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標人
現對《東部新城核心區A3-13#、14#地塊項目Leed綠色建筑認證咨詢項目》招標文件作如下補充:
1、招標文件第二章“投標人須知”前附表第10.9款“其他內容”增加1條內容:“1.本招標文件項目負責人一般情況下是指項目經理。”
2、招標文件第三章“評標辦法”第2.2.1項“分值構成”原為:“評審得分=技術分 100 分×35%+資信分 100 分×5%+商務分 100 分×60%”。現修改為:“評審得分=技術分×35%+資信分×5%+商務分×60%”
3、本補充說明與招標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補充說明為準,招標文件其余內容不變。
4、本項目招標文件相關補充說明、澄清文件,潛在投標人應自行關注寧波市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站公告,招標人不再另行通知。投標人因自身貽誤行為導致投標失敗的,責任自負。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