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編號:QCSB-PGD-****
發包人: 點擊登錄查看
承包人: 甘肅竣偉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保法》及有關法律規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慶陽市慶城縣 2025 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第二標段施工及有關事項協商一致,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1.工程名稱:慶陽市慶城縣 2025 年坡耕地水土流失綜合治理工程第二標段
2.工程地點:慶城縣****
3.立項批文:慶水保發【2025】16 號文件批復建設
4.資金來源:中央投資及地方配套
5.工程內容:坡改梯 33.61 公頃,生產道路 1.159 公里。
6.承包范圍:梯田、道路工程施工
計劃開工日期:2025 年 10 月 25 日
計劃竣工日期:2026 年 5 月 31 日
工期總日歷天數:總工期 128 日歷天(不含封凍期)
1.工程質量符合水土保持綜合治理技術規范以及有關標準。
2.承包人提供電子版及紙質版梯田、道路工程竣工圖。
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
2.承包人承諾按照法律規定及合同約定組織完成工程施工,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不進行轉包及違法分包,并在缺陷責任期及保修期內承擔相應的工程維修責任。
3.發包人和承包人通過招投標形式簽訂合同的,雙方理解并承諾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簽訂與合同實質性內容相背離的協議。
八、詞語含義
本協議書中詞語含義與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的含義相同。
九、簽訂時間
本合同于****簽訂(按照合同約定開工7日內項目經理和五大員沒有到達施工現場的,發包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十、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地為慶城縣水保局。
十一、補充協議
合同未盡事宜,合同當事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陸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發包人執叁份,承包人執叁份。
3
發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地 址:慶城縣****
郵政編碼:745100
電 話:****
傳 真: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郭鵬
地 址:甘肅省慶陽市****
事處街道宏瑞雅居寫字樓B棟15樓
001室
郵政編碼:745000
電 話:****
傳 真:
開戶銀行:慶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
公司后官寨支行
賬 號:4**** 0183 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