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發展農業生產,增強集體經濟,提高經濟效益,對嵊州市崇仁鎮崇仁九十村土地實行規模經營,并以競租方式確定承包者,本招標項目嵊州市崇仁鎮九十村非糧化(土地外坂、長善坂、朝北大頭東坂)出租競租,已由嵊州市崇仁鎮人民政府批準,出租方為嵊州市****。受嵊州市****委托,擬于****9時15分在嵊州市****公開競租以下標的物。現公告如下:
一、出租標的物情況及起始價:
(1)采用一次性“書面競價”的辦法。本次競租年限約為3年(到****止,不足3年按照3年計算,具體以合同簽訂時間為準),競租起始價為人民幣500元/畝(首年),步幅以“10元”為競價單位,共計約251.06畝,最終以驗收面積為準。競租報價不得低于起始價,實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報價最高者為租受人,報價低于起始價及低于10元步幅則報價作無效報價處理。
租受人有義務對全部農田進行合理經營,不得在承包田中挖塘、養魚、取土、建造固定或臨時建筑物,不棄耕撂荒。土地只能種糧食作物,農作物類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規定,若不符合國家政策要求種植,后果由租受人自行承擔。承包期間水、電均由租受人自行負責。
(2)以上標的物畝數、質量等均以現場勘樣實物為準,出租方不作相關保證。本項標的物競租在公告期滿后,產生兩個及以上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人的,由招標辦按照公告載明的交易方式組織交易;只產生一個符合條件的意向競租人的,按照公告規定,可以由雙方協議成交并簽約,或按競租人報價直接簽約(但不低于起始價)。
(3)競租成交款及相關費用繳納時間:租金支付方式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3%增長。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付至嵊州市****
租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書后7個工作日內付清首期租金并簽訂合同。
(4)租受人在標的物交付前必須繳納的費用:
在標的物交付前必須繳納履約保證50000元(不計息),待租期滿后出租方確定不影響二次招租后無息全額退還。若出現在合同期內租受人單方違約的,則履約保證金50000元沒收,歸嵊州市****所有,給出租方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租受人還應當對超過部分予以賠償。
二、參租對象及報名條件時間:
1. 參租對象:合法注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于招標人有拖欠款及經濟糾紛的自然人、企事業單位不得參與此項目報名競租事項)。
凡有意參加競租的競租人請于****(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嵊州市****
開標時間(競租截止時間):****9時15分
開標地點:嵊州市****
2.報名資料費為100元,一經售出概不退還。
3.報名時請攜帶以下資料:自然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競租保證金匯款單(銀行匯款憑證)、無拖欠款證明(出租方開具);企事業單位報名需持營業執照、競租保證金匯款單(銀行匯款憑證)、無拖欠款證明(出租方開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一份加蓋公章程;委托他人辦理的,另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參租人需在報名前繳納競租保證金,匯款人與報名人必須是同一人。
4.競租保證金50000元(大寫:伍萬元整)競租人的競租保證金必須在報名前以網上銀行、電匯、匯票或轉帳形式通過競租人的賬戶匯入指定帳戶 (競租保證金須在****下午16時00分前繳納,其他時間繳納的競租保證金不能作為競租依據),同時持相關付款憑證到嵊州市****點擊登錄查看,開戶銀行:浙江嵊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仁支行,賬號:****566。租受人如在規定時間內,未全部繳納首期成交承包款,其競租保證金出租方將不予退還,并取消其中包資格。
5.參加競租時自然人請隨帶本人居民身份證、競租保證金匯款單(銀行匯款憑證)、密封好的報價書;企事業單位隨帶本法人居民身份證、競租保證金匯款單(銀行匯款憑證)、密封好的報價書(委托他人辦理的應提交授權委托書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競租保證金匯款單(銀行匯款憑證)、密封好的報價書)參加開標;競租人未按時到場、無相關證件、無競租保證金匯款單(銀行匯款憑證)、無密封好的報價書,出租人拒絕其競租報價。到競租截止時間止,競租人或競租時有效競租人少于1個的,出租人將重新組織競租。
6.不按規定提交保證金及辦理報名登記手續的作無競租資格處理。
7.聯 系 人:點擊登錄查看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孫女士 聯系電話:****
8.競租人在參加競租前請務必仔細閱讀《競租公告》、《競租須知》內容及條件,一旦參加競租,即視為競租人已對《競租公告》和《競租須知》的所有條款內容等資料已完全知悉并無異議。
出 租 方:嵊州市****
招標代理:點擊登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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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