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足學校要求及需求
二、相關標準:產品執行國家、省、市、相關行業標準
三、技術規格:詳見采購需求文件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1.交貨時間:要求在采購人發出送貨通知后30個日歷日內完成交貨。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中標人免費將所有貨物(含輔材、附件、備品備件、原廠合格證、檢驗報告等)送達采購指定交貨地點,并安裝調試驗收合格。
1、貨物安裝調試要求
1.1中標人須加強施工的組織管理,所有施工人員須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關規章制度,持證上崗。
1.2中標人負責產品到施工地點的全部運輸,包括裝卸及現場搬運等。
1.3中標人負責其派出的施工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
1.4中標人負責產品免費送貨上門,免費安裝、調試,由此所產生的一切材料費、工具費、人工費、手續費、差旅費、食宿費和加班費等,均由中標人承擔。安裝調試期間所發現一切安全和質量事故及費用,均由中標人承擔。
1.5安裝調試所需輔助材料和專用工具與設施,由中標人提供。
1.6安裝調試完畢,中標人自行檢測合格后,方可申請采購人進行驗收。
1.7中標人須對所有交付的產品成品加裝銘牌,銘牌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產品名稱、型號、制造商、生產日期等,確保銘牌信息準確、規范、清晰,符合質量追溯和標識一致性要求。
1.8項目完成后,中標人應將項目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產品資料、技術文檔、施工圖紙等,移交使用單位。
2質量保證
2.1中標人提供的產品應是原廠生產的未經使用正品。符合國家質量檢測標準,具有出廠合格證或國家鑒定合格證。
2.2整體項目質保期要求三年,按國家三包政策執行。超出廠家正常保修范圍的,中標人需向廠家購買;未在投標報價表中單列其費用的,視為免費提供。
2.3質保期從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質保期內所有設備維護等要求免費上門服務。
3售后服務及技術支持要求
3.1故障響應
(1)提供7×24小時的故障服務受理。
(2)對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時的現場支援,一般故障提供7×8小時的現場支援。
(3)備件服務:遇到重大故障,提供設備所需更換的任何備件。
3.2技術支持
(1)提供7×24小時的技術咨詢服務。
(2)敏感時期、重大節假日提供技術人員值守服務。
(3)中標人須提供售后服務機構名稱、地址,以及專業技術人員名單和聯系電話等技術服務信息;
3.3質保期內出現任何質量問題(人為破壞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標人負責全免費(免全部工時費、材料費、管理費、財務費等等)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后,無論采購人是否另行選擇維保供應商,中標人應及時優惠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
3.4中標人須按采購人要求,在申請采購人進行驗收前,培訓采購人指定人員,達到能正確使用和維護、簡單維修貨物的水平。
六、驗收標準:1、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費用由中標人承擔,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2、驗收的標準和依據:包括本采購項目的招標文件、中標人的投標文件、政府采購合同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行業規范;
3、按照《關于加強長沙市****
4、如驗收不合格,中標人須更換合格貨物、輔材或重新進行安裝與調試,直至驗收合格。如兩次驗收不合格,采購人有權終止與中標人簽訂的政府采購合同,另行選擇供應商承擔本采購項目的供貨和相關服務。中標人須承擔因驗收不合格而返工造成的自身的一切損失和因此給采購人造成的一切損失。
5、如驗收過程中發生糾紛,將委托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管理部門或其認定的機構進行檢測鑒定。如為中標人原因,一切費用由中標人承擔。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七、其他要求:1、結算方法
1.1付款人:點擊登錄查看(通過國庫集中支付)。
1.2付款方式:本項目分二次支付:貨到安裝調試到位且驗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額的95%,從出具政府采購合同驗收報告單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無質量問題、售后服務糾紛,以及其他經濟法律糾紛等)支付合同金額的5%。采購人在支付每筆合同款項前,中標人應向采購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發票,否則,采購人有權不予付款并不承擔違約責任。最終具體支付時間以財政資金到位時間為準。
2、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建設,投標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材料、配件、輔材,以及運輸、安裝、調試、驗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費用,如一旦中標,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中標人免費提供,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3、投標人應保證:在參與本項目投標期間,將嚴格依照招標文件要求,對投標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證明材料進行事前核驗,確保投標文件里的所有證明材料均真實、合法且有效,不存在任何偽造、變造、篡改或虛假陳述的情況。若后期經采購人核查,發現投標文件證明材料存在虛假、偽造等情形,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追究其相關責任。(投標時須提供相應承諾函,格式自擬。)
4、采購人將在發布中標 (成交) 結果公告前,對中標 (成交) 候選供應商的投標 (響應) 文件進行審查;在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前,將對其他投標供應商的投標 (響應) 文件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標 (響應) 文件中的技術服務方案、商務條款是否滿足采購文件要求,所提供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4.1審查方式 (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中標 (成交) 候選供應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進行核對;通過國家認可的官方渠道對證明材料進行在線核查;對無法在線核查的材料,向材料出具單位發函核實或請求相關部門協助核查等。
4.2供應商在參與投標前,須自行核驗投標 (響應) 文件中所有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有效性,此為投標主體應盡的法定義務,未履行核驗義務導致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供應商提供《中小企業聲明函》的,則還須確保函中所填寫的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企業類型等數據的真實性,不得隨意填寫,該數據真實性亦納入投標文件證明材料核驗范疇,因數據不實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4.3若采購人發現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采購人將向本級財政部門書面報告。
4.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若供應商在本項目采購活動中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將面臨以下后果:
4.4.1處以采購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4.4.2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
4.4.3在一至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4.4.4若有違法所得,將并處沒收違法所得;
4.4.5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4.4.6若構成犯罪,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同時,一旦查實提供虛假材料,其中標、成交結果將被認定無效。請各供應商務必確保所提供材料真實、合法、有效。
5、投標人在投標前,如需踏勘現場,有關費用自理,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
6、對于上述項目要求,投標人應在投標文件中進行回應,做出承諾及說明。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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