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
補充公告
一、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澄清
1、招標公告、招標文件有修改,修改如下:
| 序號 | 條款號 | 原文 | 現文 |
| 1 | 招標公告 第2.2工程建設規模 | 2.2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位于從化區**** 最高投標限價:51825.506138萬元,其中各子項限價: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713.65326萬元;BIM技術應用費最高投標限價71.365326萬元;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51040.487542萬元。 | 2.2工程建設規模:本項目位于從化區**** 最高投標限價:51825.506128萬元,其中各子項限價:設計費最高投標限價713.65326萬元;BIM技術應用費最高投標限價71.365326萬元;建安工程費最高投標限價51040.487542萬元。 |
| 2 | 招標公告 《附件一 投標人聲明》 | 修改 | 詳見本補充公告附件1。 |
| 3 | 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前附表》 條款號10.1特別提示 | 投標人在本項目招標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將被拒絕12個月內參與招標人后續工程投標(注:拒絕投標時限自招標人發出處罰通知之日起計): (1)將中標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2)在中標工程中不執行質量、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的,造成質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讓投標資格的; (4)存在圍標或串標情形的; (5)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業績、獎項等客觀評審資料,減少自身競爭力情形的; (7)存在行賄情形的; (8)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9)未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規定執行,被行政監管部門處罰的; (10)因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11)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選取的專業分包單位或勞務企業或勞務班組長與投標時不一致的(如有)。 | 投標人在本項目招標人的工程項目中存在下列行為的,將被拒絕12個月內參與招標人后續工程投標(注:拒絕投標時限自招標人發出處罰通知之日起計): (1)將中標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2)在中標工程中不執行質量、安全生產相關規定的,造成質量或安全事故的; (3)出讓投標資格的; (4)存在圍標或串標情形的; (5)在投標文件中提供虛假材料的; (6)存在少放、不放業績、獎項等客觀評審資料,減少自身競爭力情形的; (7)存在行賄情形的; (8)拖欠農民工工資的; (9)未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建筑施工實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資支付分賬管理的規定執行,被行政監管部門處罰的; (10)因招投標違法違規行為受到行政處罰的; (11)本項目投標時擬派的專職安全員在其他項目中有任職且在本項目開工前未完成更換確保專職安全員只在本項目上任職的; (12)中標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選取的專業分包單位或勞務企業或勞務班組長與投標時不一致的(如有)。 |
| 4 | 招標文件 《通用條款》第3.1.1.2(3)5) | 5)項目負責人資格滿足招標公告的要求(可兼施工負責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承擔施工任務方出具);投標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不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應委派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擔任施工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委派),施工負責人應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負責人應提供有效的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 5)項目負責人資格滿足招標公告的要求(可兼施工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委派)須具備: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或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本招標項目對設計負責人要求的香港專業人士;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應取得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投標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不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應委派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擔任施工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委派),施工負責人應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負責人應提供有效的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
| 5 | 招標文件《通用條款》第3.2.4 | 3.2.4 本工程的投標報價采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3.3.3條所規定的方式。 | 3.2.4 本工程的投標報價采用投標須知前附表第3.2.4條所規定的方式。 |
| 6 | 招標文件《附件1 評標委員會成員聲明》 | 修改 | 詳見本補充公告附件2。 |
| 7 | 招標文件《附表一 資格審查表》序號5 | (1)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項目負責人資格滿足公告要求(可兼施工負責人,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承擔施工任務方出具);投標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不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應委派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二級(或以上)注冊建造師擔任施工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委派),施工負責人應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負責人應提供有效的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2)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資格符合招標公告要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承擔設計任務方出具); (3)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施工技術負責人資格符合招標公告要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承擔施工任務方出具)。 | (1)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項目負責人資格滿足公告要求(可兼施工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委派)須具備:工程建設類注冊執業資格,包括注冊建筑師、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注冊建造師或者注冊監理工程師等,或在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的業務范圍符合本招標項目對設計負責人要求的香港專業人士;未實施注冊執業資格的,應取得建筑工程相關專業高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投標人擬委派的項目負責人不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的,應委派具備建筑工程相關專業一級注冊建造師擔任施工負責人(若為聯合體投標,由承擔施工任務的單位委派),施工負責人應持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B類)或建筑施工企業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施工負責人應提供有效的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 (2)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資格符合招標公告要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承擔設計任務方出具); (3)投標人擬擔任本項目施工技術負責人資格符合招標公告要求(聯合體投標的,由聯合體承擔施工任務方出具)。 |
| 8 | 招標文件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 | 修改 | 詳見本補充公告附件3。 |
2、招標人聲明有修改,詳見本補充公告附件4。
二、本項目電子招標文件(*.GZZB)已重新上傳系統,請各投標人跟據點擊登錄查看發布的《新建設工程交易平臺投標單位操作手冊》自行下載。
三、本項目原定的投標文件遞交時間、遞交電子投標文件及定標文件光盤或u盤(備用)時間、投標文件解密時間及開標時間和場地安排等有修改,具體時間和場地安排請各投標人密切留意點擊登錄查看官網公布的本項目的日程安排。投標人可登錄點擊登錄查看官網首頁,輸入項目編號或項目名稱查詢最新信息。
四、相關說明
本補充公告為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如對同一事項的表述與之前所發出的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不符,則以本補充公告為準。
附件:1.《投標人聲明》
2.《附件1 評標委員會成員聲明》
3.《第六章 投標文件格式》
4.《招標人聲明》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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