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購合同
合同編號: LZQXMZX2025RNLZBT-01
項目名稱: 涼州區2025年畜牧良種補貼項目
采購文件編號: 涼財采備字〔2025〕01415號
甲 方: 點擊登錄查看
乙 方: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集采機構: 點擊登錄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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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名稱: 涼州區2025年畜牧良種補貼項目(1包)
項目編號: 涼財采備字〔2025〕01415號
甲方(采購人): 點擊登錄查看
乙方(中標人):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簽訂地: 武威市****
簽訂日期: 2025 年 11 月 9 日
點擊登錄查看(以下簡稱:甲方)通過點擊登錄查看組織的涼州****
1.1 合同組成部分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并構成一個整體,需綜合解釋、相互補充。如果下列文件內容出現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證按照采購文件確定的事項前提下,組成本合同的多個文件的優先適用順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補充合同、變更協議;
1.1.2 中標通知書;
1.1.3 投標文件(含澄清或者說明文件);
1.1.4 招標文件(含澄清、說明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關采購文件。
1.2 貨物
| 序號 | 貨物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生產廠商 |
|---|---|---|---|---|---|
| 1 | 西門塔爾肉牛凍精**** | 0.25毫升/劑 | 劑 | 10000 |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2 | 西門塔爾肉牛凍精**** | 0.25毫升/劑 | 劑 | 5000 |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3 | 西門塔爾肉牛凍精**** | 0.25毫升/劑 | 劑 | 5000 |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4 | 西門塔爾肉牛凍精**** | 0.25毫升/劑 | 劑 | 5000 |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5 | 西門塔爾肉牛凍精**** | 0.25毫升/劑 | 劑 | 5000 |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6 | 西門塔爾肉牛凍精**** | 0.25毫升/劑 | 劑 | 5000 |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7 | 西門塔爾肉牛凍精**** | 0.25毫升/劑 | 劑 | 10000 |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8 | 西門塔爾肉牛凍精**** | 0.25毫升/劑 | 劑 | 5000 | 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合計 | 50000 |
1.3 價款
本合同總價為:¥225000元(大寫:人民幣貳拾貳萬伍仟元整)
1.4 付款方式和發票開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銀行轉賬
1.4.2 發票開具方式: 由乙方開具發票
1.5 貨物交付期限、地點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 合同簽訂后10日內
1.5.2 交付地點: 甲方指定地點
1.5.3 交付方式: 由乙方送貨上門至甲方指定地點
1.6 履約保證金
履約金為合同總額3%,即: 陸仟柒佰伍拾元整(¥6750元)人民幣;乙方應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待最終驗收合格后無任何質量問題后,且雙方無爭議的情況下予以退還。在乙方不能履行本
合同規定的任何一項義務的情況下,造成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用履約
保證金補償其任何直接損失。
1.7 違約責任
1.7.1 如果乙方供應凍精不符合涼州區畜牧良種補貼項目要
求及招標文件中相關技術參數及貨物需求,乙方將被甲方永久列
入肉牛凍精供貨黑名單,不得參與后期甲方組織的肉牛凍精采購
招標,如若參與且中標,此標段作廢無效。
1.7.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
地點和方式交付貨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
金按每遲延交付貨物一日的應交付而未交付貨物價格的 1%計算
,最高限額為本合同總價的 10%;遲延交付貨物的違約金計算數
額達到前述最高限額之日起,甲方有權在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的
同時,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7.3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沒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付款方
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每遲延付
款一日的應付而未付款的 1%計算,最高限額為本合同總價的
10%;遲延付款的違約金計算數額達到前述最高限額之日起,
乙方有權在要求甲方支付違約金的同時,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
合同;
1.7.4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主
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
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敗行
為 (即: 提供或給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財物或其他好處或者采
取其他不正當手段影響對方當事人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
行為)或者欺詐行為(即:以謊報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來影
主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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響對方當事人在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行為)的,對方當事人
可以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本合同;
1.7.5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約定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的同時,
仍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按照
己方實際損失情況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約
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時,仍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和按
照己方實際損失情況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且守約方行使的任
何權利救濟方式均不視為其放棄了其他法定或者約定的權利救濟
方式;
1.7.6 除前述約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
合同約定的義務,對方當事人均有權要求繼續履行、采取補救
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且對方當事人行使的任何權利救濟方式
均不視為其放棄了其他法定或者約定的權利救濟方式;
1.7.7 如果出現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
書面通知甲方暫停采購活動的情形,或者詢問或質疑事項可能
影響中標結果的,導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視為甲方
違約。
1.8 合同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當事人均可通過
和解或者調解解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
可以選擇下列第 2 種方式解決:
1.8.1 將爭議提交武威市仲裁委員會依申請仲裁時其現行有
效的仲裁規則裁決;
1.8.2 向甲乙雙方所在地基層 人民法院起訴。
1.9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蓋章時生效。
甲方:點擊登錄查看
法定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 (簽字):
時間:2015 年 11 月 9 日
乙方:吉林省德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
委托代理人(簽字):康莉
時間:2015 年 11 月 9 日