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提前下達2026年省級相關轉移支付資金使用計劃及任務清單的通知》(晉農函[2025]324號)要求,結合《山西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6年畜牧業省級轉移支付項目指導意見的通知》(晉農函[2026]34號)精神,現將有關申報事項公示如下:
一、申報對象條件:鹽湖區轄區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具備動物防疫條件的合法合規的規模養殖場(戶)。
二、申報的規模養殖場(戶)需提供的資料:營業執照、動物防疫合格證、土地備案登記證、環境影響登記表的原件和復印件。
三、建設內容:支持新建或提升改造畜禽糞污收集、處理、運輸、貯存、施用以及除臭和安全生產等設施設備。包括購置固體運肥車、液體運輸罐車、吸污車等糞肥收集和運輸設備,以及配套還田管網、田間貯存罐等糞肥運輸和貯存設施。
四、申報時限及地點:自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攜帶相關資料到鹽湖區畜牧獸醫發展中心進行審核登記。
附件:項目申報表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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