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業銀行:
點擊登錄查看擬開展盤龍區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代理銀行補充選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代理內容
昆明市盤龍區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含:工資統發及公務卡業務)。
二、服務期限
招選工作完成并簽約至****。
三、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2、具有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有效金融許可證;
3、一個法人金融機構只能由一個分支機構提交參選文件,若某一法人金融機構提交參選文件的分支機構為兩家或以上的,其參選資格將被取消;
4、參選人為云南省內一級行以下分支機構的須提供總行或一級主管分行授權書,若總行或一級分行或獨立法人直接參與的,無需提供授權書;
5、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昆明市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獲得行政許可;
6、與云南省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和人民銀行云南省分行專網建立網絡連接;
7、在代理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期限內,不收取財政部門及預算單位國庫集中支付代理手續費;
8、本次招選是增補區級國庫集中支付代理業務資格銀行,原已選定為2024至2028年度盤龍區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代理的銀行,不作為此次參選范圍。
四、相關事項
符合資格要求,有意申請參與代理昆明市盤龍區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商業銀行,請于****前向點擊登錄查看提交以下資料:
1.代理申請函(參考模板);
2.“營業執照及金融許可證”的復印件(加蓋公章);
3.通過中國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省分行)“昆明市國庫集中支付代理銀行資格認定”的行政許可決定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4.服務方案(方案內容包括:總體服務目標、具體實施計劃、操作規程、保密措施、技術保障措施、安全防范方案和監督管理手段等);
5.云南省預算管理一體化系統聯調測試報告。
上述全部材料應當加蓋銀行公章,須密封并在封口處加蓋銀行公章后,按時提交區財政局。
公告期5個工作日。凡有意愿、在可參選范圍內的商業銀行均可向點擊登錄查看提出申請。
地址:昆明市****
聯系人:點擊登錄查看 0871—****
附件:關于申請代理昆明市盤龍區區級財政國庫集中支付業務的函(參考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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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