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五聯絡線椿萱大道春華立交至空港東路立交段
施工用電工程專業釆購項目變更公告
各響應單位:
快速路五聯絡線椿萱大道春華立交至空港東路立交段 施工用電工程進行公開詢比采購。
現對快速路五聯絡線椿萱大道春華立交至空港東路立 交 段 施 工 用 電 工 程 分 包 釆 購 文 件 ( 采 購 編 號 **** )部分內容作以下變更,請各響應單位嚴 格按照變更后內容準備響應文件。
一、變更范圍:
第三章 評審辦法,評審辦法前附表 3.3(1)其他人員
的任職資格與業績:評分標準: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可
兼任),未配置按無效投標文件處理,提供滿足條件的施工
業績及任職文件得 0.5 分;滿足條件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得
0.5 分;不提供得 0 分,最高得 1 分。
二、具體變更內容
原內容為: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未配置按無效投 標文件處理,提供滿足條件的施工業績及任職文件得 0.5 分;滿足條件勞動合同及社保證明得 0.5 分;不提供得 0 分,最 高得 1 分。”
變更為:提供擬派技術負責人/質量負責人(可兼任)勞動合同和社保證明、近五年擔任已完與分包項目相類似的 施工業績及任職文件;評分標準:技術負責人和質量負責人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