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基本信息
| 項目編號 | **** | 監測編號 | ||
| 標的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所屬一輛大眾汽車牌小型轎車 | 轉讓底價 | 0.97萬元 | |
| 掛牌日期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 標的所在地 | 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 | |||
機動車具體信息
| 品牌型號 | 車牌號碼 | |||
| 車輛類型 | 轎車 | 使用性質 | ||
| 車輛識別代號 | 權證 | |||
| 車輛初次登記日期 | **** | 顏色 | ||
| 排量 | 數量 | |||
| 行程公里數(萬公里) | 39.6216 | 核定載人數 | ||
| 檢驗有效期 | 交強險終止日期 | |||
| 詳細信息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交易條件 | ||||
| 掛牌開始日期 | **** | |||
| 掛牌公告日期 | 5個工作日 | |||
| 是否自動延期 | 是 | |||
| 延牌規則 | 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時,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2個周期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項及披露內容 | 1.標的整體轉讓,不予拆分。 2.標的車輛車牌號為魯Q10292,車輛類型為小型轎車,品牌型號為大眾汽車牌SVW71810CJ,車輛識別代碼為LSVCC2A43CN088211,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外廓尺寸為4870x1834x1472mm,車輛檢驗有效期至2026年7月,交強險有效期至****止,登記日期為****,該車輛車門輕微掉漆銹蝕,右后車門凹痕,左后葉子板輕微剮蹭,車身裝飾條掉漆,內飾維護保養較好,發動機、變速箱正常,車輛可正常啟動,截至****已行駛39.6216萬公里。 3.車輛過戶前的違章記錄及罰款由轉讓方承擔。 4.標的車輛的車輛號牌不包含在本次轉讓范圍內。 5.標的車輛目前已閑置,標的實際情況以移交時的現狀(包括瑕疵)為準,按現狀進行交割,轉讓方不對標的的使用性能、質量、重量、行駛里程等提供任何保證,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及風險,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6.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參加現場踏勘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7.其他事項詳見山東爍達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東爍達估字(2026)第081號《價格評估報告》。 8.標的查看聯系人:孫經理,聯系電話:****,****。 |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作日內一次性將全部交易價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賬戶。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標的車輛的過戶手續,自行辦理車輛過戶以及其他必要手續,自行承擔交割、車輛過戶過程中的相關費用、安全責任及可能出現的一切風險。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解決并承擔車輛過戶涉及到的維修、檢測、故障修復、拆裝、改裝等所有費用和責任、風險。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向落戶地車管所咨詢、核實辦理車輛過戶(包括異地過戶)涉及的相關事宜。成交后,如不能異地過戶,車輛不退。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標的資產辦理交接手續之后,交易資產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責任均由受讓方負責。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調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標的資產的權屬狀況、屬性(用途)現實狀態、質量、價值等所有影響我方做出受讓標的資產決定的信息,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項目公告和相關文件資料所披露的內容及相關交易約定,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自愿承擔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提出退還、質疑、反悔或尋求補償等,否則將視為違約。 | |||
| 二、處置方案 |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
| 競價開始時間 | **** 00:00 | |||
| 連續報價開始時間 | **** 09:00 | |||
| 連續報價周期(秒) | 90 | |||
| 加價幅度 | 0.01萬元 | |||
| 三、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 四、保證金交納規則 | ||||
| 收取方案 | 保證金金額0.2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 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一、保證事項: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履行相關交易程序、辦理相關交易手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二、處置方式: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在扣除交易雙方應向中心交納的交易服務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剩余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一)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放棄受讓的,或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署《資產交易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 (三)采取作弊、欺詐、強迫等有違公平的手續參與競價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 |||
標的基本信息
| 項目編號 | **** | 監測編號 | ||
| 標的名稱 | 點擊登錄查看所屬一輛大眾汽車牌小型轎車 | 轉讓底價 | 0.97萬元 | |
| 掛牌日期 | **** | 掛牌截止日期 | **** | |
| 標的所在地 | 臨沂經濟技術開發區**** | |||
機動車具體信息
| 品牌型號 | 車牌號碼 | |||
| 車輛類型 | 轎車 | 使用性質 | ||
| 車輛識別代號 | 權證 | |||
| 車輛初次登記日期 | **** | 顏色 | ||
| 排量 | 數量 | |||
| 行程公里數(萬公里) | 39.6216 | 核定載人數 | ||
| 檢驗有效期 | 交強險終止日期 | |||
| 詳細信息 | ||||
交易條件與受讓方資格條件
| 一、交易條件 | ||||
| 掛牌開始日期 | **** | |||
| 掛牌公告日期 | 5個工作日 | |||
| 是否自動延期 | 是 | |||
| 延牌規則 | 少于等于0個意向受讓方時,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延長周期,最多延長2個周期 | |||
| 價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
| 優先權人是否放棄優先購買權 | 是(放棄或不涉及) | |||
| 重大事項及披露內容 | 1.標的整體轉讓,不予拆分。 2.標的車輛車牌號為魯Q10292,車輛類型為小型轎車,品牌型號為大眾汽車牌SVW71810CJ,車輛識別代碼為LSVCC2A43CN088211,使用性質為非營運,外廓尺寸為4870x1834x1472mm,車輛檢驗有效期至2026年7月,交強險有效期至****止,登記日期為****,該車輛車門輕微掉漆銹蝕,右后車門凹痕,左后葉子板輕微剮蹭,車身裝飾條掉漆,內飾維護保養較好,發動機、變速箱正常,車輛可正常啟動,截至****已行駛39.6216萬公里。 3.車輛過戶前的違章記錄及罰款由轉讓方承擔。 4.標的車輛的車輛號牌不包含在本次轉讓范圍內。 5.標的車輛目前已閑置,標的實際情況以移交時的現狀(包括瑕疵)為準,按現狀進行交割,轉讓方不對標的的使用性能、質量、重量、行駛里程等提供任何保證,由受讓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及風險,由此產生的問題也不影響成交結果及成交價格。 6.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限內參加現場踏勘并簽署《現場踏勘確認書》(詳見附件),《現場踏勘確認書》將作為報名時的必要文件。 7.其他事項詳見山東爍達價格評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東爍達估字(2026)第081號《價格評估報告》。 8.標的查看聯系人:孫經理,聯系電話:****,****。 | |||
| 與轉讓相關的其他條件 | 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同意系統自動生成的《資產受讓須知與承諾》的所有內容。 1.意向受讓方須承諾,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5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自《資產交易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作日內一次性將全部交易價款支付至中心指定賬戶。 2.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資產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標的車輛的過戶手續,自行辦理車輛過戶以及其他必要手續,自行承擔交割、車輛過戶過程中的相關費用、安全責任及可能出現的一切風險。 3.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解決并承擔車輛過戶涉及到的維修、檢測、故障修復、拆裝、改裝等所有費用和責任、風險。 4.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行向落戶地車管所咨詢、核實辦理車輛過戶(包括異地過戶)涉及的相關事宜。成交后,如不能異地過戶,車輛不退。 5.意向受讓方須承諾,自標的資產辦理交接手續之后,交易資產的保管、安全管理等責任均由受讓方負責。 6.意向受讓方須承諾,本項目公告期即為盡職調查期,在掛牌公告期間已自行對標的資產進行了全面調查了解,包括但不限于標的資產的權屬狀況、屬性(用途)現實狀態、質量、價值等所有影響我方做出受讓標的資產決定的信息,一經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交易保證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資產轉讓的所有內容及程序,詳細閱讀并完全認可項目公告和相關文件資料所披露的內容及相關交易約定,并依據該等內容以其獨立判斷自愿承擔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風險,成為受讓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轉讓標的為由提出退還、質疑、反悔或尋求補償等,否則將視為違約。 | |||
| 二、處置方案 | ||||
| 組織交易方式 | 動態報價 | |||
| 競價開始時間 | **** 00:00 | |||
| 連續報價開始時間 | **** 09:00 | |||
| 連續報價周期(秒) | 90 | |||
| 加價幅度 | 0.01萬元 | |||
| 三、受讓資格及審核方式 | ||||
| 是否需要登記審核 | 是 | |||
| 受讓方資格條件 | 無 | |||
| 是否允許聯合受讓 | 否 | |||
| 四、保證金交納規則 | ||||
| 收取方案 | 保證金金額0.2萬元 | |||
| 交納截止時間要求 | **** 日17:00前(以銀行到賬時間為準) | |||
| 保證金內容及處置方式 | 一、保證事項:受讓方應按約定與轉讓方簽署《資產交易合同》、履行相關交易程序、辦理相關交易手續、并按規定交納交易費用。二、處置方式:意向受讓方一旦遞交受讓申請并交納保證金,即視為對如下內容予以認可:非因轉讓方原因,如意向受讓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種情形時,在扣除交易雙方應向中心交納的交易服務費用后,轉讓方有權扣除意向受讓方已交納的剩余保證金作為補償,保證金不足以補償的,轉讓方可按實際損失繼續追訴: (一)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放棄受讓的,或無正當理由不簽署或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簽署《資產交易合同》的; (二)不支付或未按照公告約定時間支付交易價款及交易服務費的; (三)采取作弊、欺詐、強迫等有違公平的手續參與競價的; (四)本公告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約違規行為。 | |||
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