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KS25ST0075)
工 程 名 稱: 《金昌市永昌縣G570及金武高速沿線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
工 程 地 點: 金昌市永昌縣
甲方(委托方): 點擊登錄查看
乙方(承包方): 甘肅有色工程勘察設計研究有限公司
簽 訂 地 點: 蘭州市·永昌縣
簽訂日期:****
甲方(委托方): 點擊登錄查看
乙方(承包方): 甘肅有色工程勘察設計研究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及其有關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依據招標結果,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工作原則
雙方應本著密切協作、精心組織、保證質量、按期完成的原則開展工作,重大事項須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二條 甲方委托乙方承擔《金昌市永昌縣G570及金武高速沿線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報告、施工圖報告編制任務,項目名稱、主要工作內容、提交成果名稱如下表:
|項目名稱|主要工作內容|提交成果名稱|
| —- | —- | —- |
|《金昌市永昌縣G570及金武高速沿線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1.地形圖測量、工程地質剖面測量;
2.勘查工作,主要通過包括探井、鉆孔等方式開展;
3.工程地質勘查、可研、初設以及施工圖設計。|金昌市永昌縣G570及金武高速沿線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及相應的勘查報告和概預算書|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現行標準、規范、規程和技術條例完成合同任務。
第四條 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向乙方按時提供與項目相關的全部基礎資料,并對所提供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負責辦理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
2、收到乙方交付的文件后,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審查,審查意見應及時用書面形式轉送給乙方。
3、在乙方工作人員進入現場作業時,應積極協調,幫助乙方解決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費用由乙方承擔。
4、維護乙方的技術成果文件,不得擅自修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重復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對重復使用或轉讓給第三方的資料,乙方不負任何技術和法律責任。
5、按照預算和合同規定,按時支付設計方案編制費、勘查設計費。
二、乙方責任
1、按照甲方提供的項目審批文件和基礎資料,在20日內編制完成《金昌市****
交完整勘查設計文件6套(包括電子版)。
2、乙方要根據有關標準、技術規范、規程、定額等編制勘查設計文件,并按合同約定的進度和質量提供成果文件。
3、勘查設計報告經上級主管部門(或專家組)審查后,在7個工作日內實現在原定任務書范圍內的必要修改;原定任務書有重大變更而需重新編制勘查設計報告時,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合同,但甲方為乙方支付的費用以重新編制的勘查設計報告為準。
4、乙方應在項目施工階段適時進行技術交底,及時解決施工中遇到的與乙方所承擔工作相關的技術問題,負責設計變更和修改預算,參加工程竣工驗收。
5、對于復雜項目,需要乙方協助收集設計基礎資料時,應按技術服務的有關規定辦理,費用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第五條 付款方式
經招投標中標后勘查設計費共計117.86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壹拾柒萬捌仟陸佰元整)。合同簽訂生效后,甲方應向乙方預付勘查設計費30%,即353580元(大寫:叁拾伍萬叁仟伍佰捌拾元整)。乙方完成勘查設計報告(包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施工圖和項目投資預算清單),按合同約定向甲方提交成果資料,經市自然資源局審查批復,省自然資源廳備案,并向甲方完成技術交底后,甲方支付乙方勘查設計費的60%,即707160元(大寫:柒拾萬零柒仟壹佰陸拾元整)。剩余款項在乙方提交成果資料后3個月內付清。
第六條 違約責任
(本頁無正文)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住所:
住所:蘭州市****
電 話:0935 - ****
電 話:0931 - ****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程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