | 細 集 料 | JTG/T 3650-2020《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T F20-2015《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細則》、GB/T 14685-2022《建設用卵石、碎石》JTG 3432-2024《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GB 50496-2018《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標準》。 |
| 2 | 粗 集 料 | JTG/T3650-2020《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GB/T14685-2011《建筑用碎石、卵石》、JTG 3432-2024《公路工程集料試驗規程》。 |
| 3 | 水 | 符合國家標準的飲用水可直接作為混凝土的拌制和養護用水;當采用其他水源或對 水質有疑問時,應對水質進行檢驗。水的品質指標應符合JTG/T3650-2020表 6.5.1 的規定。 |
| 4 | 砼外加劑 | G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劑》 |
| 5 | 礦渣粉 | GB/T 203-2008《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爐礦渣》 |
| 6 | 粉煤灰 | GB/T 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C40及以下采用II級煤灰標準,C40以上采用I級粉煤灰標準。 |
| 7 | 水泥 | JTG/T 3650-2020《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GB175—2007《通用硅酸鹽水泥》 |
| 8 | 砼 | JTG/T 3650-2020《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
| 9 | C30水下混凝土 | 要求坍落度180-220mm,初凝時間不小于12小時,終凝時間不小于18小時,砼工作性能必需滿足JTG/T 3650-2020《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F80/1-2017《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
| 10 | C25、C30混凝土 | 泵送砼要求坍落度160-200mm,初凝時間不小于6小時,砼工作性能必需滿足JTG/T 3650-2020《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 JTG F80/1-2017《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GB 50496-2018《大體積混凝土施工標準》 |
| 11 | 砼質量技術要求 | 除應對由各種組成材料帶入混凝土中的堿含量進行控制外,尚應控制混凝土的總堿 含量。每立方米混凝土的總堿含量,對一般橋涵宜不大于 3.0kg/m3,對特大橋、大橋和重要橋梁宜不大于 2.1kg/m3。當混凝土結構處于受嚴重侵蝕的環境時,不得使用有堿活性反應的混凝土工程集料。混凝土抗滲等級≧W8,抗凍等級≧F150,樁基承臺混凝土初凝不少于12小時,要求要通過實驗分析外加劑對混凝土品質的影響,混凝土配合比驗證由商混公司提供。 |
| 附表二: | |||||
| 混凝土進行耐久性設計時,環境類別和作用等級、原材料的選用、配合比設計等均 應符合現行《公路工程混凝土結構耐久性設計規范》(JTG/T 3310)的規定。不同強度等級 混凝土的最大水膠比、膠凝材料用量宜符合表 6.8.3 的規定。 | |||||
| 強度等級 | 最大水膠比 | 最小膠材用量(㎏/m3) | 最大膠材用量(㎏/m3) | 最大氯離子含量% | 最大堿含量(㎏/m3) |
| C20 | 0.57 | 260 | 380 | 0.06 | 1.8 |
| C25 | 0.56 | 275 | 400 | 0.06 | 1.8 |
| C30 | 0.55 | 280 | 0.06 | 1.8 | |
| C30水下 | 0.47 | 300 | 425 | 0.06 | 1.8 |
注:1.表中數據適用于最大粗集料粒徑為 20mm 的情況,粒徑較大時可適當降低膠凝材料用量,粒徑較小時可適當增加膠凝材料用量。
2.大摻量礦物摻合料混凝土的水膠比應不大于0.42。
3.引氣混凝土的膠凝材料用量與非引氣混凝土要求相同。
4.封底、墊層及其他臨時工程的混凝土,可不受本表的限制。
| 附表三: | |||||
| 混凝土處于不同環境與作用等級時,礦物摻合料的摻用量宜按表 6.8.4 的規定選用。 | |||||
| 混凝土類型 | 環境類型與作用等級 | 水膠比 | 粉煤灰% | 磨細礦渣粉 (㎏/m3) | |
| 鋼筋混凝土 | 一般環境 | I | ≤0.4 | ≤30 | ≤50 |
| >0.4 | ≤20 | ≤30 | |||
| 凍融環境 | II | ≤0.4 | ≤30 | ≤40 | |
| >0.4 | ≤20 | ≤30 | |||
四、供貨要求:中標人根據招標人計劃供貨到項目。
五、結算計量條款:
1、混凝土到招標人項目部工地后,由項目部材料科等相關人員現場驗收,結算數量按驗收后數量結算。水穩料按現場收方方量進行結算,招標人有權采取隨機抽樣的辦法,對中標人送貨量進行過磅抽樣檢查,按相應標號混凝土雙方認可并批復配合比所對應的容重折算方量,每車允許偏差率為±2%,如發現乙方送貨方量與實際過磅數量折算方量后的負偏差超出-2%以上時,結算數量予以扣除抽樣結果確認的平均偏差率乘以上次抽查至本次抽查時間段內所供的合格混凝土總量為準。正偏差不予計量。
2、混凝土運輸車補方費用計算:同一施工部位第一次補方按實際補方數量及單價結算,第二次補方,混凝土按實際數量及單價結算,當補方數量未超過5方,運費按5方減實際數量補55元/方計算補償,當補方數量大于5方小于8方,運費按8方減實際數量補55元/方計算補償。
六、結算價格條款:合同結算單價為中標價格(綜合含稅到岸單價),單價包括混凝土、水穩料原材料價格、加工費、裝卸、運輸(含過路過橋及保險)、水穩料攤鋪設備人員費用、稅金、利潤及所有與供應商品混凝土、水穩料相關的費用。
七、結算方式:按月結算,結算周期為上月 19 日至當月的 18 日,中標人須在當月的 25 日前至項目部辦理上一周期結算手續,結算完成后 7 個工作日內向招標人項目部提供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發票為一票制。
八、付款方式:無預付款,材料到工地驗收合格后辦理結算手續,結算手續完成后的 3 個月內通過銀行轉賬支付97%材料款,剩余3%材料款作為質量保證金,質量保證金在全部供貨完成且使用驗收合格以后的3個月內一次性支付。
九、每批次送貨須提供相應的產品檢驗合格報告及質保書,保證所生產或供應的產品符合招標人項目、業主、監理及其他相關質量技術要求,且符合有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環保法規要求。
十、產品交貨地點:懷化市****
十一、投標人應通過電子交易平臺遞交報價函,遞交時間為 2026 年 3月 23日 12:00 時至 2026年 3月 26日 12:00 時(以電子交易平臺接收時間為準),逾期遞交視同放棄。
十二、其他說明
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招投標,通過“湖南路橋電子招投標采購交易平臺”(http:****:5199)開展招投標活動,注冊時請先查閱門戶網站>幫助中心> 操作指南中《投標人(供應商)操作手冊》,參與投標過程中遇到的平臺問題可撥打 門戶網站下方技術支持電話。
鐮刀灣特大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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