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大別山)新一代天氣雷達站項目-雷達設備飛行吊運服務中標結果公告
一、項目編號:****
二、項目名稱:安徽六安(大別山)新一代天氣雷達站項目-雷達設備飛行吊運服務
三、中標信息:
供應商名稱:海直通用航空有限責任公司
供應商地址:湖北省武漢市****
中標金額:貳佰壹拾伍萬元整(****.00元)
四、主要標的信息
| 服務類 |
| 名稱:安徽六安(大別山)新一代天氣雷達站項目-雷達設備飛行吊運服務 服務范圍:安徽六安(大別山)新一代天氣雷達站項目-雷達設備飛行吊運服務,要求將雷達設備運送至天堂寨風景區(qū)指定位置。鑒于雷達設備體積龐大、結構精密且重量沉重,租用1架大中型直升機,將約26噸左右重的雷達設備吊放至海拔約1605米的天堂寨風景區(qū)指定位置。 服務要求:根據(jù)采購文件及采購人要求嚴格控制各階段進度,確保按時保質保量完成服務內容。 服務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因不可抗力因素延期的,以達到吊運條件的實際完成期限為準)。 服務標準:根據(jù)采購人需求完成規(guī)定的各項服務內容。 |
五、評審專家名單:楊雷、陳宏前、檀祥云、宋大林、朱長樂
六、代理服務收費標準及金額: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收取費用。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1個工作日。
八、其他補充事宜:
(一)本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中標供應商的評審總得分:92.80。
(二)若投標供應商認為成交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節(jié)假日休息)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或代理機構提出質疑。質疑材料遞交地址:六安市****
(三)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令第94號--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現(xiàn)將質疑提起的條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質疑應以書面形式實名提出,書面質疑材料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質疑人的名稱、地址、郵編、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2)采購人名稱、項目名稱、項目編號、包別號(如有);
(3)被質疑人名稱;
(4)具體的質疑事項、基本事實及必要的證明材料;
(5)明確的請求及主張;
(6)必要的法律依據(jù);
(7)提起質疑的日期。
質疑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權書)簽字并加蓋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質疑的主體不是參與該政府采購項目活動的供應商;
(2)提起質疑的時間超過規(guī)定時限的;
(3)質疑材料不完整的;
(4)質疑事項含有主觀猜測等內容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5)對其他供應商的投標文件詳細內容質疑,無法提供合法來源渠道的;
(6)質疑事項已進入投訴處理、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程序的。
九、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lián)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六安市****
聯(lián)系方式:0564-322212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點擊登錄查看
地 址:六安市****
聯(lián)系方式:****
3.項目聯(lián)系方式
項目聯(lián)系人:袁工
電 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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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