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險承保機構
比選公告
(比選人)(以下簡稱,被保險人),對以下項目采用比選方式邀請符合資格條件的承保機構參加本次比選。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務項目簡介
1.項目編號:****
2.比選人:點擊登錄查看
3.比選方式:邀請
4.項目類別: 服務類
5.項目內容、數量、最高限價及項目完成時間:
(1)工程名稱:茂名市電白區糧食儲備倉庫建設項目(一期)施工
(2)合同造價:****.25元
(3)合同工期:360天
(4)工程地址:茂名市****
(4)比選控制價:/元
6.對保險的要求:
(1)保障條件及投保費率參照當地統保方案執行,如當地無統保方案則按《粵建股份【2024】20號文規定執行。
(2)安責險承保機構承諾完全執行《穗建質〔2023〕689號》文件三、實施要點(六)保險理賠規定:保險機構應建立快速理賠機制,簡化理賠流程,為工程安責險設立專門的理賠服務團隊和24小時服務熱線電話,及時接受咨詢和報案處置。對傷亡事故,或被保險人需要應急支付或墊付搶險救援費用的,保險機構應積極根據已有證明和資料可以確定的數額先予支付,不得將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安全生產事故證明作為必要的賠付條件。理賠結束后,保險機構要針對事故經過及原因向投保項目提出加強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及問題整改的建議。
(3)根據入庫承諾,嚴格執行《粵應急規【2021】2號》文件要求。
(4)根據入庫承諾,嚴格執行事故預防服務費用投入比例承諾,如地方行政主管部門關于事故預防費用投入比例有規定時,應滿足地方規定,比例與協議不一致時以高的比例執行。
二、承保機構資格條件
1.承保機構必須是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承保合格方名錄內服務商。參加投標的所屬分支機構必須取得授權。
2.參加服務活動前三年內,報價人沒有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嚴重違約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3.承保機構應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全部響應或者在有利于被保險人前提下制定項目具體保險方案,不得以刪除、修訂、增加特別約定、擴展條款等方式制定對被保險人不利項目保險方案。
4.在經營活動中無重大違法錄,沒有被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接管等不良記錄;
5.與比選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本項目。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不得參加同一標段響應報價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比選項目響應報價;
6.未被列入(比選人)服務商黑名單;
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響應報價。
三、答疑、響應、比選程序、時間及地點。
1.澄清要求:
(1)承保機構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時間: ****23時59分前(北京時間)。
(2)提出澄清要求渠道:在提出澄清要求截止時間前,承保機構對比選文件有任何疑問時,向比選人發送澄清申請文件。
2.遞交比選響應文件:
(1) 遞交比選響應文件截止時間: 2026年 4 月 9 日18:00前 (北京時間):
(2)本項目承保機構需遞交電子版比選響應文件,要求如下:
1電子版比選響應文件:承保機構應通過報備的郵箱發送。
3.比選:
(1) 開始比選時間:2026年 4 月 10 日 (北京時間) ;
(2)比選地點:郵箱遞交;
(3)確定時間:遞交比選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后三個工作日內;
四、比選響應文件組成
(1)報價函,加蓋公章;
(2)資格條件證明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3)其它必要材料,格式自擬,加蓋公章。
五、比選辦法
按照 方式比選:
①、施工合同金額<2億元人民幣的, 按綜合得分(100分)=價格得分(75分)+安全預防服務評級得分(25分)。綜合得分一致時,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
(1)價格評分: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75(注:有效比選文件報價最低價(低于收到報價平均值的80%視為無效報價)為基準價)。
(2)根據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啟動率(1-(承保項目量-完成服務項目量)/承保項目量*100%)進行打分,啟動率100%的,得25分;啟動率≥90%的,得20分;啟動率≥80%的,得15分;啟動率≥70%的,得10分;啟動率≥60%的,得5分;啟動率≥50%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承保項目須全數統計。
②、施工合同金額≥2億元的人民幣的,按綜合得分(100分)=價格評分(60分)+商務技術評分(40分)。綜合得分一致時,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
(1)價格評分:報價得分=(評標基準價/投標報價)*60(注:有效比選文件報價最低價(低于收到報價平均值的80%視為無效報價)為基準價)。
(2)最新發布的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達X≥190%,得10分;190%>X≥150%,得5分;150%>X≥110%,得1分;其余不得分。注: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原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公開發布資料或經第三方審計的財務報表為準。
(3)根據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啟動率(1-(承保項目量-完成服務項目量)/承保項目量*100%)進行打分,啟動率100%的,得30分;啟動率≥90%的,得20分;啟動率≥80%的,得10分;啟動率≥70%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承保項目須全數統計。
六、合同書的簽署
(1) 比選人/保險經紀人將比選結果提交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備案,根據比選人/保險經紀人所確定承保機構結果,承保機構7天內派出代表與比選人協商簽訂合同事宜。
(2) 承保機構的報價作為簽署合同的中選報價。
七、紀律與監督
7.1報價人不得向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和各成員以行賄等任何方式,干擾、影響比選工作;比選人、比選代理機構、比選工作小組各成員應當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不得收受報價人的好處,影響比選工作。
7.2如發現報價服務商弄虛作假,騙取中選的,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有權取消其中選資格并在后續三個月內禁止該服務商在廣東省建筑工程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屬單位進行報價。
八、聯系方式
比選人:
比選人聯系人:
聯系電話:
聯系地址:
統一收集郵箱: ****@qq.com
保險經紀人: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年 月 日
附件1:項目投保保額要求
| 保單項下累計賠償限額 | 每次事故及累計賠償限額為人民幣1000萬元 | ||
| 險種類別 | 保險責任 | 每人每次事故 賠償限額 (單位:萬元) | 備注 |
| 主險 | 從業人員、第三者人身死亡 | 40 | |
| 救援費用 | 20 | ||
| 法律服務費用 | 20 | ||
| 附加險 | 從業人員、第三者人身傷殘 | 附加 |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
| 從業人員、第三者醫療費用 | 附加 |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 |
| 第三者財產損失 | 30 |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 |
| 從業人員附加補充雇主責任保險 | 不附加 |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 |
| 從業人員猝死責任 | 不附加 |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 |
| 從業人員中暑死亡責任 | 不附加 |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 |
| 其他附加險 | 不附加 | 根據實際情況選擇 | |
特別約定
1. 經雙方同意,由被保險人支付的醫療費用必須符合廣東省社保項目管理和用藥范圍,保險人在保險金額范圍內扣除人民幣100元后按90%賠付;在索賠時必須提供醫療專用收據和醫藥費用明細清單,如果被保險人已經從社會基本醫療保險或任何第三方(包括任何商業醫療保險)獲得相關醫療費用補償的,保險人僅對扣除已獲得補償后的剩余醫療費用剔除自費藥后,在其保險限額內按100%比例賠付,每人每次事故門急診限額為1000元;
2. 財產損失每次事故絕對免賠額5000元或損失金額的10%,兩者以高者為準;
3. 本保單附加從業人員住院期間的誤工補助費用。每人100元/天,按實際住院天數給付,且免賠3天,每人每次事故誤工費用最長賠付不超過90天,每人累計賠償不超過180天;
4. 經投保人與保險人同意,對于保險期(含免費延期期限)內發生的涉及死亡、1到5級殘疾的案件,索賠時被保險人必須提供由縣(區)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或事故鑒定書、賠償責任認定文件作為索賠的必要材料。對于保險期(含免費延期期限)內保單發生的6級-10級殘疾和意外事故醫療案件,被保險人應提供其所能提供的與確認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索賠證明和材料,在保險事故的原因和損失已被證實的情況下,保險人不得僅以缺少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安全事故證明為由拒絕或拖延承擔其在保險合同項下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5. 經投保人和保險人雙方協商同意并約定,本保險單當發生保險事故造成從業人員或第三者人員殘疾須依照主險合同約定應給付殘疾保險金給付責任的,對應殘疾程度鑒定標準以《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GB/T16180-2014,適用于雇員)或《人體損傷致殘程度分級》(適用于第三者)為準,本保單傷殘賠償比例為:死亡為100%、全身癱瘓(終生臥床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為100%、一級傷殘為100%、二級傷殘為80%、三級傷殘為65%、四級傷殘為55%、五級傷殘為45%、六級傷殘為25%、七級傷殘為15%、八級傷殘為10%、九級傷殘為4%、十級傷殘為1%。
6. 本保單附加及時報案責任保險條款: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應當在知道或應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內向保險人報案,如保險合同另有約定的,以保險合同約定為準。因延遲報案致使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難以確定的,保險人對無法確定的部分,不承擔賠償責任。
7. 保險期限與施工工期(施工合同時間)一致;保險期限屆滿時工程未竣工的,投保人應在保險期限屆滿之日前30日內向保險人申請辦理延期手續,延期在6個月以內,免費延期,延期超6個月的延期保費按照剩余工程造價及延期期限投保。(施工工期短于6個月的,延期期限不能長于施工工期。)
8. 本保單承保的工程項目名稱為:茂名市電白區糧食儲備倉庫建設項目(一期)施工;工程合同造價為:****.25元;項目地址為:茂名市****。
9.經協商,雙方同意被保險人為完成本保單載明的工程范圍內的工程作業,合法分包的分包商均屬于本保單共同被保險人。
10.生產安全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等活動中突然發生的,傷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損壞設備設施或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導致生產經營活動暫時中止或永遠終止的意外事件,但不包括猝死以及人體自身疾病等原因造成的疾病、損害等。
9. 保險機構根據投保單位需求科學確定事故預防技術服務項目,協助投保單位開展安全生產工作,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a)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作發放宣傳教育資料,舉辦宣傳教育活動,組織開展教育培訓等。 b)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安全評價:建立完善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開展風險辨識評估和安全評價、提出風險防控措施建議、建立安全風險數據庫、發布風險預警信息等。 c)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建立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及信息管理系統、組織開展隱患排查、提出隱患治理措施與方案等。 d)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編制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方案、制修訂相關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及申請外部評審等。 e)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編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建立應急救援指揮平臺、配備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組織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及效果評估等。 f)安全生產科技推廣應用:組織相關安全生產技術交流研討活動,介紹安全生產科技成果,引進國外先進安全技術裝備等。 保險機構每年至少為投保單位提供一次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安全評價或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服務。
附件2:2024年5月至12月中選安責險事故預防技術服務啟動一覽表
| 序號 | 項目名稱 | 中選金額 | 啟動情況 | 備注 |
| ... | £是£否 | |||
承保機構:
日期: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