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華增光家園電力纜線接入工程(施工)
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一)
各投標人:
關于萬華增光家園電力纜線接入工程(施工)(招標編號:****),招標人(招標代理單位)發布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如 下:
一、答疑紀要:
問題1、請問本項目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的投標人是否可以使用電子保函等形式提交投標保證金。
回復:詳見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一)》二、補充通知。
問題2、招標文件中設定的計劃工期過短,不符合本項目施工實際情況,本項目計劃工期,與項目規模、施工復雜度、技術要求及行業常規 工期標準嚴重不符,工期安排過于緊張,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若按該工期要求施工,將無法實現工程質量、安全、進度的統籌管控,極易引 發施工安全隱患、工程質量不達標等問題。招標文件明確了本項目主要材料設備的品牌范圍,而且本項目為10kV電力專線接入工程,含長距離 電纜敷設、高壓試驗、電力驗收送電,同類電力工程合理工期通常不低于60–90日歷天。招標文件設置 45 天工期,未考慮電力施工特殊性、行 政審批周期、現場協調難度,屬于不合理壓縮工期,將直接導致趕工、質量不達標、無法通過電力驗收等風險。
回復:本項目不存在不合理壓縮工期,具體按招標文件執行。
問題3、針對貴方發布的萬華增光家園電力纜線接入工程(施工)招標文件,我司在研讀后認為,其中設定的計劃工期與本項目實際施工條 件及行業常規標準嚴重不符,缺乏合理性與可行性,特向貴方提出正式質疑,具體內容如下:招標文件中設定的計劃工期過短,不符合本項目 施工實際情況,本項目計劃工期,與項目規模、施工復雜度、技術要求及行業常規工期標準嚴重不符,工期安排過于緊張,缺乏合理性和可行 性,若按該工期要求施工,將無法實現工程質量、安全、進度的統籌管控,極易引發施工安全隱患、工程質量不達標等問題。招標文件明確了 本項目主要材料設備的品牌范圍,而且本項目為 10kV 電力專線接入工程,含長距離電纜敷設、高壓試驗、電力驗收送電,同類電力工程合理工 期通常不低于 60–90 日歷天。招標文件設置 45 天工期,未考慮電力施工特殊性、行政審批周期、現場協調難度,屬于不合理壓縮工期,將直 接導致趕工、質量不達標、無法通過電力驗收等風險。基于以上事實,我司認為招標文件設定的工期過短,不符合變配電工程施工的客觀規律 及行業常規標準。懇請貴方充分考量本項目施工的實際需求,對招標計劃工期進行重新核定并相應延長,以保障工程施工的質量、安全與進度 可控。望貴方就上述工期質疑事項予以書面答復,并明確調整后的工期安排。
回復:本項目不存在不合理壓縮工期,具體按招標文件執行。
二、補充通知:
1、本項目招標文件第一章招標公告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由“①從投標人企業基本賬戶以電匯或銀行轉賬的形式匯達投標保證金指定 賬戶;②或根據閩發改規〔2023〕7號文件要求,本項目實施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制度。本項目(標段)投標截止時仍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 對象的投標人,僅限于使用第①種形式提交。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名單通過福建省公共資源電子行政監督平臺查詢。”修改為“根據閩發改規〔2023〕7號文件要求,本項目實施免繳投標保證金承諾函制度。”
2、現將第2章投標須知第1節投標須知前附表第23點投標保證金形式的相關內容“本項目(標段)投標截止時仍被列為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 的投標人,僅限于使用第①種形式提交。招投標重點監管對象名單通過福建省公共資源電子行政監督平臺查詢。”予以刪除。
注: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一)》內容作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與《招標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招標文件》、《答疑紀 要及補充通知(一)》在同一內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時,以本《答疑紀要及補充通知(一)》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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