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設備采購項目方案征集公告
根據《永安市****點擊登錄查看準備采購對286間教室進行近視防控教室照明改造。為保證公平、公正、公開,現向全社會公開征集建設方案。本次應征的方案必須按照要求,同時還需滿足安全、環保、節能及國家的有關規定。歡迎合格的應征單位報送項目設計方案等,征集人擇優選取最佳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項目內容概況
1.項目建設單位:點擊登錄查看
2.項目建設地點:永安市部分中小學(詳見附件)
3.永安市部分中小學教室裝備間數及需求(詳見附件)、具體設備按《福建省中小學校近視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術指引》內容要求配備。
4.最高限價97.24萬元(征集方提供的配置清單僅供參考)。
二、應征單位應符合的主要條件
1.具有相應經營范圍的公司:應征人為法人的,提供有效的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其他應征人應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提供有效的相應具體證照復印件。
2.信譽良好,近兩年無違法經營和無不正當競爭行為。
三、征集方案成果要求
1.方案等成果要求及內容。所有方案文件等資料均應符合《福建省中小學校近視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術指引》中的相關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涵蓋設計圖紙、設計方案、規格技術參數及對應型號、關鍵技術參數的檢測報告、認證證書截圖、質保及售后服務、同類業績、分項詳細報價、工程進度安排等,其中質保及售后服務須嚴格參照《福建省中小學校近視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術指引》第十條響應。
2.以《中小學校教室采光和照明衛生標準》(GB 7793)、《兒童青少年學習用品近視防控衛生要求》(GB 40070)、《中小學校設計規范》(GB 50099)、《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 50034)、《中小學校普通教室照明設計安裝衛生要求》(GB/T 36876)和《照明測量方法》(GB/T 5700)等為基本依據,同時遵照《福建省中小學校近視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術指引》(閩教體〔2023〕10號文件附件1)執行。
3.提供方案格式要求:
①.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單獨膠裝裝訂成冊;
②.正本與副本一起密封(外包封裝處需蓋單位公章);
③.正本封面須體現應征單位名稱(蓋章),副本全本不得出現應征單位名稱及任何應征單位相關信息;
④.電子文檔一份(與紙質材料相同內容,電子文檔須體現應征單位名稱以作備份,文本為DOC格式,與正本與副本一起密封)。
四、其他事項
1.所有收到的應征作品一經遞交,概不退還,應征者應自留底稿。
2.遞交的應征作品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對作品的一切平面、立體或電子載體的全部權利)即歸征集人所有,且征集人有權無償對方案等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修改、授權、許可或保護等活動。
3.應征單位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項目設計,并承擔設計方案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4.應征單位提供的方案等為自行設計的成果,如有侵犯知識產權,違反法律法規或行業規定,由應征單位自行承擔相應的責任,如對征集人造成損失,應征單位承擔相應的責任。
5.根據《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 “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該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規定,參與本項目征集的應征單位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后續投標活動。
6.所有應征單位自設計方案等提交之日起,即為自愿接受本征集公告中的所有內容。
7.征集人對本次征集活動的規則和所有文件保留最終解釋權。任何與本次征集活動有關的未盡事宜,均由征集人進一步制定相應規定或進行解釋。
8.評審過程中如發現應征單位提供的方案雷同,均按無效方案處理,且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后續投標活動。
五、征集項目方案遞交
1.現場勘察時間及地點:由報名人持單位介紹信原件和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于征集期間到教育局裝備科與科室工作人員聯系并對接學校。聯系人:何先生 鄭女士 聯系電話:****。未勘查現場的應征人視同了解現場實際情況,自愿承擔未踏勘現場所涉及的費用和風險,并對所編制的應征文件負責。
2.方案遞交時間:應征單位于 ****17:30分前,將物品采購項目方案派報名人送達到點擊登錄查看裝備服務科或郵寄至永安市****點擊登錄查看,**** ****。
3.本次方案征集如遇應征單位不足兩家,則在該應征方案基礎上進行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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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福建省中小學校近視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技術指引
2.2026年永安市中小學校近視防控教室照明改造工程任務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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