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潛在投標人:
一、現對桂江航道工程(平樂至馬江段)漁業資源補償(含生境修復)項目(項目招標編號:****)招標文件作如下補遺,具體內容如下:
| 序號 | 索引號 | 原招標文件內容 | 修改后內容 |
| 1 | 第二章投標人須知→一、投標人須知前附表→3.7.3(B)投標文件簽字或蓋章要求 | 電子投標文件由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相關位置加蓋投標人法人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電子印章。投標文件未經投標人單位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加蓋電子印章的,作否決投標處理。 | 電子投標文件由投標人在招標文件規定的相關位置加蓋投標人法人單位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電子印章。投標文件未經投標人單位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加蓋電子印章的,作否決投標處理。除招標文件有特殊注明外,有簽字或蓋章要求的,投標人均指獨立投標人或牽頭人。 |
二、其余內容均不改變。如補遺書與招標文件存在不一致的,以補遺書為準。
招標人:點擊登錄查看(蓋單位公章)
招標代理機構:點擊登錄查看(蓋單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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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