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意向承租方須親自勘驗標的,標的狀況以勘驗時的實際情況為準,勘驗現場時做好拍照、錄像等相關記錄,意向承租方須在對標的狀況及交易風險進行充分調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承租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到中心指定銀行賬戶。各意向承租方一旦報名并交納保證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與認可標的狀況及相關約定,自愿接受標的的全部現狀與瑕疵,并愿承擔一切責任與風險,同時不得以不了解標的狀況或標的有瑕疵、披露面積與實際不符等為由拒絕履行相應承租義務,否則視為違約,出租方將按照約定處置保證金。 2.競價結束時的最高報價者即為最終承租方,最終承租方在競價結束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簽訂的《電子競價成交確認書》及《申請書》原件、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法人營業執照等紙質報名資料(復印件的需簽字或蓋章)遞交至中心。最終承租方須在收到中心發送的租金支付賬戶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將除保證金外的剩余租金、交易服務費全部交納至中心指定賬戶,在交納上述款項后3個工作日內與出租方簽訂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中心在收到剩余租金、交易服務費及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后,3個工作日內出具交易憑證,并將競租保證金轉為租金總額的一部分,劃轉至出租方指定銀行賬戶。 3.出租方收到全部租金并簽訂土地經營權出租合同后與最終承租方辦理標的交接手續。出租方與承租方自租賃起始日期前3個自然日開始交接,交易雙方須在租賃起始日前交接完畢。在標的交接前所發生的標的毀損滅失等一切風險由出租方承擔,交接后的一切風險由最終承租方承擔。在承租使用過程中對原有的地上建筑物、構筑物、農田基礎設施、農田水利設施、地下水利供水管網、供電網線、通信網線等造成損壞的由承租方予以賠償并恢復原狀。 4.本次出租標的交付前所發生的相關費用由出租方承擔,交接后由承租方承擔。 5.禁止承租方在承租土地上建設任何建筑物、構筑物等;承租方因生產作業確需臨時建設相應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必須征得出租方同意并按法定程序辦理相關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合同期滿時,承租方自行拆除,恢復原樣,無論建造獲得出租方同意與否,均無權向出租方提出補償、賠償等任何費用要求。 6.在承租土地期間,涉及的國家相關惠農、支農、產業扶持政策等相關補貼,享受標準和主體(單位、人員)按國家及屬地政府相關政策執行; 7.本次標的出租涉及所有稅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法規沒有規定承擔主體的,由承租方承擔。 8.本次標的出租,承租方須自行了解、辦理權屬備案等事宜。出租方負責提供權屬相關資料,配合承租方辦理土地經營權備案手續。 9.承租方在承租期內不得改變土地規定用途,應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賃的土地,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以轉租、出租、轉借、調換等形式給予第三方使用,否則視為承租方違約。承租方應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出租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不返還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損失向承租方索賠。對于雖不屬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質的行為也一律將視為違約行為,應由承租方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10.承租方須嚴格履行生態環境保護義務,按環保要求進行生產作業。禁止丟棄、傾倒使用過程中的農藥、化肥及包裝物等;嚴禁使用長效農藥;造成承租土地環境污染,由承租方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1.承租方須依法經營,禁止承租方對其承租的土地擅自轉租、抵押、擔保等。否則出租方有權收回承租方承租的土地,解除合同。 12.承租方須嚴格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承租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造成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及第三方損失均由承租方承擔賠償責任,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3.在承租期間一切風險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承租方如自愿參加農業保險,由承租方自行到相關保險公司辦理相關手續。 14.合同自動終止:租賃期內,如遇國家依法征收、征用、占用該土地,或因國家政策調整、政府規劃變動導致土地不能繼續出租使用的,本合同自征收/政策生效之日起自動終止,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租金退還:出租方按承租方實際使用時間結算租金,剩余補償分配: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歸出租方(土地承包權人)所有。未使用期間的租金一次性退還承租方。青苗補償費、地上附著物(農作物)補償費:歸承租方(實際投入方)所有。 土地交還:承租方應在收到征收通知或政策變動通知后30日內清理地上自有物品,將土地交還出租方,不得拖延、阻撓。 部分征收處理:如僅部分土地被征收,被征收部分合同終止,未征收部分繼續履行,租金按面積相應調整。 15.意向承租方須承諾:我方非失信被執行人及失信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如因此原因給交易相關各方造成損失,其法律責任及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由我方承擔。 16.承租方資格條件應符合標的所在地相關政策規定。意向承租方應當自行對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對自身的資格條件進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詢專業人士、相關方和監管機關的基礎上自行判斷是否符合作為本出租項目承租方的資格,決定是否承租標的,并自行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費用、風險和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