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局擬聘請外部人員參與審計工作。根據《江蘇省審計廳聘請外部機構(人員)參與審計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現將相關要求公布如下:
一、擬聘請專業人員要求
(一)海州體育館二期主館工程竣工決算審計項目
工作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
崗位編號:1.01:財務審計人員1名;
****;
工作時間:2026年4月下旬至2026年6月下旬(具體工作時間視工作情況而定)。
(二)新浦磷礦生態綠地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項目
工作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
崗位編號:2.01:財務審計人員1名;
2.02:工程審計人員1名;
工作時間:2026年8月上旬至2026年10月上旬(具體工作時間視工作情況而定)。
(三)海州****
工作地點:連云港市海州區;
崗位編號:3.01:財務審計人員1名;
3.02:財務審計人員1名;
3.03:工程審計人員1名;
工作時間:2026年5月初至2026年7月初(具體工作時間視工作情況而定)。
二、審計服務費測算標準
按照外聘人員實際參與審計工作天數結算,財務審計人員服務費每人每日不高于800元,工程審計人員服務費每人每日不高于1000元。除此之外,我局不承擔參與審計期間發生的食宿、交通及其他任何費用。服務費用由海州區審計局直接支付給擬聘人員所在的機構。擬聘人員實際所得報酬由其所在機構確定。
三、外部機構應具備的條件
(一)參與報名的外部機構須在工商行政主管機關登記注冊,具備相關業務資質。
(二)參與報名的外部機構近三年無違法失信行為。
(三)參與報名的外部機構近三年承擔過類似項目業績不少于1項。
(四)參與報名的外部機構與被審計項目(被審計單位)無利害關系(需提供無利害關系承諾書,并加蓋單位公章)。
四、外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一)財務審計人員要求
1.01、2.01崗位要求:①擁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背景;②有會計、審計類中級(含)以上職稱;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③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服從工作安排,對工作有較強責任心;④外聘人員需在報名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個月以上;外聘人員參與審計項目過程中,相應的勞務關系仍由所屬外部機構負責。
3.01崗位要求:①擁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背景;②有會計、審計類中級(含)以上職稱;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有國企或平臺公司審計工作經驗;③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服從工作安排,對工作有較強責任心;④外聘人員需在報名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個月以上;外聘人員參與審計項目過程中,相應的勞務關系仍由所屬外部機構負責。
3.02崗位要求:①擁有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背景;②有會計、審計類中級(含)以上職稱;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有政府審計工作經驗;③能熟練操作計算機;服從工作安排,對工作有較強責任心;④外聘人員需在報名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個月以上;外聘人員參與審計項目過程中,相應的勞務關系仍由所屬外部機構負責。
(二)工程審計人員要求
1.02、2.02崗位要求:①擁有全國一級注冊造價工程師(土建專業)證書;②具有三年以上造價咨詢經驗,有施工經驗;③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能服從工作安排,對工作有較強責任心;④外聘人員需在報名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個月以上;外聘人員參與審計項目過程中,相應的勞務關系仍由所屬外部機構負責。
3.03崗位要求:①擁有工程審計、造價等相關專業背景;②有工程、造價類中級(含)以上職稱;有三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③能熟練操作計算機;能服從工作安排,對工作有較強責任心;④外聘人員需在報名單位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三個月以上;外聘人員參與審計項目過程中,相應的勞務關系仍由所屬外部機構負責。
五、外部機構(人員)參與審計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
(一)外部機構派出審計人員,根據我局安排參與審計工作;我局按照審計人員實際工作天數和外部機構中標單價計付審計服務費用。
(二)實際參與審計工作的人員應當與報名表中擬派出審計人員保持一致,外部機構不得隨意更換;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換的,需與我局協商同意后,履行相關書面手續后方可更換。
(三)外部機構參與審計工作的人員試用期1周;經試用,不符合審計工作要求的,外部機構應當根據要求及時進行更換;更換后仍不符合審計工作要求的,將解除聘用合同,并扣減有關審計服務費用50 %。
六、報名、報價要求及選取說明
(一)參與報名的外部機構須提供本文件中“外部機構應具備的條件”、“外聘人員應具備的條件”所對應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資質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保繳納證明材料、參與工作的其他資料以及報價單、報名表等資料,除身份證原件、資質證明原件需現場核驗,其余材料予以密封,封面注明所報審計項目名稱,并加蓋公章。
(二)參與報名的外部機構以我局設定的費用結算標準為基數,下浮報價。我局將根據外部機構提供的報名資料,于報名截止后召開評審會,在人員條件同等的情況下,按照報價從低到高的順序選取會計師事務所派發人員參與實施該項目;在報價同等的情況下,按照人員條件擇優選取。
(三)報名人數少于或者等于擬聘用人數的,符合該技術條件的所有報名人員直接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報名人數多于擬聘用人數的,從符合專業技術條件的報名人員中擇優確定。
(四)參與報名的外部機構可單獨報名1個項目中的某一類審計人員,也可同時報名1個或多個審計項目;同一報名人員不可同時報名多個項目(1.02、2.02崗位除外)。
七、其他補充事項
(一)報名截止時間:****;
(二)聯系人:陳天;
(三)聯系電話:****;
(四)聯系地址:海州****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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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