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部門、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驗收服務效率,高效推進項目驗收,決定對新建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監督、消防驗收(備案)、檔案驗收(以下簡稱“并聯”服務部門)工作試行“并聯”服務,建立“信息共享、聯合服務、限時辦結”的服務機制,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本通知適用于市南區、市北區、李滄區依法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的房屋建筑工程(不含國家秘密、軍事建設、搶險救災等特殊工程);其他區(市)可參照執行。
二、服務事項及要求
本通知中“并聯”服務遵循“一家牽頭、聯合交底、并行推進、信息共享、限時辦結”原則,分為聯合交底、過程指導、驗收“并聯”三個服務階段:
(一)聯合交底服務
1.行政審批部門推送施工許可手續后,由“并聯”服務牽頭部門于1個工作日內聯系建設單位確定聯合交底時間,組織各“并聯”服務部門按確定時間開展聯合交底服務。
2.“并聯”服務部門聯合交底服務時應將質量管控、消防驗收常見問題及檔案歸集規范等關鍵事項,一次性向企業進行面對面交底、答疑:
(1)質量監督機構重點告知項目參建單位須嚴格落實的質量行為、質量易發問題防控、工序交接檢驗、質量班組建設、分戶驗收、竣工驗收等相關要求,向參建單位出具《青島市****
(2)消防驗收主管部門重點告知項目參建單位須嚴格落實竣工驗收消防查驗、消防驗收常見問題防控、消防驗收服務流程等相關要求;
(3)檔案管理機構重點告知項目參建單位檔案管理要求、檔案接收內容、檔案接收方式(按23個類別“隨時上傳、分段審核、一次移交”)、檔案審核要點及檔案移交常見問題等相關要求。
3.驗收“并聯”服務部門應為每個項目設置“幫辦專員”,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及時為項目提供工程質量、消防、檔案等方面的技術及政策解答等服務工作。
(二)過程指導服務
1.主體結構驗收、裝飾裝修樣板驗收合格后2個工作日內,建設單位可向“并聯”服務牽頭部門申請過程技術指導服務,“并聯”服務部門收到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按職責開展服務。
2.對過程指導服務中發現的問題,“并聯”服務部門按職責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整改要求、時限及標準;針對參建單位在工程建設中遇到的疑難問題,提供線上或線下專業技術解答與政策解讀;定期梳理施工過程中的高頻咨詢及常見違規問題,形成解答指引,做好風險防控。
(三)驗收“并聯”服務
1.建設單位可根據各自項目建設實際,自愿申請驗收“并聯”服務,申請項目應基本具備以下條件:
(1)完成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施工單位在工程完工后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確認工程質量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及設計文件與合同要求,提出經項目經理和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審核簽字的工程竣工報告。
(3)對于委托監理的工程項目,監理單位對工程進行了質量評估,具有完整的監理資料,并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
(4)勘察、設計單位對勘察、設計文件及施工過程中由設計單位簽署的設計變更通知書進行了檢查,并提出質量檢查報告。
(5)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建設單位已組織完成竣工圖繪制(所有變更已落圖),已按規定完成工程建設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具備將已形成且符合要求的建設工程檔案移交條件。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以及工程質量檢測和功能性試驗資料。
(7)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質量保修書。
(8)對于住宅工程,進行分戶驗收并驗收合格。
(9)建設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開展竣工驗收消防預查驗,提交《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查驗報告》及相關附件。
(10)“并聯”服務部門責令整改的問題全部整改完畢。
(11)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項目符合上述驗收“并聯”服務申請條件的,建設單位可按以下流程申請驗收“并聯”服務。
(1)申請:建設單位將驗收“并聯”服務的具體時間、地點及服務條件落實情況告知驗收“并聯”服務牽頭部門。
(2)聯動:牽頭部門收到申請事項后,在2個工作日內告知各驗收“并聯”服務相關部門。
(3)核查:各驗收“并聯”服務部門按約定時間開展服務,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各自專項驗收服務工作。
(4)告知:對不符合專項驗收條件的,由對應專項驗收部門書面告知建設單位存在的問題,督促其限期整改;建設單位完成整改后,有關部門及時組織復驗,復驗合格且符合要求的,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相應專項驗收。
(5)審批: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質量監督部門應聯動告知消防驗收主管部門;消防驗收實行全流程網上辦理,建設單位應及時在“青島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管理平臺”專區(http:****)申報消防驗收、備案。
3.“并聯”服務部門相應驗收合格后,按職責出具驗收或驗收監督合格意見,并同步告知市行政審批部門。
三、職責分工
(一)質量監督機構職責
原則上由質量監督機構作為“并聯”服務的牽頭部門,全面統籌協調各項“并聯”服務工作。根據建設單位提交的申請事項,牽頭組織消防驗收(備案)部門、檔案管理機構,共同開展聯合交底、過程指導及驗收“并聯”服務,確保各環節銜接順暢、高效推進,及時協調解決服務過程中出現的各類問題。
(二)消防驗收(備案)部門職責
消防驗收(備案)主管部門收到牽頭部門(質量監督機構)發出的服務聯動告知后,依據部門職責分工,及時安排專人開展消防驗收前置服務工作,包括前置指導、資料核查等相關事宜,配合牽頭部門完成聯合交底及驗收“并聯”服務,確保消防驗收(備案)相關工作符合規范要求、按時推進。
(三)檔案管理機構職責
檔案管理機構收到牽頭部門(質量監督機構)發出的服務聯動告知后,依據部門職責分工,合理安排檔案驗收前置服務,重點開展工程檔案資料的前置指導,配合牽頭部門完成聯合交底及驗收“并聯”服務,確保工程檔案驗收符合相關標準、按時推進。
四、有關要求
(一)規范服務機制
各“并聯”服務部門要建立健全并聯服務配套制度,明確部門職責、工作規程和服務標準,確保服務各階段、各環節無縫銜接;建立協調機制,實時跟蹤辦理進度,對服務全過程實施督辦,確保各項工作落地見效。
(二)優化服務模式
各“并聯”服務部門要聚焦建設單位需求,積極推進信息共享,加強聯合交底、過程指導及驗收“并聯”服務協同,簡化辦事流程、減少材料提交,切實提升服務便利度和企業獲得感。
(三)強化服務落實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并聯”服務工作,嚴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落實各項職責,及時總結服務過程中的好經驗、好做法,不斷提升“并聯”服務質效。
附件:1.“并聯”服務事項清單.doc
青島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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